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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太冷沒有獵物,便在氣溫回升時多多狩獵,再將那些獵物風乾,新鮮的蔬果極少,索性在大量收穫時醃製好儲存。 好在北齊郡內有一條大河,他們尚能養些魚蝦。 哪怕冰天雪地時,也能吃上些鮮。 沒有好炭,北齊郡的屋子建得比大梁別處都要低矮,雖說看上去不夠氣派,卻足夠保暖舒適。 金岷一直以為自己這輩子會就這般平平淡淡地過,哪怕他自小就被人贊容貌驚人,哪怕凡是見過他的人都會嘖嘖稱奇。 北齊郡太偏遠,熟人太多。 他聽得慣了,旁人自小到大也看得慣了。 再極致的樣貌也變得逐漸平淡,只有偶爾關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也被他下意識的忽略了。 直到有一日,一隊從齊國來的人馬遇到了狩獵後正準備回家的他。 最前頭的三位騎著高頭大馬,一看便知其身份尊貴。 許久不曾見過陌生人,尚且年少的金岷本能好奇地多看了兩眼。 就聽到對方帶了笑意的聲音。 “都說梁國與我齊國不同,風景不同人也不同,從前我並未真正深入過這北齊郡,只覺得都是天寒地凍之處,能有什麼不同?” “如今再看,方知的確一方水土養一方人。” 另一人更年輕些,笑道:“怎麼,三哥這是瞧上了?” “不過也難怪,這樣的容貌若在我大齊,哪裡還會任其流落鄉野,做這些自給自足的苦活兒?早該被嬌生慣養著藏在屋裡才是。” 最後那人比前兩位還顯得年幼,聞言則冷哼一聲,上下仔細打量了一番金岷。 “如此禍水,卻敢孤身一人出門?”yst “我若是你,只會安安穩穩待在家中。” 那人居高臨下,臉上帶著輕蔑,“今日我難得慈悲,便提醒你一句,除非你身後之人足夠強大,否則還是別自己亂跑得好。” “不然,”他的視線從最前方那人的身上劃過,又最終落回到金岷身上,“這張臉早晚會給你惹出禍端。” 他說罷,似是有些不耐:“三哥還看上癮了?還不走?” “走?”那被喚做三哥的人卻笑道,“已經到了跟前,憑何叫人放棄?你尚且年幼,不知這等尤物的好處,還是少管閒事為妙。” 他策馬緩緩走到金岷跟前,俯下身子,聲音溫和。 “怎樣?跟我走,從此以後保你衣食無憂權傾天下。” 金岷說不上來對方看他的眼神究竟該如何形容。 彷彿在打量一個物件,又似乎在看一個都屬於他的寶貝。 “你這樣的人如何能在這樣的荒郊野外生存?美酒佳餚,錦衣玉食才是你該得的。” 他說著,忽然抬手想要捏他下顎,卻被金岷眼疾手快地擋下,又後退一步。 那人不由皺了眉,片刻後卻再次笑起來。 “竟還是隻小刺蝟,也好,看來老天待我不薄,竟叫我在半路遇見你,有意思,比那些只知道乖順聽話的有意思多了。” 他還要上前,金岷已被氣得徹底變了臉。 手中長劍沒再客氣,雖未出鞘,卻抬手就給了對方一下,接著根本不待他們再反應便扭頭鑽進了身後大雪覆蓋的叢林。 莫名其妙被三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戲弄數落了一通,金岷茫然之餘自然生了好幾天的悶氣。 至於對方是如何離開的,又是否受傷,已完全不在他的考慮。 這幾人雖不知究竟是何身份,但聽著也知曉是從齊國來的。 反正不是什麼好東西。 氣歸氣,到底只是萍水相逢。 金岷暗自腹誹了好些天才將此事拋在腦後,自然也並未將他們的話太放在心上。 沒辦法,生活要繼續,日子也得好好過。 他們這樣的人家,別說他一個男子,便是女子也會下河撈魚,或是在山腳下獵些偶爾出沒的兔子之類。 讓他硬生生就這麼待在家中不出門,毫無道理。 金岷就這樣照舊每日外出,之後的很多天都是風平浪靜。 明明是春日,窗外的風卻又颳得兇猛。 與北齊郡的天氣不同,大梁京城雖也冷,卻總帶著些溫柔的氣息,似乎只要到了這裡,就連風雪都多了些富貴的味道。 明明算得上是要犯,他卻未曾被關入大牢。 也許真是因為立了大功的緣故吧,韓鳴死了,這一次,連齊國的國君也逃不掉了。 也許則是因為知曉他時日無多。 又或者大梁的朝廷骨子裡還是認同了他梁人的身份。 蕭墨自京城出發前,他便將自己知道的訊息和盤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