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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學,又在用功了?”
他認識她嗎?李舉韶左看右看,發現一大票痴男眼睛抽筋地定在這邊,可見這位美女頗有來頭,不會是校花系花之類的人物吧?有可能。
“請問有何指教?”他直接問著。既沒有發暈盜汗,也沒有臉紅心跳,當然也就不會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睞的好運道。
美人兒編貝玉齒輕咬下唇,顯見他的反應令她頗懊惱,也甚感因反應不對而使話題無以為繼。
“我……我是乙班的劉淳雨。”
她以那種“這會兒你該知道我是誰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應,實在令李舉韶無比為難。會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專長的人才能榮列其上,但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還有什麼豐功偉業嗎?
“你好。有事?”無論如何。這才是重點。何況以他現在的身分,最好表現得呆一點,如果對方的企圖是當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話,能撇多遠就撇多遠。
“我……我想知道你對我的看法。”似乎用盡畢生之力才將話說完,並且含羞帶怯地垂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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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得你,所以沒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沒有空出來的懷抱再去容納他人。我想,你應該也不是這個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給臺階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還到了已稱“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見了,大美人此刻的紅暈是因為羞怒。
奇怪,怎麼沒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沒差啦!他點頭。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湧滿兩泡淚時,丟下一句:“我不會放棄的!”
隨著白裙飄飄,大美人鎩羽退場,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隨著一顆籃球飛來,調侃的女中音也傳了過來。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現在不行,我工作還沒做完。”他將球丟回去。握起筆又開始努力賺錢。
王春杏甩甩短髮,悄立一邊偷看他好看的側面。
莫怪他一入學就吸引女人注目,誰能不被陽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鏡而顯得無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面板天生不場曬黑,真正像一名白面書生;功課好,運動也強,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馬王子的料!尤其當他開懷大笑時,簡直讓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條件好,但並不高傲,和氣而逗趣,與任何人都相處得極好。但他也有缺點的,太愛錢以及太過冷淡──對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學至今兩個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後的,是女子們的玻璃心。
因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沒給他按上什麼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嗎?還是隻是想阻止女人示愛?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後者。
“幹嘛,吃我呀!要收錢了哦!還不把口水擦一擦!”李舉韶猛抬頭,笑弄著同班同學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後咱們打一場。”
“再說。”他揮揮手,看她倉卒離去,不在意地聳聳肩。
終於得以拿下眼鏡會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華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紅線,早與一名女子纏成了一生一世。說來還真的可惜,不過如果束雅不是紅線另一頭的伴侶,只怕會更可惜吧?
大概。這麼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閉上眼,思緒濛濛,時光彷佛未曾走過十七個月,畢竟一年前與一年後根本沒啥改變。多的,只是一個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
這,其實已是天翻地覆了,在他們未及弱冠的小世界中……
若當真要起算他們之間不清不白的關係,其實也不必推算得太遠。雖然從國一同班之後彼此就有點給他那麼郎有情、妹有意,但敗筆在於他們都不喜歡當第二名。
國一屬常態分班,第一學期就在李舉韶的輕敵之下敗北,但第二學期倒也扳回了好幾成。國二就男女分班了,最奇怪的是分班了反而令他們走在一起;成天泡圖書館吃冰的下場是世間又多了一對小小的情侶。
除了更加在學業上較勁之外,他們發明了一個遊戲。如果各自考上了國一中與國女中,看分數高低,可以要求對方一件事──而在那之前,親密的限度只在於拉拉小手。
後來他們果真都考上了第一志願,不過季舉韶分數高了那麼十來分,成就了他們青澀的初吻。
有了初吻,尺度當然也就大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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