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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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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獨自終老。

然而他還是救回了妻女,這之後,一切都定下來了,一個新的走向就此形成——雖然人物們都沒誰知道。

不過這個是討論不清的,笑,真要討論清楚了我就去瑞典領獎了。

至於故事結束之後,又該如何?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除了瑄瑄,剩下的那些孩子們又會如何,完全不知——如果有人說他知道,那他一定在說謊。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活到最後有兩個古人:方瀅。衛彬。

方瀅,我並不多麼擔心她,雖然是個女性,但她的柔韌不可小瞧,再說至少她兒子還活著。

至於衛彬,應該也會如普通的老人那樣,活很久很久……哦,我都有點不忍心說下去了,我認識的一個女孩子竟然說,她聽見“年過半百的霍去病”這幾個字就想哭,擦汗,人的心,真是個奇妙的東西,世上還有比死亡這種可能性降低為零更糟糕的東西麼?比起早亡的英魂,我更喜歡矍鑠的老頭子——我就是喜歡老婆孩子熱炕頭,好吧我天生沒有浪漫細胞。Orz

如果真的變成了老頭,衛彬會覺得寂寞麼?也許吧。不過我一直覺得我筆下的他是個很特殊的存在,不像其他古人那樣熱衷幹抱團,自始至終他都是遊離於外,哪怕平日融洽相處。這一點他和方無應相反,性格不同、遭遇不同,造成人的需求也不同。

這樣與他人保持心靈距離、從而能夠存留更多“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說不上好,也說不上不好,它似乎更適合天才——天才需要巨大專注力給自己那偉大事業——卻不見得適合普通人,就像方無應的那種人生,他這六十多年,倒是一直都很投入,可總體來看是幸還是不幸呢?真的就能拿結局來簡單概括麼?雷鈞的結局看起來很悲慘,兒子失蹤女兒又常年不肯回家,但是比起悲慘,多得是比他慘的——所謂“比較”這種行為,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而且,我覺得他們都不會後悔的,哪怕自己的人生被我給安排成這樣。

至於故事裡人物所談到的很多東西,包括生死觀歷史觀家族心理遺傳甚至包括幼兒教育等等,都是我在長期龐雜的閱讀和思考中所得到的認知,並不打算拉著讀者來贊同和接受。我只是嘗試著用新的認知系統,來重新闡述老套的故事情節,使之陌生化,這有點像布萊希特提倡的“離間效果”。不過,關於裡面一些非傳統唯物的理念,個人很喜歡火箭之父Wernher von Braun 在那本奇怪的書《萬有引力之虹》卷首語中,所說的話:“大自然不論生死,只論滄桑。科學所予我的一切,包括我不斷習得的新知,都使我強烈地堅信,我們死後有靈。”

也許我們的肉體,只是一截電線,宇宙能量的“電流”在這段時間透過我們,哪怕電線老化壞掉,電流卻始終存在於這個空間。

呃,然而這之後,接下來要幹些什麼呢?

不知道,和這群人整整磨了一年、修改到讓人發狂之後,我只剩下一個願望:把他們全部丟出我的思維。在出現反射性嘔吐以前,暫時還是不要再和這些名字見面了。

我不知道下一本會寫什麼,甚至都不知道寫作慾望它什麼時候能再回來找我……這一篇寫得近乎脫力,無論是王小波老師還是賺錢機器斯蒂芬金老師,都曾對小說的長度提出過要求,我覺得我是以踏青的心態,不知不覺跑了個馬拉松,所以前面顯得鬆散浮泛,到中段才開始認真往自己的內心靠攏,我的時間和心血,百分之七十都耗費在了後半部分。這一次比較失策的是還沒寫完就開始貼,這很不好,否則我會遵照斯蒂芬金老師的指點,初稿完結六個禮拜之後,再刪掉總量的百分之十。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不過,雖然留有遺憾,也總比小說變成魏忠賢要好,從眾和自貶是天底下最容鳥的事兒,誰又能對追求完美死心?也許,關鍵不在於出現問題,而在於“帶著問題繼續幹下去”。

幸好我還有很漫長的鍛鍊機會,幸好也沒有法律規定,必須磨鍊成張愛玲或者成陀思妥耶夫斯基才能寫東西,感謝老天。

如果讀者真的能看到下一本,我想那大概會是很久很久之後的事情了,我喜歡寫完後,修改得乾乾淨淨再拿出來,寫到一半全部扔掉重來的倒黴事兒,我也幹過不止一次了,對寫東西這回事,我願意更認真一點,難得這輩子找到了這麼好玩的,總得玩個夠~

下一本想寫純粹的言情,不過我很懷疑自己能否辦到,洞察自身天性的結論是:我似乎十分喜歡處在“無法被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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