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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了很多,他已經根本分不清楚了,於是只好坐計程車,可是他提供的地址讓計程車無法準確到達。下車後,福特吉卜一個人走在大街上,這時的他仍然還記得葡萄乾布丁的香味。如今,這種食品在法國已經十分普遍了,很多家庭都會製作。正在迷茫的福特吉卜,忽然聞到一股葡萄乾布丁的香味,他以為這是朋友為他製作的,於是他順著香味走去。到了一間房屋門前,他推開門,發現裡面有十幾個人正在聚會,桌子上擺著剛出鍋的巨大葡萄乾布丁。福特吉卜知道走錯門了,趕忙退出。不過就在這時,聚會中的一個人叫出了他的名字。該有多麼巧合啊,這個人竟又是埃米爾?德尚。他是來參加宴會的,不曾想,竟遇到多年前的忘年交。
三次巧合的相遇,都是與布丁有關,有點溫馨,有點憂傷,更多的,是一種對命運安排的由衷感慨吧。
幸運的犯人
西方人對上帝是敬畏的,他們認為死刑是上帝的最終的審批,如果犯人被執行死刑,只能一次絞死犯人。假如犯人一次沒有被絞死,那就不能再判死刑,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上帝在寬恕犯人。
布丁見證的巧合(2)
在19世紀的澳大利亞,就曾發生過一個被冤枉的犯人被連續絞了三次都沒死,最終法官不得不釋放他的巧合。當時,澳大利亞還是英國的殖民地,它的最高首腦是英王派去的總督。總督對澳大利亞全島上的所有人具有最終的司法權,也就是說他有權力關押和審判任何人,也能釋放任何犯人。所以,總督是澳大利亞最有權力的人。
一次,澳大利亞總督就曾面臨一個抉擇。當時一位叫薩爾姆斯的盜竊犯,因殺人被判處死刑,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巧合。薩爾姆斯被絞了三次都因絞繩突然斷裂沒有被絞死,執行法官面對情緒激動的群眾,束手無策,只好向總督請示。總督聽聞這件怪事後,決定暫緩執行死刑。因為他認為這是上帝在寬恕薩爾姆斯,我們不能違背上帝的旨意。
其實,薩爾姆斯是悉尼著名盜竊團伙的成員,他們整天無所事事,只是以盜竊為生。1830年的一天,薩爾姆斯和他的同夥迫於生計,只能冒險盜竊一家商店,他們知道這個商店的一個桌子裡裝滿了金幣和銀幣。他們趁黑夜潛入商店,拿走了那個裝滿錢幣的桌子,順便偷盜了商店。可是,在他們即將離開的時候,被巡邏的警察發現。為了能拿到他們的“戰利品”,他們襲擊了警察,將警察打成重傷,然後逃跑。不幸的是,這名警察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在了醫院。
隨後,警察展開了全面的調查,很快就查到了薩爾姆斯及其團伙,因為他們使用的金幣就是被盜的金幣。被捕後,雖然薩爾姆斯百般狡辯,而且還找到了當天晚上他不在場的證據,但是,法院依然判處薩爾姆斯犯有謀殺罪,將被處以絞刑。然而,薩爾姆斯拒不認罪,警察就使用了一些非常的手段,在高壓逼供下,薩爾姆斯承認了盜竊,但是堅決不承認謀殺。而且,他拒不供認其他團伙。法院認為薩爾姆斯罪刑不能寬恕,堅決執行絞刑。
薩爾姆斯被拉到刑場的時候,幾乎絕望了,他看到無數的人聚集在刑場看著他。澳大利亞的絞刑跟其他地方的還不太一樣,犯人並不是被吊起來後抽取他腳下的板子,而是犯人被套著絞繩的馬匹吊起,只要馬向前跑,犯人就會被吊死。
當警察把絞繩套在薩爾姆斯的頭上時,按照慣例,他在死前可以說幾句話。到了這時,薩爾姆斯再也無法安靜了,他大聲呼喊自己是冤枉的,真正的兇手是他的同夥西蒙斯,並請求法官的原諒。他的大聲呼喊並沒有為自己減輕罪責,人們只是默默地看著他,有些人表示同情,但是他一直欺瞞警察和法官,還是無法讓人們原諒他。
警察在聽他說完後,一聲令下,馬開始往前跑,薩爾姆斯立刻被吊起來。薩爾姆斯感到脖子被勒得厲害,喘不過氣來。就在群眾抬頭看薩爾姆斯的時候,巧合的事情出現了,絞繩突然斷了,薩爾姆斯被重重地摔在絞刑臺上。
看到這個情景,圍觀的群眾群情激奮,認為薩爾姆斯已經向上帝說明了一切,他理應得到赦免。但是,行刑的警察換了新的繩子,套在薩爾姆斯的頭上,然後馬又一次帶動了絞繩,薩爾姆斯再次被吊到半空中,讓人吃驚的是,繩子的三股竟然同時鬆開,薩爾姆斯再次摔倒在了絞刑臺上。
這時警察下令再次更換繩子,這次拿的是一根全新的繩子,能承受住四百磅的重量。群眾已經無法控制了,所有的人都往前擠,將絞刑臺推得顫抖起來。然而,這次新的繩子在套往薩爾姆斯的頭上時,突然被人割斷了,無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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