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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腦工作,高效的頭腦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這是衛彬始終信奉的觀念。
再過兩個月,他就滿二十七歲了,小楊他們都說要好好慶祝生日,為他這個全域性最年輕的成員。
他還不到二十七歲,最年輕的控制組成員都比他大半歲。
二十七,這是一個可以整夜玩網遊、可以每月花光自己工資然後啃老,和女朋友滿世界玩耍,一個在現代社會仍被當作“男孩子”的年齡,而這對衛彬來說,又是多麼沉重的二十七年!
他已經二十七歲了……
衛彬覺得,這個蒼老的數字幾乎讓自己眩暈,他甚至想不出三十歲的自己會是什麼樣,有一種失衡感,嚴重存在於他的內心,那是由烽火連天的二十三年,和之後突然悄寂下來的四年共同組成的感覺:二十三,是他的過去,四,是他的現在。
但是,人真的可以丟下過去麼?
驀地想起白天林蘭說的那句話,衛彬突然心生異樣,他呆坐了半晌,終於推開燈下的書,從書桌前站起身。
狹窄的房間被高高的書架佔去了三分之一,衛彬走到書架前,他蹲下身,拉開書架底部的抽屜。
那裡面放著兩樣東西:一柄金彎刀,一隻小得像玩具一樣的童鞋。
那柄刀是漢武帝賜予他的,武帝從自己身上將寶刀解下來,親手遞給了他。因此即便在病重之時,寶刀仍然跟隨衛彬身邊,從未遺失。他所攜帶來的西漢物品並沒有上繳研究所,而是全部以私人財產的名義保留了下來。
而那隻成年人掌心大小的絨鞋,是他的兒子霍嬗曾穿過的。
孩子死去已有兩千一百年了,但在他的記憶裡,只有四年。
衛彬至今仍記得當時看見那句話的感覺:“……居六歲,元封元年,嬗卒,諡哀侯。無子,絕,國除。”
元封元年,嬗卒……
當時他的目光,停留在那兩個字上長達十幾秒,最終,還是恢復了閱讀速度,移向了下一行字。
沒有人知道那十幾秒裡,他的心情。
默默看了一會兒那隻小童鞋,衛彬將它放回到抽屜裡,站起身,回到書桌前。
淡淡的乳香已經散去。
沒有什麼可以永久留下,也沒有什麼可以永久生存,物品如此,人亦如此。
孤燈之下,衛彬被一種不知是哀傷還是惆悵的感覺包裹著,他不由靜靜出神,黑暗中,樹木被風給搖動的聲音,和遠方不知名的潮聲混雜在一起,緩慢而堅定地灌入他的耳朵。
第百二十二章 劉郎已恨蓬山遠
但是問題很快就出來了。
按照常規工作程式,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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