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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御用座,不時抬頭看父親,並且指著琳琅滿目的貨架興奮地呀呀怪叫,引來眾人驚豔的眼光不捨移開。
今天的李毓穿得可帥了。
一頂白色海軍帽戴在頭上,上身穿白毛衣,下身穿藍色吊帶褲,足蹬短靴,十足十小帥哥的派頭,承襲了父親的白膚紅唇,簡直可以去拍奶粉廣告了,保證比什麼名主播推薦更有賣點。
“寶貝,買高麗菜好不好?”他拿高麗菜當籃球玩。
“唔伊──”
“什麼?青花菜比較好,有抗癌功用?OK!青花菜四朵。”四朵青花菜成了菜車內第一樣戰利品。
與兒子玩得很樂的李舉韶又以同樣的方式挑了不少菜,接著推到鮮肉品區
“呀呀──”
“我知道,我知道,要吃蹄膀嘛!還有五花肉、鱸魚、雞肉片,再來一盒蝦也不錯。”
“嗯咿!”小孩子很有主見地指著雞腿,堅持不肯收回手。
李舉韶只好拿了一小盒入菜籃。
“爸爸!”這次的叫聲諂媚得不可思議。原來“路過”了零食區,他的爹“不小心”忘了小孩子渴望吃棒棒糖的心意,居然打算筆直走開。
“兒子,吃糖不好耶,瞧瞧你辛辛苦苦才長了這麼幾顆牙充門面,要是因為吃糖而蛀光了,那未來六年的|乳牙期,你要怎麼過呀?”不行,小祖宗的臉愈來愈扭曲,恐怕有山洪爆發的嫌疑──“好吧,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他嘆氣地將棒棒糖塞到兒子手中。當然,也免不了為自己與老婆買了好幾樣零食,反正都破例了嘛!既然不能同上天堂,那就一同下地獄吧!瞧他們一家子多麼團結一心、相親相愛呀!
才正想再繞一圈超,看看是否有遺漏,不過一位故人已然前來相認……
“哎!你怎麼在這裡?好巧!”錢思詩一臉素淨,膚色白得悽慘,大概已有多年不曾讓面板見天日了。身上穿的,也是符合大專生身分的樸素衣著。
“你住附近?”李舉韶挑高了一邊的眉,問著。
“我住A區,路過這邊,順便進來買一些用品。”她仔細地打量他,笑了:“你們父子真的太像了,為何不乾脆穿父子裝呢?多可愛。如果我是束雅,一定會這樣為你們打扮的。”
他只是笑。不發表什麼高見:
“我得把菜送回家了。先走一步。”
“如果你不急的話,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她追著他問。
“什麼?”直接離開未免絕情,他應付地問著。
“我家的燈泡要全換新的,我不會。”她對他眨著小鹿般無辜的眼。
“三八三九二0七。”他溜出七個數字。
“什麼?”這次眨眼眨得千真萬確。
“我同學的電話,他家開水電行,報上我的名字,完全免費。不必謝我了,只是隨口之勞。他會很樂意替美女服務的。”揮揮衣袖,結帳去也。
留下暗自跺腳的清秀佳人,以及一大片悲慘的暗色調,充做她的背景。
看到有人過得太知足、太幸福,是不是都有摧毀而後快的衝動?錢思詩靠在床頭,點燃一根涼煙逕自沉思著。
青澀的小戀曲本質上乏善可陳,理所當然每一對都該以分手收場。世上有什麼是不會變的呢?何況當女人的眼界更加海闊天空以後,毛頭小子又哪入得了眼?
所以嚴格來說,李舉韶並不那麼令人想染指。畢竟除了學歷、外表、性格都出色外,並沒有錢財來令人心動。也許十來年以後他會是才俊,但她可沒興趣陪男人吃苦;把自己打扮得美麗,去分享男人的成功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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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何硬要想法子接近他呢?也許想得到他的念頭起自想破壞一對知足幸福的夫妻感情。沒理由全天下的小男生、小女生皆以分手收場,而他們猶自活在延續的童話世界中,不知道何謂分手變心。
他們……會令人自慚形穢。
曾經,她也有過小孩的。但當年高一而且毫無擔當的兩人,決定以解決不該來的小生命來粉飾太平。畢竟,墮掉一枚狂歡後的“麻煩”,比面對兩家親友打罵來得簡單得多;何況,那時他們只是個懂享樂、不懂責任的小孩子,誰要年紀輕輕的拖著一個小孩過日子?何況他們未來的日子還長呢!
他們不要一枚小胚胎來阻礙他們的愛情,然而事實上,當他們開始輕賤生命之後,所謂的愛情也顯得毫無價值了。
與紀漢林分手一點也不值得悲傷,悲傷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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