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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學春秋 初露鋒芒羽漸豐
活躍好動,卻選擇耽於沉思的好學。崇拜尼采,渴望超人。他是華裔學生的保護神,容不得洋人凌辱。幾個中國姑娘遭房東非禮,他忿然之下拔槍相助。被徵入伍,等待他的,或建立功勳,或戰死。
1961年秋季,李小龍進入離西雅圖有近百公里的華盛頓州立大學,學的專業是哲學。
在美國,熱門專業是醫科、法律、商科以及隨市場變化而走俏的學科,這些專業的畢業生,就業易,收入高。美國人講究實用,而興趣則排其次。哲學在美國從未形成熱門,美國人不像德國人,是個耽於思考的民族。
李小龍為什麼選擇就業面狹窄的哲學專業呢?哲學是沉思者的精髓,與生龍活虎的他應屬無緣。但是,熟悉李小龍的人,都會發現他性格的兩個極端,極動與極靜。於是,極動,他選擇了武功;極靜,他執迷於哲學。李忠琛對弟弟的選擇一點也不覺意外,他說:“他從小就會一個人獨處呆想,起初大家都以為他是病了,後來才知他在想事情,卻不知他想些什麼古怪事情。他學哲學,可以把他那些想不透的問題弄個透徹。”
李小龍自己曾解釋道:“進了大學,我所以選擇讀哲學,這與我童年時的好勇鬥狠很有關聯。我常問自己,勝利了又怎樣?為什麼人們會把榮譽看得這麼重要?什麼才是榮譽?什麼樣的‘戰勝’才是光榮的?人生到底為了什麼呢?是不是就是為著光榮而生存?於是,導師協助我選系的時候,他認為以我的發問精神,最好修習哲學,他說:哲學會告訴你為了什麼才活著。”
李小龍沉緬於哲學的海洋裡,他崇拜的東西方哲學家,有中國的老子、莊子,德國的尼采,法國的薩特。他發現,葉問師父的教誨,以及古代俠客故事所包容的意義,皆可從老莊哲學中找到印證。而尼采、薩特的哲學,又與李小龍好鬥好強、無拘無束的天性驚人地相似。“真人不露相”是中國古代大俠的行為準則和追求境界,而年輕好勝的李小龍,總在不斷地推銷自己,張揚自己,以證實自己是個“超人”。
東西方的哲學觀同時作用於一個人。正因為李小龍的不懈努力,才使得古老而神秘的中國功夫,在鮮為人知的美國掀起熱潮。
李小龍不是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的人。他從哲學的象牙塔中下來,便腳踏實地,風風火火幹他想做的一切。
他在大學裡選修了好幾門課,來提高自己尚不過關的英語水平。他喜歡文學課,喜歡美國當代作家海明威的作品,他被海明威塑造的“硬漢”形象而深深打動,更對海明威的傳奇經歷和冒險精神而由衷傾服。海明威曾獨駕救護車在炮火連天的歐洲戰場搶救傷員,他身中數百彈片,而大難不死。他獨去非洲原始森林獵獅,其勇猛,連終身與猛獸相棲的黑人嚮導亦自愧弗如。他獨駕一葉扁舟在茫茫的加勒比海獵鯊,兇殘的鯊魚,肆虐的颶風,都不能將他擊垮。
李小龍在作業中寫道:“海明威才算得上一位真正的作家,他把自己的經歷和靈魂寫進自己的作品裡……”
李小龍的作業,得到教美國文學的教授的讚賞,李小龍與這位教授的關係也很好,教授向這位叫布魯斯·李的華裔學生介紹歐美文學,希望他在這方面有所造詣。他終於發現布魯斯僅僅是喜好,而無這方面的志向。布魯斯喜好文學是為了完善自己,汲取力量,並且他的喜好十分偏執,他鄙薄歐洲先鋒派文學的先驅和巨匠卡夫卡,他認為卡夫卡筆下的人物皆可憐可笑:庸庸碌碌,戰戰兢兢,惶惶不可終日。他同時也輕視卡夫卡本人,認為他在世時默默無聞,少樂寡歡,還不如做一隻大甲蟲(卡夫卡代表作《變形記》中的非人非蟲的主人公)。
李小龍的喜好厭憎十分鮮明,他在很多場合下,都會將他性格的某方面無遺地表現出來。
李小龍在港期間喜歡美術課的習慣也帶到大學裡來。美國的大學,科目極廣極雜,只要有學生願學,就會有先生開設這門課。來修美術課的學生,僅僅出於愛好或是為了消遣。李小龍缺乏美術天賦,但很惹師生的注目。他自以為是以中國畫的技法,繪了許多中國古代俠客或將士圖。他故意將畫面弄得很誇張,譬如他畫一名劍客,跳到三丈高的房頂與敵手搏殺。這在寫實的西方人看來簡直無法想象,縱使世界跳高冠軍,也只能跳躍兩米多高。
李小龍把他的繪畫作品分贈給同學和老師,但他的作品大部分已遺失。然而,教李小龍繪畫的老師至今仍很好地儲存著一些,掛在他的工作室裡。他回憶道:“布魯斯·李喜歡畫東方勇士,他自己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