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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雜誌上見到的短文大多是“散文”或者“美文”一路,也沒有那麼多專欄和專欄作家,所以“圓桌”上比較肆意、資訊豐富的短小文章還能讓人眼前一亮,當然有許多作者在這樣短小的文章中還呈現出了想象力、結構感,那更了不起。
我記得王朔老師給小寶老師的文集寫序言,說把這些聰明都弄成碎屑放在這樣的小文章裡實在太可惜了,說白了就是罵小寶老師耍小聰明,當時我看了這話並不覺得對,也不覺得可惜。後來才發覺,對一個嚴肅的作者來說,這樣的小品文實在算不得什麼,如果一個寫作者太急於表達自己,太急於獲得別人的笑、掌聲或者其他反應,那他就不可能沉下心來試著去寫一個更長的、更復雜、更豐富的東西,這實際上是對創造力的一種損壞。當然,對於“圓桌”的大部分作者而言,他們都是業餘時間寫著玩的,這個問題並不存在。
直到部落格出現。部落格寫作改變了原來網際網路論壇貼子那種議論公共話題的狀態,進入完全個人化的敘述,每個人都有一塊地方可以展現自己的思想、才華、趣味,我相信一個人寫部落格的時候比他要給一個雜誌投稿的時候更放鬆,他能得到即時的反應,能夠和他的讀者互動,唯一的缺憾就是沒有稿費。如果你一天能瀏覽20個質量穩定的部落格,而信箱中20多個投稿大多是垃圾,這樣的編輯工作就缺乏樂趣,你不能簡單地找來4篇部落格就能湊成一張“圓桌”,它們大多太隨意了,而“圓桌”的理想狀態是——隨意,率性,但寫得非常認真才能呈現出來。對一本越來越厚的雜誌來說,“圓桌”並沒多少“言論”的作用,它只是一個帶一點點文學味道的調劑,它的容量太小了。
我相信,人們願意看到某一類短小的文章,文字講究,帶有鮮明的個人色彩,談論日常生活中膚淺的樂趣,也談論嚴肅的觀念,它不以逗人發笑為目的,但總能讓人笑一笑。我懷疑,“圓桌”做到過這一點嗎?“圓桌”還能做到這一點嗎?我們的幽默感到底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