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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聳了聳肩說:“這個,又有誰知道呢,走散了吧,或許母貓自己也吃不飽,乾脆不要它了。”
夏小朵神色黯然地看著那隻小白貓不說話,良久才站起身來。
在去車站的路上,她再也沒有說過一句話。
“怎麼了?”我問她。
她朝我搖搖頭說:“沒什麼。”
那一晚,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夏小朵變成了那隻白色小野貓。
我跟在它後面,無論怎樣加快腳步,總是追不上它。
到最後,它消失在我的夢中。
若干年後,我曾不止一次坐在人民廣場的那家KFC店,坐在我曾經坐過的位置,呆呆地看著我左手側空餘的座位,也曾不止一次走過那條和她一起走過的路。
我無法解釋這樣行為的合理性,就如同阿基米德不能求證秦始皇到底是不是呂不韋的兒子。
感情是很奇怪的東西,即使最飽經風霜的作家用最深刻的筆觸去描寫,仍然不能完全琢磨它。因為它根本不可琢磨,永遠不可能用理科班的=號去邏輯推斷其合理性。
在每一個陽光燦爛的週末下午,我都會去那裡坐坐、走走。
和當時一樣。
只喝一杯可樂。
尋找那隻小白貓。
我試圖尋找當年的一切痕跡。
貓根本就是無跡可尋。
可是就連可樂都已經不是當年的那一杯了。
第三章 她找我為了什麼事
在遇見夏小朵之前,我有過一位女朋友,我們相識三年,相戀三年,並決定在未來三年裡結婚。
我們每週都會出去逛街,去智慧財產權被嚴重踐踏的地方買衣服。小芸樂在其中,對於她而言,東西是不是名牌是次要的,有著我陪伴在旁她就很知足。
因此,無論我如何討厭逛街,在陪她的時候都會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可是在遇見夏小朵之後我卻有點萎靡不振,心不在焉,內心深處一直在為夏小朵找一個理由。
這似乎很可笑,彷彿一個面目可憎的人殺人就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一個面目和善的人殺了人卻往往會使我們潛意識裡為他編造殺人的合理性,無論這個理由有多荒謬,但最終都會被我們所接受。
逛著逛著我才意識到小芸不說話了。
我納悶著轉過頭問她:“怎麼了?”
“是你怎麼了?”她生氣地回答。
“我怎麼了?”
“你怎麼今天神魂顛倒的,不知道在想什麼啊?”
“沒有啊……”被她這麼一說我心一寒。
“前面問你話都應付我,問你這件好看嗎,你說恩,問你那件好看嗎,你說哦,你到底在想什麼?”
“沒想什麼……公司裡最近點事,挺煩的……”我順口編了個謊。
“如果你覺得和我出來累,那就別出來了,你這麼喜歡工作,以後就和工作去結婚。”她咬著牙恨恨道。
我一聽知道女孩子脾氣又上來了,連忙又哄又騙,使出渾身解數,總算讓她怒氣平息了。
她只是個陌生的賣春女大學生,與我何干?我一遍又一遍對自己說,想令自己的腦袋徹底甩脫這個名字。可是褲子裡的手機卻在這個時候震動起來了。
我看了一眼小芸,她正與一個賣衣服的四十歲中年婦女討價還價。
我摸出手機來看,是夏小朵發來的。
'能不能晚上出來一下?想見你,求你幫個忙。'
我忽然有點心虛,似乎非常盼望能收到她的訊息,可是又害怕收到她的訊息。我看了女友一眼,迅速刪除短訊息放好手機,走過去對她說:“就這件吧,顏色不錯。”
我仔細閱讀了很多遍夏小朵發給我的訊息,直到我對簡訊的每一個字快不認識為止。也許我自己也不能否認,我很盼望再次見到她,卻又一直沒有理由支援自己的這種想法。
對於我而言,這樣的想法危險且可怕。可有些東西,你越是壓抑它,它就反彈得越高。
她需要我幫忙。
她遇到什麼難處了嗎?
出來做這種“事”的人,我過多地和她接觸,會不會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媽的,方東,你怎麼膽子這麼小。我暗罵自己。
去,一定要去。
問問她,到底需要我幫她什麼。
早了半小時,人民廣場的噴水池邊,一群頑皮的孩童赤著身在裡面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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