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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等鄭瀟走了,張佳美跟任思妍笑嘻嘻跑回來。
“怎樣,怎樣?他答應到你公司任職了吧?姐姐你要抱得帥哥歸了吧?”張佳美一臉八卦地問。
“沒有,他今天已經入職西京電視臺了,要做新聞主播。”柳如煙輕啜了一口雞尾酒,聳聳肩說道。
“咦?他學的不是工商管理嗎?怎麼又跑去電視臺做新聞主播去了?”任思妍訝然道。
“竟然對西京實業界第一美人的邀請斷然拒絕,這人是不是某個地方有問題啊?”張佳美捂嘴輕笑。
“死女子!又亂說!人家是志不在此吧?我看鄭瀟應該是對在文娛圈發展很有興趣。”柳如煙說道。
“當明星也難避免被人潛規則呀,文娛圈裡的男男女女更髒更亂,也許我們的小鮮肉在裡頭被薰陶一段時間,就不再像現在這樣清純了吧?”任思妍嬌笑道。
“看來我們思妍經常潛文娛圈裡的小鮮肉呀,是不是?給我們講一下你豐富的情史,怎麼樣呀?嘻嘻!”張佳美擠眉弄眼道。
“咯咯!我才沒有呢!倒是佳美你,身邊男人跟走馬燈一樣的換,頻繁得很,你的故事一定更精彩!以後你可以寫本自己的傳記,書名我都給你想好了,就叫《我的日記》!”
張佳美跟任思妍打鬧起來。
柳如煙臉上含笑看著兩人,心裡卻是在輕輕嘆息,她知道,自己跟她們並不是一路人,而她之所以要跟她們做朋友,只是因為內心的寂寞讓她難以忍受,她需要在自己身周製造一些喧鬧。
人是不能離開友誼的,尤其是女人,寂寞會讓她們如離開了水的魚一樣窒息而死。
深夜十一點多,鄭瀟從單行道酒廊出來回住處。
今晚趙春芳沒來上班。
她母親今天晚上9點多的火車到西京,她需要去接站。
所以,鄭瀟難得的一個人走夜路。
鄭瀟一個人快步走在夜風習習,喧鬧聲已經開始平息下來的城市街頭。今天忙了一天,他累壞了,想盡快回去洗洗睡了。
走到一個偏僻的小巷子口的時候,一個女孩子神色驚慌匆匆跑了過來,到他身旁的時候,崴了一腳,“哎呀”一聲痛呼倒了下來。
鄭瀟趕忙伸手將她托住,這女孩才沒摔倒在地。
他打量幾眼。
發現這女孩眉眼間青澀未脫,看年齡頂多十七八的樣子,臉蛋卻是生得精緻,身段也長開了,姿色當在9分以上的樣子。
再看她身上衣著,一身兒上白下黑高領無袖拼色連衣裙,腳下踩著一雙亮銀色的高跟皮涼鞋,打扮十分的高貴時尚。
這女孩應該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吧?
怎麼會這麼深的夜一個人在街上匆匆行走?
他正想問她怎麼回事。
從小巷子裡“呼啦啦”追出來四五個流裡流氣的小青年,嘴裡囂張喊叫著,一下將鄭瀟和那女孩給圍住了。
“小妞!你輸了球就跑,也忒不地道了吧?”
“說好了的,輸一局一千塊,你一共輸了十七局,總共是一萬七千塊錢,如果拿不出錢來,肉償也不是不可以啊!”
“我說,你倒是跑啊!怎麼不跑了?你以為你街上隨便拉個大個子就能保護得了你?”
“我說,那小子,趕緊滾蛋!不要影響我們兄弟辦事!”
一幫子地痞吵吵嚷嚷喊叫著。
女孩身子靠在鄭瀟手臂上。
鄭瀟感覺得出來,她內心是很害怕的,身子都在輕輕顫抖。
他掃了一下四周,這塊兒有個路燈壞了,黑黢黢的,也沒什麼人路過,一共有五個年齡在十七八到二十多點的小流氓,一個個咋咋呼呼,囂張得不行的樣子。
情況有點不妙啊!
因為他還得扶著這女孩,受了不少的侷限,想要暴起先發制人,就有了忌憚。
不過,他在掃視這幾個小混混的時候,卻是看見有一張熟悉的面孔:一個脖子上刺了一條蛇的傢伙不斷地往其他人身後躲藏,他不就是前幾天的晚上在夜市攤上被自己砸了一啤酒瓶的那個小痞子嗎?
鄭瀟就笑了。
他一聲不吭,從兜裡掏出一支菸來,瀟灑地點上,小馬哥的氣勢再次附體於身,他一手攬著女孩的腰,突然暴起,一腳飛踹,將面前一個叫得最歡的小混混給踹倒在地,指著這些個傢伙兇巴巴叫罵道:“你們這些個小撲街仔,是不是急著去投胎啊!老子的女人你們也敢動,特麼的一個個都想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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