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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比亞迪還曾將其推廣到自己的電池、手機企業中去。
當然秦川汽車也有顯著的短板。而比亞迪自己,也擁有著作為國有企業的秦川不具有的優勢:資金、管理理念、成本品質控制和盈利能力。兩者結合,可以達到優劣互補。王傳福認為,秦川汽車主要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宣傳力度不夠,收購後他們將轉變銷售觀念,加大在品牌宣傳上的投入;二是研發能力不足,今後,秦川汽車將在原有車型的基礎上大規模研發新的產品。
隨後,比亞迪開始將秦川的員工送到深圳的工廠進行培訓,感受電池生產線的成熟管理理念,對久在國營企業的他們灌輸民營企業的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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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一波三折富比之爭(1)
1�富士康阻擊比亞迪
2007年3月比亞迪釋出公告,宣稱正在籌備將手機代工業務分拆上市。這時候郭臺銘出手了。他要終結比亞迪的高速發展。於是一場被媒體稱為“富比之爭”的兩家制造業巨頭的龍虎爭霸,正式上演。
2007年6月12日,郭臺銘的富士康集團旗下兩家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與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向中國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比亞迪在知情情況下;使用來自富士康的機密業務資料,建立了一個與富士康極度相似的手機生產系統,令公司損失了價值51�3億元的合同。他們指出,比亞迪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保密資料,交出因使用機密資料所獲得的利潤並賠償富士康的損失。
在聽證會上,富士康方面披露,2002年11月27日,為了洽談合作專案,富士康集團大陸總部邀請比亞迪董事長王傳福一行參觀考察了富士康公司的手機工廠生產線,後來因故未能達成合作意向。同年,比亞迪著手建立第三事業部,開始代理加工手機零部件產品。
然而從2003年年初開始,比亞迪不斷以各種手段利誘富士康的員工離職,跳槽到比亞迪工作,至今跳槽的人數已多達400餘人,其中包括富士康花費幾十萬元派往歐洲培養的高階技術人才和高階管理人員。富士康還不斷髮現比亞迪的技術人員向富士康內部員工傳送電子郵件,利誘他們跳槽到比亞迪工作,並承諾跳槽者均可獲得優厚待遇。
富士康在訴訟狀中強調,比亞迪的手機業務從無到有,從弱到強這種爆發式的增長十分不正常,而這個增長過程與富士康商業秘密檔案(即系統檔案)大量的流失,大量的員工跳槽,在時間上是相互吻合的。
而據中國臺灣一家媒體透露,富士康之所以要控告比亞迪竊取商業機密,直接原因就是比亞迪挖走了富士康在日本的研發高階主管,並連帶了一項關鍵技術,這是一種將任何金屬粉末提高精度和密度的冶金提煉合成技術,不但能提高產量、降低損耗、防腐化和延長使用期限,而且還能降低成本。
富士康一位高層人士表示,公司之間的挖角原本無可厚非,但這次非同小可,因為比亞迪的挖角涉及公司的商業秘密。據該人士透露,比亞迪已經多次從富士康挖角,甚至成立了挖角辦公室。
應該說富士康的某些指責也是實情。2003年,比亞迪進軍手機代工業務,一時之間,人才供應不上,無奈之下只能從其他公司挖人。比亞迪從2003年開始挖富士康牆腳,2005年有多名高管轉投比亞迪,到2008年據說一共有四百名富士康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被挖到了比亞迪。郭臺銘真是無比憤怒。
他認為,比亞迪作為一個靠手機電池起家的公司,幾年時間迅速崛起,業務已覆蓋了手機電池、液晶屏、鍵盤等除手機晶片之外幾乎所有的手機零部件。僅2007年上半年,手機部件及組裝業務就佔比亞迪業績的37%。顯然比亞迪手機業務如此快速發展,與它不斷從富士康挖人直接相關。
富士康實在是忍無可忍,於是對比亞迪提起訴訟。當然這其實並不是富士康第一次起訴比亞迪,在這次起訴之前,富士康對比亞迪有過一次起訴。
2006年8月31日,富士康向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兩名原富士康離職員工索賠7000萬。被訴的這兩名離職員工名為柳相軍、司少青,是富士康科技集團旗下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有限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職員,兩人於2006年跳槽至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以侵害商業技術秘密起訴這兩名員工以及比亞迪公司,向上述被告索賠金額高達7000萬元,要求法院判令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商業技術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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