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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所以很多掙扎在職場上的人經常會迷失方向,不知道自己的前途是什麼,“懶惰”像傳染病一樣蔓延,他們不願意做基礎工作,不願意做重複簡單的工作,而最終淪為無業人員。
可見,如果單純以賺錢為工作的第一目標,而不深入分析、瞭解我們的工作使命,那麼我們將陷入危險境地,將無法保持團隊的戰鬥力和生命力。因此,作為一名員工,一定要了解公司的使命是什麼?自己的使命是什麼?這樣,工作起來才有真正的動力。當我們為使命,而非為金錢工作的時候,不僅能夠獲得更多的金錢,還能獲得更多的成就感。
為實現人生價值而工作
比爾?蓋茨的財產淨值大約是466億美元。如果他和他太太每年用掉1億美元,他們要466年才能用完這些錢—— 這還沒有計算這筆鉅款帶來的巨大利息,那他為什麼還要每天工作?
斯蒂芬?斯皮爾伯格的財產淨值估計為10億美元,雖然不像比爾?蓋茨那麼多,不過也足以讓他的餘生享受優裕的生活了,那為什麼他還要不停地拍片呢?
美國Via公司董事長薩默?萊德斯通在63歲時開始著手建立一個很龐大的娛樂商業帝國。63歲,在多數人看來是退休、盡享天年的時候,他卻在此時做了很重大的決定,讓自己重新回到工作中去。而且,他總是一切圍繞Via轉,工作日和休息日、個人生活與公司之間沒有任何的界限,有時甚至一天工作24小時。你認為他哪來這麼大的工作熱情?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那些擁有了鉅額“薪水”的人們,不但每天工作,而且如果你跟在他們身旁,會因為他們工作那麼賣力而且時間那麼長而感到精疲力竭。那麼,他們為何還要這麼做?是錢嗎?
還是看看薩默?萊德斯通對此的看法:“實際上,錢從來不是我的動力。我的動力是對於我所做的事的熱愛,我喜歡娛樂業,喜歡我的公司。我有一種願望,要實現生活中最高的價值,儘可能地實現。”是的,就是這種自我實現的熱情,使他們熱衷於所做的事業,而非單純地為了名和利,甚至當他們可以控制生活的時速時,他們的腳還是不會離開油門。
你認為你所從事的工作是什麼?是飯碗還是事業?不同的回答決定了兩種不同的工作態度。把工作當成飯碗的人,只是把工作看成了一種謀生的手段;而把工作當做事業的人,不是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為了心中的某種信念。從這方面來說,後一種人是真正具有敬業精神的人。因為後一種人把工作看成了是要用生命去做的事。
工作需要一個人發自肺腑的愛,需要熱情和行動,需要努力和勤奮,需要一種積極主動、自動自發的精神。只有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工作,才可能真正做到敬業,才可以把工作看成是要用生命去做的事業,我們也才有可能獲得工作所給予的更多獎賞。
一個人的工作態度折射著他的人生態度,而人生態度決定了一個人一生的成就。工作對一個人而言究竟是樂趣,還是枯燥乏味的事情,其實全要看自己怎麼想,而不是工作本身。從工作中獲得快樂、成功以及滿足感的秘訣並不在於專挑自己喜歡的事情做,而在於發自內心地喜歡自己所做的工作。一個天性樂觀,對工作充滿熱忱的人,無論他眼下是在搞清潔、挖土方還是在經營著一家大公司,都會認為自己的工作是一項神聖的天職,並懷著深切的興趣去努力做好。就好像米開朗基羅作畫、貝多芬作曲或莎士比亞寫詩那般地投入,傾注全力達到最好的工作表現。
如果你只為生存而工作,你的生存也會成問題(8)
一個人對工作,是被動的還是主動的,將直接影響工作業績。對於工作,如果只感覺到厭惡,沒有熱誠和愛好之心,把工作視作取得食品、衣服、公寓的一種討厭的“需要”,一種無可避免的苦役,而不是把工作當做一個鍛鍊能力的機會,一個培養品格的大學校,那麼這樣的人肯定不會大有作為的,也肯定得不到老闆的欣賞。
不論做何事,都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這種態度可以決定一個人日後事業上的成功與失敗。一個人如果能以生生不息的精神、火焰般的熱忱來對待自己的工作,那麼就一定能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成為一個出類拔萃的人;相反,若以冷淡的態度去工作,最後不過是個平庸者。
如果想做一番事業,那就應該把眼下的工作當成自己的事業,應該有非做不可的使命感。把工作當做一項事業來做,把自己的職業生涯與工作聯絡起來,你就會覺得自己所從事的是一份有價值、有意義的工作,並且從中體會到神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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