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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是野鴨也有很大的關係,加上圍觀的野雞,管事的野豬都對這種名稱的變化是喜聞樂見的。我覺得,“知識分子”以及“公知”這兩個詞,無論在任何年代,都應該是一個褒義詞,都該去珍惜。所以本文標題中的“臭公知”三字也是罪過。相反,意見領袖不算是個褒義詞。帶“領袖”兩字的,最終都很可能走向剷除異己的方向,而“分子”只是物質組成的一種基本單位而已。
是的,我是個公知,我就是在消費政治,我就是在消費時事,我就是在消費熱點。我是消費這些公權力的既得利益者。大家也自然可以消費我,甚至都不用給小費。當公權力和政治能被每個人安全的消費的時候,豈不更好,大家都關心這個現世,都批判社會的不公,毒膠囊出來的時候譴責,貪官進去的時候慶祝,哪怕是故作姿態,甚至騙粉騙妞騙讚美,那又如何。面對政府,公權,政治,你不消費它,他很可能就消滅你。
最後,面對各種不同的不公,沒人能夠替你代消。一切還是得你親自出馬。從有了網際網路開始,隨著每個人的參與,曾經說出大家心裡話的著名公知們,被不停拋棄是一個必然的過程,拋棄一些人的名字不代表必須拋棄一個向善的名詞。
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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