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四十章:跟“牢”字八字不合(第2/3 頁)
了你,你若是食言的話,我該怎麼辦?”孟巖問道。
“你想怎麼辦?”
“要不這樣,劉大人,你給我立個字據,你把這個字據先給我,我再讓家人給你錢,如何?”
“本官要是給了你字據,你不給錢怎麼辦?”劉繼安也不傻。
“我在你的手中,難道還能從刑部大牢跑了不成?”孟巖微微一笑道。
“你可不要騙本官?”劉繼安想了一下,有些意動了,富貴險中求,哪有不冒險就能白白得富貴的?
何況人現在自己手中,就算他拿到了字據又如何,到時候他想拿回來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我現在這樣能騙得了您劉大人嗎?”
“好,本官就相信你一次!”貪婪滅掉了劉繼安內心僅存的一點兒理智。
看著劉繼安一步一步的滑入自己設計的陷阱,孟岩心裡一陣冷笑,一個人貪婪也就罷了,人本來就有*,就連聖人都免不了,可如果一個貪婪的人又愚蠢的話,那這個人基本上就沒救了。
命獄卒取來文房四寶。
“這個怎麼寫?”
“劉大人怎麼寫都行,我無所謂,最重要的是簽名和手印。”孟巖訕訕一笑道。
劉繼安想了一下,攤開宣紙,迅速的在紙上書寫起來,其實這種保證書,他也不是沒寫過,無非是把抬頭和名字換了一下,其他的都一樣。
片刻之後,這一份拿錢買命的協議算是寫好了。
在末尾,劉繼安簽上了自己的大名,還有摁上了手印,當然,在劉繼安的要求下,孟巖也摁上了手印,簽上了名字。
孟巖正要收起來,劉繼安卻摁住了:“你的本官把拿錢的信寫一下吧?”
“對,對,應該的,應該的!”孟巖裝模作樣的想了一下,提筆在紙上寫道,“小月吾妻……”
“沒想到你家中還有妻子,居然還做出這等傷風敗俗蘇之事,真令本官歎為觀止?”
“見笑了,見笑了……”
“劉大人,看好了,我妻子小月見到這封信,定然會把錢交給你的人。”孟巖道。
“好,本官拿到錢,自然會極力幫你說話的,說不定明天你就可以無罪釋放了!”劉繼安十分滿意的將信收了起來。
“劉大人,我可以不用再待在這裡了嗎?”
“當然,來人了,把犯人押回牢房,嚴加看管,任何人不得接近!”劉繼安喚來獄卒,命令道。
“諾!”
孟巖微微一笑,在兩名獄卒的押送之下,返回自己剛才被關押的牢房。
明天一早,恐怕有好戲看了,這樣一出自己編導的好戲,也許又會震驚朝野。
為了救人,他自己這一次算是豁出去了。
檢查了一下草蓆下面的東西,官服和腰牌還有蟠龍令牌都在,隨身的銀袋子裡還多出了兩錠銀子,一定是那兩個發現自己身份的獄卒又還回來的。
這兩個人其實跟自己沒什麼大仇,只不過身不由己罷了,孟巖到不想跟他們計較!
還知道把錢還給自己,說明也還算是個聰明人,間接的幫他演了一齣戲,騙過了劉繼安,也算是有功勞的。
自己這是第幾回坐牢了?
第一回坐的是大興縣衙的大牢,第二回是錦衣衛詔獄,第三回就到了刑部大牢了,也就是天牢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命中跟“牢”字不合,不然為什麼總是坐牢呢?
不過,這似乎並不算什麼稀罕事兒,大明朝的官兒,官做的越大,坐牢的次數越多。
看看朝廷上的那些高官們,哪一個沒坐過牢,沒坐牢的鳳毛麟角。
只要皇帝對你不滿意了,一道聖旨,你就得乖乖的去牢裡待著,然後一句話又給放出來。
這種事情簡直就是家常便飯了,坐牢都快成為一個資歷了,坐牢不一定就是犯事兒或者犯罪的,那都是忤逆皇帝的意思,或者皇帝看你不順眼了,去牢裡待兩天。
長夜漫漫,從孟巖被劉繼安帶去審訊室,再從審訊室回到牢房,這中間也就過去五六個小時而已。
而現在外面的時間也不過半夜而已,距離天亮至少還有六七個小時。
冰冷的牢房,發黴的草蓆,連老鼠、蟑螂都躲起來,不願意出來活動。
輾轉難眠呀!
跟他同樣輾轉難眠的還有聞小雨,她在擔憂,劉繼安是個什麼德行,她是知道一些的。
萬一這頭蠢豬真的對孟巖用上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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