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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中間的桌子上擺著些漢堡雞翅之類的東西,還有一個蛋糕。這裡平常用作辦公室,晚上就是盧緯和龐峰雲的臥室。好在面積有90多平方,足夠他們擺東西。池莉莉抓了塊雞翅啃,遞一塊給旁邊的年輕人:“小麥快吃,不用跟他們客氣。沈哥,你也吃啊。這是小麥,麥喬,今天剛來,跟羅姐學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輕人,瘦瘦的長得挺秀氣,看樣子還有點拘謹:“你們勢力壯大了啊。”
龐峰雲很高興:“昨天談了個挺大的廣告單子,照這樣發展,四個人是不夠用了。”他是個很穩重的青年,今天這麼高興,想必是真談成了個不小的單子。沈固也為他們高興,但這事他插不上嘴,點了點頭,走到旁邊桌子上去看攤著的照片。羅薇得意洋洋地跟過來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麥在臺東八路發現一個小店,賣的這些飾物都很有特點,店主還會衝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點的那張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衝出一個白色的樹葉圖案,很是生動有趣。羅薇絮絮叨叨:“這店裡邊有不少好看的飾品——這個鏈子,這個胸針,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張張地跟著看。其實對這些東西他是一竅不通的,除了從前戴的那塊玉,他這輩子就再沒碰過什麼裝飾品。
羅薇開心地舉起手:“沈哥看,這就是我在那店裡買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禮物。”
沈固剛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個虎頭的形狀,眼睛處有兩個深色的斑點,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燈光下看起來像活的一樣。羅薇得意地把手晃晃:“這可是我發現的,全店裡就這麼一款帶虎頭的。”她本人就對這些小飾品極感興趣,做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屬虎,戴這個戒指正合適。
沈固眼睛在滿桌的照片裡一掃,用手一指:“這個也帶虎頭吧?”那是一隻手鐲,從照片上看像是銀的,介面處也是一個琥珀雕刻的虎頭,看起來跟羅薇手上的一模一樣。只不過鐲子被擋在一個水晶首飾盒後面,看起來不大顯眼。
羅薇哇的一聲,幾乎整個人都撲到照片上去了:“我怎麼沒看見呀?唉呀,我要是看見肯定就買了。小麥你來看,這還有個手鐲呢。”
盧緯笑她:“就你那近視眼,能看見什麼?人家沈哥是什麼眼睛,人家那是狙擊手的眼睛,能跟你比嘛!”
羅薇一個勁搖頭:“不對啊!這盒子我當時看見了的,挺漂亮的,差點就買了呢,就是太貴了。當時我還拿起來看的,怎麼就沒看見這鐲子?”
小麥小聲說:“我也記得當時沒這個東西。”
盧緯不屑:“照片都擺在這了,還不承認自己眼神不好。”
羅薇橫眉立目,龐峰雲眼看兩人又要掐起來,趕緊出來打圓場:“行了行了,一天掐十七八遍,讓沈哥笑話。羅薇,那什麼,該切蛋糕了吧?”
羅薇來得快去得也快,馬上把爭執拋到腦後,歡喜地撲過去切蛋糕,不忘留下一小塊:“沈哥,這塊給湯圓。”
沈固好笑:“貓能吃蛋糕麼?”湯圓是沈芝雲近年養的一隻小斑紋貓,時刻不離的寶貝,只是這次去療養院住,人家不讓帶貓貓狗狗的,只好送到沈固這裡來。
池莉莉咬著蛋糕插嘴:“不是說貓能喝牛奶麼,那肯定能吃奶油。”
沈固覺得這邏輯並不太有說服力,但還是收下了。池莉莉用兩個指頭從書架上夾出一張名片:“萬一要是吃壞了,沈哥你可以帶它到這家去看看。我同學家裡的狗上次得了病,跑了好幾個診所都說沒法治,後來就是在這家治好的。”
沈固實在不知該說什麼好。有這樣的麼?送蛋糕,附帶送醫生……這群年輕人啊……
羅薇笑嘻嘻地用碟子端一塊蛋糕過來:“沈哥快吃,不然都被他們搶光了。”
沈固不是很喜歡這種甜膩的食品,但還是伸手去接。碟子接到手中的一瞬間,他的眉頭不易察覺地皺了皺——空氣中,似乎有種味道,野獸的腥臭氣——從前在野外生存訓練裡,他聞見過很多次。
34
34、神棍醫生
一千五百米……兩千米……三千米……四千五百米……
沈固數到四千八百米的時候,前方奔跑的身影終於停下來,蹲在花壇邊上喘得像拉風箱。沈固走過去踢踢他:“挺能跑麼。怎麼不繼續跑了?”這小子可以,一口氣跑了將近五千米,速度還挺快,居然把他拖得也有點喘了。
小偷用哀怨的眼光看著他手裡的粉紅包包:“大,大哥……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