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觀摩會操(第2/3 頁)
己主動要求的。”
“興公公,這潘將軍也邀請你了,你去不去?”孟巖問道。
“我,還是不去了,我這身體水土不服,需要休養,邊軍殺氣太重,我怕是吃不消。”
“也好,不強求就是了。”孟巖點了點頭,“本官來大同是查案來的,現在,我們手中掌握了一些證據,還有一些關鍵證據正在收集,這一次辦案涉及的眾多官員,所以,咱們辦案要更加嚴謹,細緻,不冤枉一個好人,但也不能放走一個壞人,明白嗎?”
“興公公,你說呢?”
“孟大人說的非常好,咱家非常贊同!”興安點了點頭,他是來監督孟巖辦案的,只要他不做出格的事情,他是不會隨便干預的,何況,他對孟巖的手段還是很欣賞的。
“這一次辦案,本官要改變以往的辦案手法,我們不隨便抓人,改為約談,但凡涉案人員不管是官、民還是商人,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其違反朝廷律法的,都用這種方法。”
“約談,大人,我們談什麼?”江羽問道。
“談他們自己知道的,可以是案件的線索,可是舉報,也可以是自首,總之跟走私有關的事情都可以談!”孟巖道,“約談的內容不作為口供。我們還要為談話者的內容保密。”
“不作為口供,那還談什麼?”
“我們現在需要的是有關案件的線索好證據,一件案子要辦成鐵案。需要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口供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人的口供總會下意識的說成對自己有利的一面,特別是對自己的犯罪事實,所以口供的可信程度在證據鏈中是最低的,需要強有力物證來佐證,你們以後辦案也要記住這一條原則,輕口供,重實證,沒有實證的情況下。千萬不要武斷的下判斷。”孟巖鄭重的道。
“大人說的不錯,很多冤假錯案都是因為屈打成招或者主審官員臆測,這個下官深有體會!”馬蔚然激動的說道,他當過十年的縣令,幹過基層審訊判案工作,最有心得體會了。
“那有直接證據的,是不是可以抓人?”郭小超問道。
“犯了朝廷律法的官員自然要抓!”孟巖鄭重其事的道,“但怎麼抓,如何抓,必須由我來定。”
“下面進行一下分工。由於我們是臨時衙門,辦完事兒走人,所以。不需要那些常設機構。”孟巖道。
興安嘴唇哆嗦了一下,沒有開口,很顯然孟巖這麼做是違反朝廷規矩的。
可他說的也有那麼一定的道理,本來連巡察使這個官兒都是臨時設定的,皇帝在聖旨中也沒明確說讓孟巖怎麼幹?
沒有先例,自然是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只要不犯大的原則錯誤,案子辦漂亮了,皇帝滿意了。誰還能說什麼不成?
“行動組,郭小超任組長。張衝任副組長!”
“是!”
“約談小組,馬蔚然、江羽任副組長。組長本官親自兼任。”孟巖繼續道。
“下官遵命!”
“情報以及對外聯絡組,組長興公公,副組長曲封。”
興安有些訝然,自己居然也有職務,迅疾明白,孟巖這是給他一個頭銜,分一點兒功勞給他,只要他不插手辦案,胡亂指揮就行了。
當然,這裡面是不是有別的意思,就不知道了。
不過他倒是坦然受了,被人利用,說明你還有利用的價值,如果連利用的價值都沒有,那就可有可無了。
“證物以及法醫組:組長葛通,成員有葛英、劉全等人。”
“後勤組,組長姜峰,主要工作就是保障大家的吃喝拉撒。”孟巖最後宣佈道。
“大人,我們是不是得找一個辦公的地方?”馬蔚然建議道,“還有,我們還需要一個拘押室。”
“孟大人,咱家有一個建議,不知道孟大人可否採納?”興安突然道。
“興公公請講?”
“雁歸樓始終不是久住之地,而且也隱秘,不如咱們搬到那監察御史衙門去?”
“哈哈,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本官也是這麼想的。”孟巖哈哈大笑一聲。
“原來孟大人早就想到了,咱家班門弄斧了。”興安也為之一笑,自嘲道。
“姜峰,這事兒還要勞煩你,先去一趟監察御史衙門,該打掃的,打掃,該置辦的置辦,本官只給你三天時間,能不能做到?”
“請公子爺放心,姜峰定然將這件事做的漂漂亮亮的。”姜峰拍著胸脯保證道。
一般衙門都是前面辦公,後面是官宅子,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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