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垂釣(第2/2 頁)
什麼。他蹲下身,發現了袋子中有幾頁紙。上面好像寫著的就是今天垂釣的宣傳單。這還是小魚兒想到後世那種比賽的宣傳。讓人印刷了一批。
“這不是我們的宣傳單嗎?怎麼會在裡面?難道這拋屍根本時間不長?”眾人點了點頭。
說到這裡,他又將那疊宣傳紙慢慢展開,略有些疑惑地說:“宣傳紙上看不到任何沾染的血痕,布袋裡也沒發現血液遺留,沉河時間肯定不太長,但為什麼屍塊呈現的浸泡時間會這麼久呢?”
我們瞧了瞧屍塊和宣傳紙,又翻開旅行袋瞅了瞅裡面,果然與小魚兒說得完全一致。
小魚兒把報紙遞給公孫先生收好,問道:“公孫先生,你說說為啥會這樣?”
公孫先生淡淡地說:“也許死者已經被泡了很長時間。”畢竟證據只有這麼多,出現溺水手套的確是死者在水裡泡了很久?
小魚兒道:“你說,死者像是鹹菜一般被泡在水缸裡?”
現場的包黑子處於常理推斷,拋屍地既然西江裡,那其他屍塊也應該扔進江裡,有必要組織進一步打撈。
衙役們以撈起裝屍袋的位置為中心點,向左右兩側輻射,在兩公里的水域內進行細緻搜尋。
不久,又有兩個布袋相繼被抬出水面。開啟拉鍊一看,裡面裝的仍舊是各種人體組織器官。
在其中的一個布袋內,發現一個留有長髮的人類頭顱,但面部高度損毀,粉碎的肌肉組織蒼白稀爛,幾乎和肉餡一般,根本無法辨別具體容貌。
三個藏屍布袋內的全部屍塊可以拼接組合成一個完整的女性軀體,各身體結合部位的創口截面吻合,外觀特徵高度一致,應該屬於同一名受害人。
見現場沒有什麼遺漏,包大人讓公孫先生帶著屍體回衙門進行詳細屍檢,其餘人全部深入下去摸排線索。
三個藏屍袋內共裝有11截屍塊和一些諸如心、肺、腸等內臟器官,公孫先生繃著臉將一塊塊、一條條、一根根地取出平鋪在石臺上。
河邊現場人多,還沒覺得有多害怕。現在冰冷的解剖室裡就剩下公孫先生,眼前還是這麼一堆碎屍爛肉,立刻覺得頭皮有點發麻,後脊樑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爬。
雖然他一直研究了很久的屍體,但是這一次情況頭一次見過。
“早知道這次讓小魚兒這神經大條的人來呢?”
“啊嚏”小魚兒打了一個噴嚏。
馬小玲問道:“怎麼感冒了?”
“沒有,不知道哪家的姑娘想我了?是不是你?”
馬小玲紅著臉道:“瞎說。”
公孫先生只好硬著頭皮開始對屍體組合,以便能拼出一副完整的屍體。從屍體上的形狀。倒是很符合是屬於一個人的。因為正好拼出一具屍體。
根據女死者陰部恥骨聯合面所呈現的隆起程度,結合牙齒磨損情況和相關屍表特徵,小魚兒推斷受害人的年齡應該在34歲左右,上下浮動絕不會超過兩歲。
死者面部受損嚴重,密佈銳器造成的切創和刺創兩種不同傷痕。除此之外,其餘屍塊均未發現任何機械性損傷,其內臟器官也未發現中毒性病理改變。結合之前指甲劈裂這一特徵,受害人的死因有可能是窒息身亡,須側重檢驗其頸部是否有勒扼創傷。
由於兇手是將死者的頭顱從頸部鋸下的,該位置肌肉組織破損,骨頭碎裂,視覺表現特徵紊亂,檢驗起來具有一定難度。
公孫先生用小刀一點點地將肌肉組織切割理順,用鑷子將一根根碎骨對位擺正。用從波斯商人那裡搞來的放大鏡,發現其頸部軟組織呈高密度挫傷,喉頭軟骨、舌骨呈嚴重扭挫性骨折。說明兇手是用雙手將受害人活活扼死的。結合屍體的浸泡程度,公孫先生再次做出受害人的死亡時間就是三天前的結論,浸泡時間與其處於同一時段。
當天酉時,外面調查摸排的衙役全部回到了衙門裡。全天下來,各方面情況陸續得到匯總,幾十份勘驗、檢驗報告和詢問筆錄堆了一桌子。
包黑子糾集了開封六君子外加上我,討論一下案件。大人準備集思廣益。對案件中提取到的物證和呈現的疑點逐一進行梳理排隊,試圖確定下一步偵查工作的大方向。
死者的年齡、性別和死亡方式已經得到認定,需要弄清楚死者的死亡時間、死亡地點和兇手的犯罪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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