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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斯照舊是偽裝貴族,因此只能騎馬,而且是最劣等的戍獸。不同於上一次的行色匆匆,此次他準備了至少200串銅幣,總計2000枚,接近20枚蜒螺貝藏在衣甲的最裡面。
直到出發的前一刻,才有一位真正的爵士達馬斯戴著低沿帽加入到了隊伍當中,這讓繆斯覺得,對方好像是為了探得良民證上的圖片秘密,才和自己一起前往西江水寨的。畢竟那方寸之間的小影象只在馬拉城的上層之間流通,而有可能擁有良民證的都是城外的鄙陋平民……
“至少還能賺一票吧。”繆斯打定主意,進城出城的時候儘量誑開達馬斯,能保守多久的秘密就保守多久的秘密吧。
一行人各懷心思,踏上了前往西江水寨的大路,全程40公里左右的土路不是很好走,用了一個早晨,也不過是到半程而已。
到了中途某個砍開了草叢和樹林的開闊地,騎士扈從們自動收韁,開始點起篝火做飯燒水,一隻半人大小的粗糙鐵桶被掛在了兩條巨大的木頭中間,發出嘟嘟的響聲,這東西的造價不比一隻大刀便宜,向來是有專人看護的。
藉此機會,繆斯走到達馬斯身邊,笑著開腔道:“達馬斯爵士,平時常去外地嗎?”
“上次神廟戰爭的時候,去過拉傑城邦。”達馬斯說著回以一笑,道:“別叫我爵士了,就叫我達馬斯。”
“那怎麼行。”繆斯說完停了一下,等到達馬斯繃住臉,他才換了諂媚的語氣道:“您真是城邦貴族的表率,那我就叫您……達馬斯了。”
爵士大人滿意的點點頭,威勢十足。
繆斯自動自覺的縮縮脖子。
別看達馬斯爵士只有20多歲,卻有十幾年在戰場上,若論經驗的話,在場的騎士扈從沒有一個能比得上他。馬拉城可不是什麼安逸之地,雖然本身的安全問題並不嚴重,但軍隊往往要出征到別的城邦去。作為貴族子弟,他們從10多歲開始,就要上戰場從弓箭兵做起,其後是擲斧兵和標槍兵,接著給貴族們做騎士侍從——這和跟前的一輩子的騎士扈從們不同,給貴族做侍從只是等待成年的過程,若是在戰場上表現勇敢,或者老爹早死的話,他們往往在成年之前就能獲得騎士的頭銜,至於最後的爵位,尚需戰場上的進一步拚殺。
若果是平民子弟的話,通常不會有如此完善的培養體系,他們中的許多人成年後才允許加入軍隊,其中身高體壯的幸運者才能夠成為弓箭兵,否則就要從輕步兵做起,然後才能成為持盾士兵或者標槍兵,繼而是重步兵或騎士扈從,無論是哪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成為輕步兵的平民,他們的戰損率只比奴隸軍團好一點,屬於想不死都難的戰場炮灰,只能期待戰爭不要到來,然後依靠年資晉級標槍兵。
儘管參與了不少的戰爭,達馬斯爵士卻很少關心行軍的事兒,他看著幾名年幼的扈從將開拓地附近未長成的小樹看下來,不由皺皺眉頭道:“我們還需要帶木柴嗎?”
“如果走的慢的話,擔心晚上不能到。”本地不缺木柴,戍獸力不弱,只要帶上兩捆就夠用一整天的,但要是想多用一些木頭的話,則需要在燒火的同時烤新鮮木頭,然後再帶到下一個休息站使用。若非這種趕路模式,現在根本不可能有能容近百人的休息站,瘋狂的樹木有若色鬼,會將自己的子孫栽種在任何一塊土地上。
“拉傑城邦的路要好走不少。石板鋪地,厚五臂。”達馬斯將目光放在前方,道:“下次城邦戰爭獲得資金,要有部分用在道路上,要不是行軍不便,第三步兵營也不用全軍覆沒了。”
“您說的對。”繆斯嘴上說著,實際上是不同意此觀點的,但整個元老會都如此支援此臆造的情景,那就不是他這種小人物所能左右的了。
水桶發出“咕嘟”,“咕嘟”的短促叫聲,達馬斯呵呵的笑了兩聲,拿出一個銀白色的金屬壺,前去接水了。
繆斯看到那盤繞著白色纏絲圖案的金屬壺,眼前就是一亮,心想:怪不得敢說如此大話。
現在能打製粗糙刀劍的鐵匠都不容易找,更別說是如此漂亮的金屬壺了。
“他應該不是和我去搶良民證的。”繆斯作出此判斷後,心情好了一些。
就著黑麵包和肉湯,結束了中午的簡餐,騎兵們匆匆上馬,開始向前行進。
繆斯有意逗留在達馬斯身邊,並道:“前面的路年久失修,比不得城邦附近,不好快馬前行了。”
“我沒問題。”達馬斯其實有些日子沒有騎過戍獸了,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