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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不會笑掉大牙?
可是,若不能忍,如何發動?事情不經推敲,認真論來卻是東宮屬官強搶胡女造成的,事鬧大了,父皇怎生看他?原本已有一個魏王對他的太子之位虎視眈眈,現在又出了這麼一件事……
深感自己被逼到懸崖邊沿的李承乾扭過頭,望向竹床上哀嚎不已的胡安,一股莫名的邪火竄上心頭。
三兩步衝到胡安面前,李承乾抬足狠狠朝胡安臉上身上踩去。
“賤婢!賤婢!你害孤進退兩難,害孤身陷朝野議論,你還嫌孤如今不夠慘淡麼?賤婢!”
…………
李素被關進大理寺後兩個時辰,太子左衛率人馬抬著胡安的屍首走出東宮,停屍大理寺前,並宣太子諭。
“東宮內給事胡安欺瞞太子,搜刮強搶胡女一名欲以獻上邀媚,而致鬧市毆鬥,今太子聞訊大怒,杖斃胡安,國有國法,請大理寺官員秉公嚴判。”(未完待續……)
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輕狂
太子諭不是聖旨,但同樣有威懾力,大概相當於部級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這道太子諭用辭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瞞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說,胡安在外面乾的勾當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強搶胡女”,搶胡女用來幹什麼呢?“獻上邀媚”,多麼可憎的面目啊,簡直人人得而誅之,所以第三句“聞訊大怒,杖斃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滅了惡人,太子不僅沒背黑鍋,整體形象還昇華了,明察秋毫,維護正義的形象躍然紙上。
最後一句話最值得韻味,“國有國法,秉公嚴判”。
胡安已被杖斃了,換句話說,他已經受到了懲罰,現在太子諭裡面卻還要加一句“秉公嚴判”,這四個字若在官場新丁眼裡看來,根本就是滿頭霧水,人都被你杖斃了,我還判誰去?別鬧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換了官場老油子,對這四個字的解讀自然就不一樣了。
“秉公嚴判”,判誰?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麼就要把整件事情擺出來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強搶胡女,被東市一名閒漢阻止,胡安毆打閒漢時,曾經的涇陽縣子李素站出來,把胡安毆打了一頓,而且極其殘忍地廢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閒漢跑了,李素被關進了大理寺。
這是整個事件的過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錯在胡安,胡安在這件事裡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義的太子殿下消滅了邪惡的胡安,胡安已死。那麼人死罪消,現在太子還要大理寺秉公嚴判,很明顯,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鬧市廢東宮屬官四肢之罪,因為“國有國法”。
這道太子諭經過官場老油子這麼一解讀。隱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話說得四平八穩,任何人挑不出錯處。
大理寺官員不淡定了,他們都不是官場新丁,太子諭的意思他們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態端得很穩,不偏不倚不枉不縱的形象,實際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壓。要嚴懲行兇的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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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市事件的訊息同一時間也報進了太極宮。
李世民聽到訊息後兩眼發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說一次,毆打東宮屬官的人是誰?”
宦官垂頭恭謹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個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問道。
“是,曾經的涇陽縣子,火器局監正,李素。”
李世民遲疑道:“怎麼可能?上次領人衝撞度支司才幾天,朕剛剛處置過他。怎麼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確是李素,據說這次李素下手特別狠,把東宮內給事胡安的四肢都廢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臉上迅速浮起怒色:“這個,這個……混帳!怎麼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長安城的惡霸不成?”
龍顏大怒,殿內風雲變色。宦官嚇得雙膝跪下,垂頭不敢出聲。
“此事因何而起,給朕據實道來!”
宦官急忙將事件始末道出,說得很客觀,在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聽著聽著,暴怒的神色漸漸冷靜下來。
“為惡者原來是東宮屬官……”李世民神色迅速陰沉下來:“承乾的東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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