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2/4 頁)
,自從收了張子房為徒,結一茅庵,住在峨眉山下,改號通元子修真,又加二千餘年閱歷。漢五六朝洎乎唐宋元明,其間不平之事,果報無不顯然,獨有宋建帶年間秦檜以“莫須有”三字誣害嶽少保,明景泰年間徐石等“此舉無名”四字誣害於少保,這兩件事情,教人不服。後來西湖邊上,嶽王墓前,生鐵鑄成秦檜夫妻跪像,遺臭萬年,人心稍快。怎奈奪門一案殘殺忠良,全無報應。一月之前,有巡天御史太白李長庚過俺山頭,就請他奏聞玉帝。前日他奉玉帝旨來說:“徐石諸人同謀復辟,尚屬一念之差,非罪大惡極的奸臣可比,宜從寬赦。殺人之身,還人以身,定為十二姻緣,問他們個風流罪。可謂甘拜下風矣。”即命俺安排果報,俺已議定此案,遣判官發放回陽,好似情痴春燕子,一雄眾雌隨,好似夢幻花貓兒,一牡眾牝配。有詩為證:
詩曰: 休言天網漏恢恢,因果須知暗裡催。
殺氣都從仇怨結,姻緣只為報施來。
一腔碧血凝忠魄,十丈紅絲牽雋才。
地府輪迴歸掌握,震聾醒聵一聲雷。
俺記得漢高祖十三年,在濟北谷城下再會張良,寂處深山,紅塵遠隔,真是洞中方七日,世上幾千年。今奉玉旨,配定姻緣,不免再下山去指點一回。就在山前拾起十二塊石子,變成十二個玉蟾蜍,留與他們作聘禮。俺想此去必有殺機,先將隨身法寶帶了:一名金葫蘆,內藏十萬八千鐵錐金甲兵,在陣上放將出來,憑他三頭六臂,一錐即死;一名攝魂瓶,念起咒語來,雖有韓信之謀、霸王之勇,一攝真魂即入瓶內;一名捆妖索,陣中凡遇妖法,將此索撒去,霎時間妖將捆來。這三件法寶,後來都有用處。初次助陣,用的是金葫蘆、攝魂瓶。二次助陣,用的是捆妖索。
正說之間,忽跳出四個夜叉來了。
偈曰:
五乘禪通,三元法妙。
揭地大呼,飛天長嘯。
慈慧其心,猙獰其貌。
非鬼非妖,如來普照。
怎生打扮?但見那四個夜叉:
這個是紅髮直豎,紅筋突露,穿紅繡襖,著紅繡褲,腰圍藍虎皮,手執二銀錘。那兩個是藍髮直豎,藍筋突露,穿藍繡襖,著藍繡褲,腰圍紅虎皮,手執二金錘。這一個是黑髮直豎黑筋突露,穿黑繡襖,著黑繡褲,腰圍黃虎皮,左手持金剛鑽右手持八角錘。那一個是黃髮直豎,黃筋突露,穿黃繡襖,著黃繡褲,腰圍黑虎皮,左手持龍盾,右手持短斧。皆是獨角獠牙,獅頭龍嘴,兩耳系大金環。奇形怪狀,莫可形容。欲知何故,出來且聽下回分解。
。。。
 ;。。。 ; ;
第三回 冥判官發放回陽
〔先聲普賢歌〕調
詞曰:
海底冤沉實可嗟,天心巧消盡仇家。案斷題紅葉,春回發碧芽,一樹香團十二花。四夜叉惡狠狠押著王振、石彪二人,四鬼卒響嗆嗆牽著徐有貞等十二人,二仙童持幡引出少保于謙、御史王文。但見冷霧濛濛,陰風瑟瑟,那廂判官來也。贊曰:
插帽紅榴火欲燒,戟髯倒豎蝟攢毛。
靴寬頻緩皂袍飄,蒲劍鋒芒闢鬼妖。
“俺乃玉皇大帝殿前掌案判官是也。前日通元子批下眾鬼魂配定姻緣十二,命俺遣放回陽。鬼卒們,可曾提來麼?”鬼卒說:“伺候多時。”判官升堂發落。詞曰:
冤冤冤,冤殺這於少保。恨恨恨,恨殺那景泰、天順兩朝君無道,君無道,據國獨何心。奪門亦是盜標,虎牌提出原被告。幢幡雙引兵部老,後隨著披枷帶鎖的**一齊到。
判官怒呼道:“王振,你這廝釀成土木之變,惡貫滿盈,罰你託生為趙文華之子,應該梟首示眾,眾犬分屍。”判官又呼道:“石彪,你係石亨之了,仗父作威,實屬可惡!罰你託生為胡宗憲之子,應該屍裂、火焚。”判官說御史王文:“你是忠臣,即託生為忠臣曹邦輔之子,與張昆同榜中武榜眼,後封英勇公,名叫曹昆。”答“是”。判官說:“那位是少保?”於大人答:“不敢,下官在此。”判官說:“上帝有旨,保護回陽,巧合良緣,消弭宿怨。忠臣仍作忠臣,後託生在總督尚書張經家為子,名喚張昆,中文武狀元。後封東浙王。請坐一邊,聽俺點名。”
判官叫:“蕭維貞。”答:“有。”判官說:“你為甚麼迎合徐有貞之意,誣於少保謀逆之名?就是奸黨罪魁。罰你託生陳家為女,名喚素娥,身遭磨折,叫做魔緣。”答:“謝恩。”
判官叫:“曹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