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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一個司空見慣了的強姦案,就這樣折騰來折騰去,到頭來會不了了之的。當年,許瓊的物證——那條糊有強姦犯朱譽群的精液的內褲不是也在檢察院弄丟了嗎?
聯想到這段時間以來出現的種種事情,從改寫他那篇稿件到最後撤下,一直到後來對他的風言風語……看來,這普通的強姦案不普通!一些人為了顛倒黑白,不惜給他仲秋潑汙水。做好事真的還很難。難怪現在好多人不願學雷鋒!自己還是一個有名的記者,那些人為了見不得人的交易,都要這樣造謠汙衊,何況一般民眾。不行,一定要堅決鬥爭,弄個水落石出:首先是為了洗清潑在自己身上的髒水,其次是為了行使一個人民記者的職權,為受害者討回公道,為人民除去一個害群之馬,讓社會增加一分平安。他想給許書記寫信,反映這一情況。前一封信得到了他的批示,他對許書記增加了信任。本來,他想透過其他渠道送上去,但想了好幾條通道,都被他又一一否決了。這信還得勞駕老領導。
鄒平揭開碗蓋,用它將浮在茶水上的茶末、泡子趕到一邊,聽仲秋簡明扼要地說了後,嘆了一口氣:“搞得這樣複雜?乾脆由它去。記者不是全能的。”
仲秋端起茶杯來不及喝又放下了,說:“鄒總,這不行!一是,我牽進去了;二是,不能讓好人受冤枉呀。”
“你只是個證人。如實提供證詞就行了。”
“不,現在他們要把整個案件的性質顛了個個兒,認為是我和李一凡在那裡亂搞,是江兵來闖到了。我們嫁禍於他。”
“你怎麼知道人家是這樣認為的?”
“第一,案卷退回公安局了;第二,從公安局分別找我們談話中分析;第三,李一凡提供的最能說明問題的物證被做了手腳。”
“你怎麼知道做了手腳?”
“那物證上有江兵的精液。可是,檢察院居然說那上面沒有,還說那物證找不到了。”
“你老實說,”鄒平右手端著茶杯,舉到嘴邊,沒有喝,看著仲秋問,“你和李、李……什麼時候認識的?”
“我剛才說了。你也……?”仲秋感到委屈,“你還懷疑我?”
“是到是,憑我對你的瞭解……但是,這些事情,哪個說得清楚嗎?”
“我可以對天發誓!”仲秋著急了,臉上也泛起了紅色。
“發誓?惟物主義者還發誓?”鄒平沒有說下去,只是用左手在桌子上一下又一下地敲著,好一陣才說,“照你說的這樣,確實複雜。檢察院只是前臺。而且在這樣明白的一個案子上作偽,一般來說,他們是不敢的。就像我們發稿一樣,那裡面也是一環扣一環的。”
“啊,我想起來了。有一天,我在‘但丁’喝咖啡,看見來找過我瞭解這個案子的檢查官和婦聯的關敏在一起喝咖啡。”
“人家就不能在一起喝?”
“不是。鄒總,”仲秋起身提暖水瓶給茶杯續水,“你知道,她是丁大人的……據說,江兵的姐姐常到婦聯,和她熟。”
“江……她姐姐是什麼人?”
“和李一凡一個單位,金石公司的。”
鄒平只是低著頭品茶。
“這案子背後肯定有問題。我給許進才書記寫了一封信,反映這個案子。想請你轉交。”
“不行。”鄒平搖了搖頭。
“上次都是你成全的。”
“你以為麻雀還在窩窩裡?”
仲秋不解地看著他。
“那次是他到黨校來。現在,他不來了,你叫我怎麼交?”
“你透過市裡的熟人、關係噻。”
“我的熟人關係還沒有你多。”鄒平嘆了一口氣,“我的為人,你還不知道?”
“你給我寄嘛。”仲秋抓住最後一個機會。
“我寄你寄,有什麼兩樣?”鄒平攤了一下手,“不如不寄。”
“那……”仲秋有些沮喪。
“只有兩個辦法:一、找和許書記要好或特熟的人,你那東西萬一到不了許書記那裡,落到當事人手上,就麻煩啦。剛才,左右兩邊的年輕人,都是我們一起的,一個是區裡的一個是縣裡的,特會來事,一到晚上、週末,都出去活動去了。為了自己的前程,就是老婆也捨得。據說他現在跑組織部長家和丁大人家就特勤。所以,我不讓你說市裡的事情。人心難測呀!你想,當今,大凡跑領導後門的人,除了送禮,就是送心,這送心就難免不出賣別人……啊,我扯遠了。你去找新華社的老莫、莫定天,他是許書記的座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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