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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得利,卻是不好說出來的。
換句話說,我擁有的公司,不一定是我為之遊說的公司——有可能是受人之託,可一旦說出來,就沒有轉圜的餘地了。
聶浩情知如此,不好說什麼,暗自判斷著陳易和陳家目前的情況。
華爾街的金融公司,聽起來就挺厲害的樣子。
要說是陳易擁有,他肯定不信。那若是陳從餘擁有,他為何不出面。
在猜測中,聶浩道:“陳老的事情,那就是我的事情,不會有任何推脫。我先說說困難所在,第一是舒默對中國的不友好,這個我可以透過美國朋友出面;第二是舒默的身份較高,他是美國參議院數個重要委員會的主席,在華盛頓,怎麼都是排在前10的人物,除了正式渠道,我這邊是說不上話的,還得找人再找人,怕是不容易做到;第三是透過法案的代價,你可能不知道,舒默是華爾街捧上來的,至少在大多數時候,他代表的都是華爾街的金融家的利益,你現在要限制他們,舒默同意的可能性非常低”
陳易一琢磨,道:“那就只剩下第三個問題了。”
“什麼?”
“美國方面,我會透過美國人中介的。怎麼找舒默談話,我也有人選,倒是法案的代價……”陳易摸著嘴唇,道:“錢是解決問題的渠道嗎?”
“在美國當然是。”聶浩大笑,旋即又道:“但說歸說,你能給錢,其他人也能給錢,純靠錢砸是不行的,要用錢產生勢。”
陳易理解的點頭,道:“我可以準備1000萬美金,作為首批的運作資金,您是否可以推薦一個人選給我呢?”
聶浩傻眼了。
他現在總算是知道,世家子弟都是個什麼做派。
1000萬美金,他手上過的多了,自己卻從來沒有過。
想了兩分鐘,聶浩反覆思量著,道:“既然說到了,我倒是有幾個人選,或許找個時間,約談見面……”
“不用。”陳易咳嗽一聲,道:“我歷練不夠,要是可以的話,希望這方面由聶局長多操心。到時候出錢的時候,直接由美國公司埋單。”
賄賂參議員,或者是政治交易,總之都不是什麼好聽的名聲。
陳易還要在美國混下去,不想參與其中。
相比他每天上千萬美金的收益,拿錢出來是最恰當的。
華盛頓那麼多專職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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