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三)(第2/2 頁)
屍體一直沒有動過麼?”
仵作本來很生氣,但縣令已經知道了他是上峰派來的,所以回答道:“除了進行我們必要的檢查以外,再沒有動過。”
當搬動死屍時,有一隻戒指滾落在地上了。趙青霞連忙把它拾了起來,莫名其妙地瞧著。
她叫道:“一定有個女人來過。這是一隻女人的指環。”富家子弟自然識別這些首飾。
她一邊說著,一邊把託著戒指的手伸過來給大家看。眾人圍上去看了。這隻樸素的金戒指無疑地是女人戴用的。
縣令說:“這樣一來,更加使案件複雜化了,天曉得,這個案子本來就夠複雜的了。”
馬小玲說:“你怎麼知道這隻指環就不能使這個案子更清楚一些呢?這樣呆呆地瞧著它是沒有用處的。你在衣袋裡檢查出什麼來了?”
“都在這兒,”仵作指著桌子上一小堆東西說,“一根又重又結實的金鍊。一枚金戒指,上面刻著陳記的會徽。一枚金針,上邊有個虎頭狗的腦袋,狗眼是兩顆紅寶石。官府通牒,上有“尹明強,廣州城人等”。沒有荷包,只有些零錢,一共七兩23文錢。此外還有兩封信——一封是寄給劉川,一封是給陳大的。”
“是寄到什麼地方的?”
“兩封信都是從驛站寄來的,內容是通知他們開工。可見這個倒黴的傢伙是正要回廣州去的。”
“你們可曾調查過陳大這個人嗎?”
“當然,我當時立刻就調查了。”劉捕頭說。
“你們跟他方面聯絡了嗎?”
“這個很難,畢竟這裡離著廣州還是有一斷距離的。”縣令回答道。
馬小玲點了點頭,一下子案件進入了死衚衕,到底怎麼辦呢?如果小魚兒醒過來就好了。
正在這個時候,趙青霞走過來說道,“大人,我剛才發現了一件頂頂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細地檢查了牆壁,就會把它漏過了。”他說話時,眼睛閃閃有光,顯然是因為他勝過了他同僚一著而在自鳴得意。
“到這裡來,”他一邊說著,一邊很快地回到前屋裡。由於屍體已經抬走,屋中空氣似乎清新了許多。“好,請站在那裡!”
她從懷裡拿出火摺子,一吹燃燒起來,舉起來照著牆壁。
“瞧瞧那個!”她得意地說。
前面說過,牆上的花紙已經有許多地方剝落了下來。就在這個牆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紙剝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塊粗糙的黃色粉牆。在這處沒有花紙的牆上,有一個用鮮血潦草寫成的字:
碧荷
“你對這個字的看法怎麼樣?”趙青霞象馬戲班的老闆誇耀自己的把戲一樣地大聲說道,“這個字所以被人忽略,因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裡,誰也沒有想起到這裡來看看。這是兇手蘸著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寫的。瞧,還有血順牆往下流的痕跡呢!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無論如何這決不是自殺。為什麼要選擇這個角落寫呢?我可以告訴你,你看燭臺上的那段蠟燭。當時它是點著的,如果是點著的,那麼這個牆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劉捕頭輕蔑地說:“可是,你就是發現了這個字跡,又有什麼意義呢?”
“什麼意義嗎?這說明寫字的人是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碧荷,但是有什麼事打攪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沒有來得及寫完。你記住我的話,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後,你一定能夠發現一個名叫碧荷的女人和這個案子有關係。你現在儘可以笑話我,馬小玲;你也許是非常聰明能幹的,但歸根結底,生薑還是老的辣。”
馬小玲不禁縱聲大笑起來,說:“實在對不起!你的確是我們三個人中第一個發現這個字跡的,自然應當歸功於你。而且正如你所說的一樣,由此可以充分看出,這字是昨夜慘案中另一個人寫的。我還沒來得及檢查這間屋子。你如允許,我現在就要進行檢查。”
馬小玲開始認真的檢查著現場,在屋裡默默地走來走去,有時站住,有時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她全神貫注地工作著,似乎把他們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語地低聲咕嘀著,一會兒驚呼,一會兒嘆息,有時吹起口哨,有時又象充滿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聲叫了起來。
趙青霞雙手抱胸,哼道:“故弄玄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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