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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陽便開門見山地跟他們講述了這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2016年5月27日,也就是前天早上,市民馬先生到城東郊區的一處小湖泊釣魚。剛把魚竿和小板凳這些東西架好,不經意間瞥到身旁的蘆葦蕩那裡漂著一個白花花的巨大物體。馬先生的眼睛有些近視,最開始隔著一段距離並沒有看清楚那是個死人。直到湖面上起了一陣涼風,一股夾雜著腐臭味道的風迎面撲來,他才意識到情況不對。
沒過多久,警方聞訊趕到湖邊,將屍體打撈上來,發現那名受害者已經在湖水裡浸泡了相當長的時間。r市的初夏,氣溫已經能達到30度左右了,屍體的外觀因**膨脹發生了非常嚴重的變化,基本上辨認不出原來的面貌。
受害者是一名男性,全身上下一絲不掛,沒有能任何物品能標識其身份。根據受害者腰間的勒痕可以推斷,兇手在拋屍的時候往受害者身上捆綁了重物,用於沉屍。但是受到水流沖刷等作用的影響,重物在中途脫落,**氣體充斥了整具屍體,導致屍體浮出水面,漂到岸邊,被人發現。
經過屍檢,法醫推斷受害者的年齡在20歲到23歲之間,死亡時間大概在十天左右,死因為雙手扼壓頸部導致的機械性窒息。受害者的身上有多處抵抗傷害,疑似生前與人發生過激烈搏鬥。法醫從受害者的食指指甲裡提取到了少許殘留面板組織,疑為兇手所留。透過解剖發現,受害者缺少了一個腎臟,且摘除腎臟的時間離遇害時間並不久遠。
得到這些資訊以後,警方迅速在r市失蹤人口以及各醫院展開緊鑼密鼓的調查工作,並且很快就查明瞭受害者的身份資訊。
受害者名叫於佳楠,1995年生於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父母早逝,有一個姐姐,現就職於r市某私人心理診所。受害者生前是r市師範大學計算機專業大三學生,因性格頑皮,不安分守已,唸書期間經常無故失蹤。
這個月的月初,受害者的姐姐於靜芸由於多日無法與弟弟取得聯絡到派出所報案,懷疑其加入了傳銷組織(2014年有過一次先例),希望警方得到相關訊息能立刻通知她。
於靜芸並不知道弟弟捐獻器官的事情,也從來沒聽弟弟提起過。因為**器官捐獻的捐獻人與接收人之間的關係在我國有著相當嚴格的規定:僅限於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的人員。
據瞭解,於佳楠並不屬於上述幾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所以警方斷定,於佳楠此次失蹤涉嫌參與了非法買賣器官的活動。
關於這起命案的成因,警方初步認為,於佳楠可能是因為缺錢,私下聯絡了器官販子,經過協議賣掉了自己的一個腎臟。
但是在索取報酬的過程當中,雙方因為錢的問題發生爭執,於佳楠可能沒有拿到自己預期或是事先談好的價錢。經過激烈的爭吵和搏鬥,雙方矛盾升級,於佳楠最後被器官販子殺死,事後被拋屍在城郊的湖泊中。
屍檢結果顯示,於佳楠的死亡時間大概在5月17日左右。警方調取了大量的路面監控資訊,希望能從中找出兇手拋屍用的車輛以及車輛的行駛路線。不過,拋屍地點位於城郊偏僻地帶,查詢該資訊存在一定難度。
另外,警方根據法醫從受害者指甲中提取到的dna在資料庫中尋找兇手的資訊。如果兇手有過犯罪前科,假日時日定能揪出他的身份。
因為此案涉及到了非法器官交易,警方將派人滲透到地下交易鏈條當中,在查詢出殺害於佳楠的兇手的同時,也要將這個不法團體一舉消滅掉。
第173章 陪陪我,好嗎?
聽劉陽介紹完案件的基本情況,顧淞沉默了半晌才緩緩開口道:“想不到那個臭小子竟然會蠢到去賣腎,他到底是有多缺錢啊?”
“唉,我也搞不太懂,這事兒還得去好好調查一下。”劉陽遺憾地搖搖頭,“聽說那小夥子是個挺機靈的人,平時不怎麼用功讀書,成績倒也不賴。要是能改掉貪玩兒和花錢大手大腳的毛病,說不定以後也能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至少在他缺錢花的時候,他沒想到去偷去搶,這說明他的本質並不壞。”
“是啊,男孩兒的姐姐也說呢,其實她弟弟就是一個不懂事的熊孩子。雖然從小到大給家裡惹了不少麻煩,也給她的生活造成了一些困擾。但畢竟血濃於水,自己在世上唯一的親人被人殺了,她還是很難面對這樣一個結果。她曾經在父母的墳前發誓,說要好好照顧弟弟,直到弟弟大學畢業,找到一個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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