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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沒關係,要由盧緯來飼養他了。”
沈固倒抽了一口涼氣,所有的事情突然都連成了一條線:“盧姨不是胃穿孔,而是蠱蟲在腹內食人,但為什麼盧姨沒有死?”
鐘樂岑看著他:“是被你打斷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蠱蟲顯然是害怕你。你記得嗎?當時你扶盧姨起來,她吐了口血,就沒有開始那麼痛苦了。在盧緯家裡也是,你碰到張琳之後,她也吐了血。”
沈固補充:“血裡有發亮的東西,只是兩次我都沒看清楚。”
鐘樂岑肯定地說:“那就是蠱蟲了。張琳讓盧緯把盧姨接來,就是準備用她來祭蠱蟲。但是被你打斷了,她——大約也是不忍心,所以才不讓盧緯把盧姨接回家去。但是蠱蟲一年必須要吃一個人,所以……”
“所以她就用肚子裡的孩子做人祭。”沈固想到醫生說的話,一陣反胃。
鐘樂岑白著臉輕輕點了點頭:“當時你碰到她,她反應那麼激烈,一定是你又打斷了蠱蟲的進食,這個孩子也就白犧牲了。如果她再找不到人給蠱蟲吃,下一個死的,不是她,就是盧緯。”
沈固剛想再說什麼,病房裡突然傳來一陣爭吵聲,兩人連忙推門進去,只見張琳已經醒了,披頭散髮地坐在床上對著盧緯嘶喊:“離婚,我們馬上去離婚!”
盧緯完全愕然了,加上當著沈固和鐘樂岑的面,他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鐘樂岑忽然插了一句:“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
張琳愣了一下,馬上說:“錢是我帶來的,當然歸我!”
盧緯臉唰地白了,接著漲得通紅:“你放心,我不算計你那嫁妝,離就離!”
張琳捂著臉又哭起來,鐘樂岑拉住盧緯,冷靜地說:“別急,張小姐是關心你才這麼做的。”
盧緯再次愕然。他很想說鐘樂岑在胡說八道,但礙著沈固在,不好意思說。鐘樂岑看出了他的意思,緩緩地說:“如果張小姐不和你離婚,或者把財產給了你,你就會死。而張小姐帶著財產走,死的人就是她。”
盧緯張開了嘴合不攏來。張琳驚訝地瞪著鐘樂岑:“你,你到底是什麼人?”
鐘樂岑託託眼鏡:“我是什麼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張小姐養的是金蠶蠱吧?”
張琳猛地打了個哆嗦,臉白得說不出話來。盧緯完全不明所以,茫然說:“什麼?”
沈固清了清嗓子:“這件事,還是張琳你自己跟盧緯說吧。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有什麼說出來大家想辦法。不過,我看在醫院不合適,回家吧。”
“所以說,我姨那時候不是胃穿孔,是那個蟲子在她肚子裡?”盧緯說話的聲都是發顫的,極力抑制著反胃的感覺。
張琳木然點頭。鐘樂岑輕聲說:“所以她不讓你把盧姨接回家,也是為了盧姨好。”
盧緯緊握著拳:“可是那蟲子也是她放進我姨肚子裡的!”
張琳低下了頭,長髮披散下來擋住了臉,半天才聽她沙啞著聲音說:“是啊,是我放進去的。所以你跟我離婚吧,離了婚,你一分錢都沒拿,蠱蟲就不會找你。”
盧緯呆了一會,猛地抓住鐘樂岑的手:“鍾哥,你能看得出來,那能不能把那個什麼蠱弄死?”
張琳慘笑:“沒用的。我叔叔一家都死光之後,我哥怕了,想把這個蠱弄走,可是無論用什麼法子都不行。我哥從古書上看到,說刺蝟能吃金蠶蠱,可是找來了刺蝟,還是沒用。”
沈固詫異:“刺蝟?”
鐘樂岑點點頭:“刺蝟確實能食金蠶蠱,可是張小姐你養的這隻蠱一定餵食過你和你哥哥的血吧?”
張琳呆看著他:“你怎麼知道?我哥說,這樣一來,金蠶蠱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傷害我們。”
鐘樂岑點了點頭:“這就對了。用鮮血飼養過後金蠶蠱會認得主人的氣味,不到無人可食,它是不會傷害主人的。但用鮮血飼餵之後,金蠶蠱就可以時時潛伏在主人體內。所以就算刺蝟能食金蠶蠱,它也不可能鑽進人身體裡去捕捉。”
張琳把身體蜷成一團,瑟瑟發抖:“我知道它在我身體裡,除了出去飲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體裡,一直都在……”
盧緯一把抓住鐘樂岑:“鍾哥,真沒有辦法了?”
鐘樂岑沉思一下:“張小姐,在你們給金蠶蠱飼血之前,你哥哥總有裝蠱的容器吧?”
張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個,灰撲撲的一個罈子,上面還刻著些古里古怪的花紋。”
“對,那就是蠱壇了,現在放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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