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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雜事兒》作者:靈犀閣主【完結】
【正文】
寫字先生
大路上撿得白銀十兩。花去五百個大錢,置辦從裡到外男式衣襪一套;又花去七百錢,購筆墨紙硯外帶高几一張高凳兩把;花一兩銀租得位於鬧市區某人家不到十平米麵積柴房一間;幾百錢買被褥,幾百錢買洗漱用品,幾百錢酒肉一頓,餘錢收入荷包,貼身收藏。
穿戴好衣衫,挎上裝了筆墨紙硯的背囊,扛上還算輕巧的高几高凳,慢慢悠悠晃出門來。至前兩天兒在鬧市區看好的位置放下桌凳,鋪好筆墨,再在地上戳上兩根竹竿一塊布做的條幅,上書:
代寫家書
代寫請柬
代抄書文
價格公道
童叟無欺。
而後掀起袍擺往凳上一坐,捧本廉價租來的手抄本“通俗讀物”,翹起二郎腿來等生意。
“這人一倒起黴來呀,吃塊兒肉都能噎死!”三米之外,賣雞蛋的大嬸以一句不俗的開場白拉開了春光明媚的一天的序幕,“張老漢家的姑娘——昨兒去她二姑家串親戚,晚上回來路過玉人橋,在橋頭上還和馬三兒家的說了幾句話來著,到了橋尾人就不見了!今天早上張老漢報了官,衙門派人出去一找,你猜怎麼著?他姑娘就死在了橋下邊兒!你說說這怪不怪?!短短一段橋,人說死就死了!”
五米外賣饅頭的大嫂咂著嘴接話兒:“可不是麼!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好端端的一個姑娘,說沒就沒了!這老天爺行事兒啊,咱們這些凡人是料不準的!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老天爺行事,凡人難料。短短的一段橋能把活人變成死人,短短的幾步夜路,能讓一個人穿越古今、縱跨時空,你說這事兒怪不怪?
怪,你也不能說,說了人也不會信。所以,這個倒黴蛋兒也只能認了,不認?你找誰說理去?找老天爺?那老頭兒也得有功夫搭理你啊。
那,是誰這麼倒黴?
我。
也就是幾天前吧,倒黴的我半夜裡胃疼難忍,偏巧家裡沒了止疼藥,只好從床上爬起來到外面24小時營業的藥房裡現買。外面下著大霧,能見度大概只有零點幾厘米,我眨著被胃疼折磨得金星亂閃的眼睛一頭扎進霧中,走啊走啊的,腳下一空,眼前一黑,人就掉井裡了。
在喉嚨被一個尖銳的東西刺穿的一瞬間,我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其中一句歌詞是這樣寫的:抓賊,抓賊,偷井蓋兒的賊呀……
於是就這麼穿了。
醒來的時候人在一座破廟裡躺著,衣衫襤褸,腹飢難耐,經過一番鑑定,知道自己是在一個餓死了的小叫花兒的身上重生了,幸好她也是個女人,而且洗過臉後還是個長得很不賴的女人,於是也就沒什麼可挑剔的了。好在我人雖沒什麼優點,樂觀的精神還是有的:穿都穿了,你還能怎麼著?繼續活唄,吃飽穿暖有地兒住,這就行了。
所以,幸運地撿了一錠銀子後我就這樣坐在了天龍朝江南清城鬧市區的大街邊兒,夾雜在一眾大娘大嬸大嫂子中間,幹起了我唯一能試著乾乾的古代業務:寫字兒先生。
是的,“先生”。這肉身的臉蛋兒長得還真的是很不賴很不賴,雖然不明白有如此得天獨厚的先天條件的她為什麼會是個乞丐,但在法律治安與思想意識都不健全的古代社會,無依無靠人生地不熟的“我們” 只有女扮男裝才能做到最低限度的自我保護。
說到幹寫字兒先生這行當,我還是有點信心的。我在那個時空的爺爺是書法協會的會長,從□著打著讓我這個外在上看上去還算穩當的孫女兒學習書法,以全市全省全國乃至國際為字首的各種書法比賽的大獎拿過無數,即便穿到古代來,在這幫古人面前我也是能硬氣幾分的。何況古人也是普通人,大家都是從小練字的,沒道理古人寫的書法就一定比今人強。
幸好我還有這麼個一技之長,否則除了賣身為奴外就只能回去繼續當乞丐了。
寫字兒先生的營生雖然不太好乾,但也不是一文錢都賺不到。昨天我就靠給人寫家書賺了二十個大錢兒,勉強能吃飽肚子。不過今天的運氣看樣子不太好,眼看就要到中午了,我這兒還沒開張。
不急,看書。
正看到“張生捧了那對三寸金蓮湊上嘴去”這一段,就聽見雞蛋大嬸老母雞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喲——小先生,這都中午了,您這兒還沒開張哪?!只怕是要餓肚子了罷?”
饅頭大嫂接著笑道:“不如到俺家去吃午飯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