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4/4 頁)
到鄭瀟一個最好的條件,不能讓他感到不滿。
一旁的趙春芳聽了馬經理許出的條件,很是為鄭瀟感到高興,這條件對於一個新人來說已經是最優厚的了。
按照這個協議,鄭瀟每個月都能掙到兩萬多元。
這在西京,那是絕對的高收入了。
像她趙春芳辛辛苦苦又是賣酒又是跳舞助興的,一個月也掙不到一萬啊,最多也就七八千的樣子。
“鄭瀟,答應吧,這條件,也就單行道能給你,到其他地方,他們最多給你一半就不錯了。”趙春芳說道。
但是,鄭瀟笑了笑,搖了搖頭。
“馬經理,不好意思,我不想籤長約,我是個喜歡自由自在的人,我不想被一個契約束縛住。”
鄭瀟說道。
實際上,鄭瀟心裡是這樣想的:若是有遠大前程,傻子才會跟一個夜店籤長約的吧?
鄭瀟堅信,自己的未來,絕不是就這麼點出息,在夜店唱唱歌,賺點小錢?格調太小了。現在之所以選擇在夜店唱歌,不過是迫於生活的權宜之計罷了。
“啊?”趙春芳吃了一驚。
她沒想到,這麼好的條件,鄭瀟都不答應。
馬玉潔卻是沒有太意外,對於一個才華橫溢,未來還有無限可能的人來講,的確是不願被長約束縛的。
在夜店唱歌,不過是權宜之計罷了。
“鄭瀟,不籤長約也可以,但是,保底工資就沒有了,你每天在本店唱兩首歌,每首歌我給你三百元,客人小費也都算你自己的,這總可以了吧?”馬玉潔馬上讓步。
這又讓趙春芳吃了一驚。
馬玉潔在她的印象裡,是個很強勢的人,一般都不會對藝人讓步的。
今天對著鄭瀟這麼個新人,竟然讓步了,還是一大步。
鄭瀟說不願籤長約,她乾脆就說不簽約也可以。
給鄭瀟一首歌三百,這也是很高的出場費了。一晚唱兩首歌,一個月也快兩萬了呢。
更何況,還有客人的小費。
有時候,遇到了豪奢的客人,小費都能把人砸暈呢。
看來,馬玉潔是真的很欣賞鄭瀟啊。
“謝謝馬經理。”鄭瀟趕忙的道謝。
只要讓他保持自由身,其實比這個條件再低一點他也會同意的。這個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