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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隨便看。以前想隨便那當然不是,現在隨便看……豈不是天堂咋地?可人類就是有那麼賤,遮起來不讓看的時候一心想看,當它們隨地都坦著讓人隨便看,神秘感就沒了,更覺不值錢,想看的慾望大減,僅看了一天就視覺疲勞。孫志新從第一天的性興奮到第二的性疲勞,然後一連三十五天看下來,活活膩得想吐。
不信?那麼美麗的東西會讓人想吐?看過後想摸才是真的吧……你還別不信,紅燒肉好吃不好吃?你連吃一個月,天天頓頓吃它試試看。有種你給我堅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兩個脂肪球現在對孫志新沒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還覺得看著煩,看上一眼就覺得如同吃多了過飽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別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無美感,乳房像皮口袋一樣拖在腹部足有尺長,髒兮兮的全是皺紋,□烏漆嘛黑像發黴的美國烏梅。那些女人的整體形像活像索馬利亞的黑女人。能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起性致……除了說你是禽獸,別的簡直是沒啥可說的。別人看見這樣的東西會起什麼念頭孫志新不知道,反正孫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馬利亞婦女的裸體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絲慾念。
可是沒辦法,不是女人們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產力著實低下,實在沒這個條件,生產不出來可以穿的東西,或者說沒有多餘的東西來製做遮體物品。僅是獸皮一項,對於這些來說在極端條件下也可以轉換為食物,孫志新有見到過有老人餓極了拿獸皮熬爛了來吃,一邊吃一邊往外吐毛髮,看得孫志新噁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們只能裸著,在天亮的時分只能可憐的雙手環抱著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華的少女,美麗的乳房也被凍得上面的面板全是雞皮疙瘩,一點也美不起來。
正在那裡感嘆,有個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對岸叫他:“畢達阿察拉蘇,%!@#!@!%&%@#*。”
除了畢達阿察孫志新聽得懂,其餘的一律聽成鳥語。連續三十五天,一直被稱呼為畢達阿察拉蘇,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學,以孫志新的發達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學會一些簡單的日常用語。可是他打心底排斥這一群原始人,沒有絲毫說話的慾望。三十五天下來就只聽懂個畢達阿察拉蘇,別是全是鴨子聽雷——霧沙沙,十竅都通了九竅,只餘下一竅不通!同時心裡隱隱猜測這是一個稱號,而不是名姓,因為無論誰這樣叫他的時候,臉上都帶著一種尊敬和畏懼的混和複雜表情,隱隱又和自己保持距離,神情顯得很是謹慎。你走在大街見到認識的張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時不會像這樣,對吧?這是很簡單的常識。
孫志新沒有應聲,只是慢慢站起來,趟過河水向對岸走去。他知道,這是部落裡的男人們回來了,做晚飯的女人遣人來叫他過去吃飯。三十幾天一直都這樣,天擦亮男人們就出去打獵擦黑時分再回來,如無意外不會更改。
作者有話要說:新書開章,歡迎捧場。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個強強聯手的史前開荒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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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人們回來了 。。。
黑瘦小孩領著孫志新往帳蓬堆裡最大的那一座走。
所謂最大,也不過是佔地三米多點兒。整個帳蓬用獸皮拼接而成一大塊,再用一根木頭柱子頂起來,就成了孫志新所見過的最簡陋的帳蓬。拼接它的工藝非常簡陋,就是用磨尖的木頭棍子在獸皮上桶出孔,再用獸皮撕成條穿起來綁在一起就成了。據孫志新觀察,整個部落裡會這個手藝的女人並不多,好像還是某種挺高階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帳蓬相比,它更大,更‘華麗’,更具‘氣勢’。被木頭撐起來的頂部還插了一撮鮮豔的鳥類尾羽,它迎風招搖著表示這座是部落首領的居所,地位上來說相當於總統豪宅。這便是孫志新在這史前時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華’,非常之‘金碧輝煌’,孫志新一見了就想哭,總覺得自己居住在某座歷史悠久的垃圾堆裡。
黑瘦小孩把孫志新領回家裡,開始靈巧而又勤勞的做晚飯。孫志新斜著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體,心裡同情著可憐著,卻又強硬起心腸只作沒看見。發生在他身上的種種事都讓他不想與這裡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庫,孫志新聽別人這麼叫他。他是部落首領的小兒子,大兒子更高更壯,接近成年,已經可以跟著父親外出打獵,所以這會兒見不到他。部落首領家又沒有女人,做飯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庫頭上。
說起這個,孫志新其實對這位部落首長有些敬佩。他做為一名部落首領,除了有話語權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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