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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熱心地把顧準當時發表在《職業生活》(江蘇省委職委主辦,公開發行)上的文章,不遺餘力地抄錄下來給了我,數量居然也很可觀。他的好意我當然應當感謝,不過,這些文章大抵屬於時論性質,因此未收進本文集。
① 東方圖書館位於上海閘北寶山路,與商務印書館印刷廠毗鄰:毀於“一·二八”炮火。
1952年的“三反”運動,在顧準一生的經歷中也許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轉折。從此以後,一直到1974年去世,這22年,厄運一直纏繞著他。1956年,他本來可以轉入“書齋”,可是不久,連工作權利都被剝奪了,遑論其他。他留下來的著述確實不多,除了1973年至1974年他生命的最後兩年裡,在和我的通訊中寫的那些學術性“筆記”外,幾乎很少有其他著作。1956年,他在中央黨校學習。也許學習環境和學習空氣為他提供了可以進行獨立思考的條件:雙百方針的提出,也為學術研究創造了良好的氣氛。《試論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這篇論文就是在這一年寫下初稿,後來又幾經易稿才正式發表於《經濟研究》1957年第2期。1952年,斯大林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發表,根據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實踐的經驗,斯大林斷言,商品交換隻在兩種所有制之間才存在,價值規律只在極為有限的範圍內發揮作用。斯大林在當年不僅是政治權威,也是理論權威。因此,顧準當年寫這篇文字,是需要有足夠的勇氣的。無怪乎事隔36年,當張勁夫同志知道這“一件重要史實”時,不禁要說“這在50年代能提出這樣重要的看法是很難得的”。現在的青年讀者自然不會有這種體會。他們不知道要否定某一權威,改變某種已經凝固了的觀念,需要經過多麼長的時間和付出多麼巨大的代價(有時甚至是犧牲生命)才能達到。現在,社會主義經濟不能排斥、否定商品生產和不能否定價值規律和它的作用,已經成為一種常識被普遍接受,並且已經遠遠超過了。
1956年,顧準在中國科學院資源綜合考察委員會工作時,還在經濟研究所兼了一份工作,這可以看作是他對學術研究頗具興趣的一種表現。我在整理他的遺稿時,曾發現他撰寫的關於價格問題的兩篇未曾發表過的論文,一篇是糧價問題,可能是內部研究報告,孫冶方在世時,向我要去了;一篇是和餘霖(薛暮橋)同志商討價格問題。現在,時過境遷,價格問題的背景、條件和當年都已有了很大的變化,因此都不收入本文集。
1957年至1974年這17年,顧準的大部分時間消耗在下放農村勞動改造上。知識分子犯了“思想錯誤”,下放農村勞動改造,據說能改造好。這實在是中國人的一大發明。這個發明的好處在於可以不要經過什麼繁瑣的法律程式,簡便易行;勞動改造不算服刑,不落痕跡;誰“表現好”,可先脫帽,機動靈活;工作權利、工資待遇一律取消,說你和你的家屬在實際生活中能夠有所“體驗”。顧準在勞動改造期間,似乎仍然不太安分,寫下過一些東西。這些東西的內容究竟是什麼,我未見過,不清楚。不過,我確實知道這些東西又惹下了禍,原因是文革前夕把這些東西毀了。為什麼要毀掉,顯然是為了毀滅“罪證”。這個罪名是難以申辯和推脫的。不過,有趣的是,我母親也參與了這毀滅“罪證”的活動。對此,我母親是有經驗的。30年代,我母親曾不止一次地幹過這種活。有一次,為了燒燬檔案,把一口大鐵鍋都燒裂了。想不到幾十年以後還會又一次用上這種經驗,幫助她的兒子毀掉“罪證”。這次,不能用“火燒法”了,且不說沒有這樣的廚灶和大鐵鍋,濃裂的煙味也容易引起鄰居的注意和懷疑。因此只好改用“水浸法”,即把紙張放在水中浸透、揉爛,然後放進抽水馬桶抽掉。母親對我說,紙張太多,來不及漚爛,抽水馬桶都堵塞了。結果,顧準和汪璧銷燬“罪證”的罪名當然還是沒有能逃脫。不過,我母親大概因為革命群眾看她不過是一個不足道的文盲老婦人,終於漏網了。
顧準在勞動改造期間寫下的一些東西全毀掉了,留下的只能是一片空白。1956年,他從建工部(建設部前身)宿舍搬至中關村時,他對自己能進入書齋表示過很大的喜悅(當時我正好去北京參加一個會議在他家相晤)。如果從那時起,他能真正進入書齋而又有一個比較安定的外部環境,我深信他留下來的思想資料一定比現在多得多。1962年恢復工作權利後沒有多久,文革開始。這真叫做在劫難逃。1972年至1974年,對顧準來說,是文革十年中難得的空隙。整個國家的天空雖然仍在一片陰霾的籠罩之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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