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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1/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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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要3點鐘起來改小說。”

改這本小說的時候,我對接電話尤為害怕。因為每個人只要一聽見我的聲音,就說:

“最近又有什麼大作呀?叫什麼題目呀?寫到多少萬字了?準備寫多少萬字?還差多少萬字?”

我說:“在寫第三本小說呢;寫到9萬8了;準備寫10萬字;還差2千字。”這樣的話不知說了多少遍,自己都感覺到有點不要臉了。

改文章的過程是漫長的,我只記得9萬8這個數字像一個難纏的小鬼,緊緊地纏著我。我有很多次寫到十萬字,不過刪一刪,又變成9萬8了。

一個月過去了,所謂的“改文章”不過是加個標點,去掉個“的”之類的小打小鬧。直到我發現這個故事的漏洞已經難以用謊話來填補了,才下定決心:推翻整個故事!為此,我還寫了份決心書:“我蔣某人自x月x日,至x月x日,每天一定要4點半起床,把長篇小說改完,否則生兒子沒有那個什麼眼!”

我生平最討厭改文章,但這回實在難以忍受補一張巨大的蜘蛛網,於是重新構思了一個故事,它講述了電腦遊戲中的兩個來客,被一種幼稚的幻想所矇蔽,並妄想透過我來消滅同班同學。按照教科書上面所說,這部小說應該算是童話,或者科幻小說的,但在這部小說裡既沒有王子公主,神魔鬼怪,也沒有鑽進“時光穿梭機”打外星人,我更願意把它歸類為半現實小說(這個詞不是我發明的),所以買這本書等於“買一送一”。瞭解了小孩不經過刪改的真實生活,奉送一個新鮮的,可以在裡面加水灌肉的好故事。

這是我的轉型之作。它標誌著我進化成了更高階的生物——從一個經常以罵人來幽默的臭狗頭,進化成了一個會講故事,會抖包袱的臭狗頭啦!

考慮到大多數讀者不想了解作者怎樣對著電腦發呆,所以我決定用剩下字數來向各位文學男女青年,道出我的經驗之談:

首先、故事的主線一定要簡單。我本人就是一名受害者。我先前那個廢棄的傻故事就吃虧在這裡,那時候我正瘋看《名偵探柯南》,並從中受到啟示:故事越複雜越好,要把笨讀者弄迷糊,讓聰明的讀者體會到做偵探的快感,我成天想的是:這個人物看上去很美,其實是最壞的;這個情節不能把真相說透,要若隱若現,說一點藏一點;這個東西看上去是被這個人拿了,其實是被那個人偷了。沒想到最後,我在讀者迷糊之前,自己就先暈倒了。

其次:在寫小說之前,一定要把故事樑子想好,這一點我最有說頭。在寫這部小說之前,我心裡一點故事樑子都沒有,只管悶頭往前寫那些我所熟悉的生活,一篇一個故事,幾萬字寫完,被說成“連綴的散文”之後,我給自己的小說定下了目標:一個有大段細節描寫的,真正的好萊塢式的小說。我把頭皮抓了一天,終於想出來一個故事,再把事先寫好的小故事,一個一個地塞進故事樑子裡,還要在這些小故事裡,設定“陷阱”“包袱”。為此,我不知道刪了多少“用不上”的文章。這就是字數一直徘徊在9萬8那裡,上不去也下不來的原因。我發誓,以後再也不這樣寫小說了,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我,對這部小說,大大地滿意。它出版了以後,誰要是再罵我是“只會搞笑的文化童工”,我可要把這本小說扔到他臉上,說:“有本事你也寫一本一樣好的來!要是寫不出來,就罰抄十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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