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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時候光著屁股的百歲照,一直到二十五歲去世之前的生日照。鐘樂岑還在絨布邊上綴了一圈彩色小燈泡,現在通上十幾節1號電池,倒也顯得十分絢麗,雖然遠不如旁邊攤子上的珍珠寶石值錢,但論起光亮度來卻更勝一籌。
“海族喜歡閃光的東西。”鐘樂岑用手肘推推沈固,“幫忙啊,把攤子掛高一點。”
海族果然是喜歡閃光的東西,這邊攤子還沒擺好呢,已經有幾個“人”被吸引過來了。這幾個看著都挺像人,至少腰以下是一雙腿而不是什麼蛇尾或魚尾,但長髮裡露出來的耳朵卻是扇形的,耳根下面還有類似腮孔的東西。只是人家看的不是照片,而是燈泡。
沈固無語地看了鐘樂岑一眼,鐘樂岑卻笑眯眯地向它們解釋,他們賣的是照片而不是燈泡,照片上的人叫周志,而且在人家還沒表示要貨之前就報出了一個天文數字:每張照片,無論大小,賣價一致,全部是三盎司純金。
三盎司純金?沈固徹底地無語了。三盎司啊,純金啊!鐘樂岑這是——拿著一張照片搶錢麼?何況人家感興趣的還不是那照片,是燈泡啊!看左右兩邊的攤主看他們的,那不就是人類看精神病患者的眼神麼?
“你這是——”想也知道鐘樂岑肯定不是失心瘋,絕對是有目的的,只是,究竟是什麼意思?
鐘樂岑嗤地笑了一聲:“怎麼?當神經病的感覺不錯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幹嗎?”
“當然是找於悅了。海市的規模,小一點的幾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萬人都有,別說於悅未必會來,就是來了,咱們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讓人知道,有兩個人類跑到海市上來,高價售賣一個叫周志的人類的照片,簡直是兩個瘋子。海族有自己的訊息傳播方法,用不了多長時間不光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連沒到海市來的海族都會聽到一些訊息……”
“行了,明白了。於悅如果聽到周志的名字,一定會來看看。”
“嗯。只有找到於悅,才能找到於玲。”
“好吧。”沈固聳聳肩,“那咱們就繼續裝神經病吧。來看啊,來看啊,周志的照片,每張只要純金三盎司!”
鐘樂岑笑得前仰後合,拍著沈固的肩膀:“沒想到你還挺會吆喝的呢,掌櫃的,加油啊!”
沈固對他露出兩排整齊的牙:“放心吧,內掌櫃。”
鐘樂岑愣了一下,臉唰地紅了,扭過頭去東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來。
別說,鐘樂岑這個辦法確實不錯。沒過多久,大概整個海市都知道來了兩個神經病了,居然還有人專門跑過來參觀。鐘樂岑對著一個小孩笑得人畜無害:“小朋友,要買東西嗎?”
“小孩”看起來有人類兩三歲孩子那麼大,一張白晰的面孔上卻長著一對碧綠的大眼睛,頭髮也是黑中帶綠,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著件長長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襬遮著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節兒似的。他站在幾步之外轉著眼睛看鐘樂岑,閉著小嘴不說話。鐘樂岑笑笑,從衣兜裡掏出一件東西:“你喜歡這個嗎?”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住。鐘樂岑拿出來的是件內褲,後面還縫了個兔子尾巴,毛絨絨的倒是十分可愛,可是……這個東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對這個發生了興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撥弄那個兔尾巴。鐘樂岑笑咪咪地蹲下:“給你穿上好嗎?”
小孩子琢磨了一會,終於抬起一條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見,那胖乎乎的五個小腳趾頭中間有一層連著的薄膜,粉紅色半透明,因為小腳丫太胖五個腳趾都擠在一起,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鐘樂岑給他把內褲套上,往上提的時候背心下襬撩了起來,腰上是一排銀亮的鱗片。
鐘樂岑並不在意,提好了褲子,還在那一排鱗片上輕輕用手指順著颳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癢處,嘰嘰地笑了起來,笑聲輕而古怪,半點也不像人聲。鐘樂岑微笑地看著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內褲穿著蠻舒服,隨即撒開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麼帶那個?不是,你什麼時候買的?”
“在網上訂的。”鐘樂岑臉也有點紅,“拿來哄哄小孩子。”
“剛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於悅是鮫人之外,也在網上查了一下這方面的資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聲音誘惑人類的吧?可那孩子為什麼不說話?”
“它還是個孩子啊,還不能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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