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4 頁)
善交際、朋友多,人前背後,稱兄道弟,綽號“死鐵”。來編輯部送稿那天,一看見責編張紅,他當即作遺憾不已狀:“我應該在這疊破打字稿上,加上一朵玫瑰。”
張紅一笑,趕緊請坐沏茶。
如今的作家,要麼非常世故深沉,要麼有點神經兮兮,張紅骨子裡並不喜歡這個群體。程志高顯然屬於神經兮兮那一類。其個子也跟其志向成正比,很高,然而很瘦,簡直是骨瘦如柴,就像是本匠師傅用幾塊板條湊合著釘起來的。與此相應的是,他的頭髮比張紅的頭髮還長,自稱受到足球偶像羅伯特·巴喬的影響,紮起了飄逸的馬尾巴。
不過,張紅對程志高的作品非常感興趣,由起初的認同,逐漸變成愛好。“我注意到,你不僅有深厚的生活積累,還有相當廣博的學識修養。”張紅說,“我猜你一定讀過很多好書。
能不能給我傳授一點經驗?“
“恰恰相反。”程志高哈哈大笑,“我最不喜歡正兒八經讀書了。告訴你一件事吧:小時候在學校張榜公佈成績時,我爸為了方便地找到我的大名,總習慣從後面看起。”
“可你讀了大學。”
“當然啦,任何考試都能作弊。對吧?”
張紅也哈哈大笑。
程志高反而不笑了,空前嚴肅:“真的。我連自己的作品都一概不讀,哪怕是為了自我陶醉。我習慣興之所致、懶洋洋地看點什麼,手邊有什麼就看什麼。那書的位置一定要近在眼前,如果隔了兩米遠,我也就不會想起讀它了。”
張紅就覺得程志高矯飾誇張,而矯飾誇張後面往往隱藏著深深的虛偽,也許這是今天男人的通玻而女人更怪,明知對方有點虛偽,可幹嗎還被他的矯飾誇張所吸引呢?
這不?程志高第二次來編輯部閒聊時,真的給張紅送花了,不過,不是玫瑰,而是——虧他想得出——一打棉花。
張紅差點笑岔氣。
程志高很不高興:“笑什麼笑,我的大編輯?為了這打棉花,我‘打的’專程跑到郊外的棉田做賊,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偷人家的東西吶。”
“真的?”
“那‘計程車’司機還以為我是個神經病為了不使他過於不安,以致造成交通事故,我胡侃自己是美籍華人,聯合國糧農組織官員,此次專為考察偉大祖國的棉花而來,爭取數千萬美元的無息貸款埃”“他信你啦?”
“NO,NO。”程志高搖搖頭,“因為結果我付的是一張張皺巴巴的人民幣,辜負了他對我的殷切期望。”
“你不是想給我送玫瑰嗎?”張紅瞧著手中荒誕的棉花就忍俊不禁。
“傻心眼了吧你。我為這玩藝花的錢,耗費的時間,還有創意的絞盡腦汁,哪一點不遠在買一把玫瑰之上!”
聽他這麼一說,張紅便不笑了,甚至還有點兒感動。半晌,程志高抽上一顆煙,嘆了一口氣:“我喜歡出人意料。圖個樂吧。請你別誤會。我曾經給一個女孩每天送一打玫瑰,風雨無阻,可最後還是讓她一腳蹬掉了。從那以後,我看見玫瑰就打哆嗦。”
就這樣,兩人彼此熟悉後,張紅便直呼程志高的綽號“死鐵”。“死鐵”有事沒事給張紅打電話,或往編輯部跑,不時請她吃飯,談天說地,好不快活。
編輯部的人都以為他們拍拖了,郎才女貌倒不失為天生的一對。有一天,編輯部主任老何半開玩笑地問張紅:她跟“死鐵”的關係,目前是“現實主義”,還是“超現實主義”?
張紅的臉頓時飛上一片彤雲:你自己以為子虛烏有的事,當別人以為存在,很大程度上你會動搖自信。
莫非這就是談情說愛?莫非談情說愛中人,一開始會不以為意、不以為然?事情總是以偶然開始,以必然結束。
歸根結底,你喜歡他嗎?
她不知道。
她需要一種自持,女人的自持。
她有意疏遠“死鐵”。
有一次,後者剛從印刷廠拿出自己的一本油墨未乾的隨筆新著,興致勃勃給她送來,剛進門,她就藉口有事離去,使之好不尷尬。
而當夜深人靜,一個人守著諾大的套間,孤獨像無窮無盡的浪湧,撲面而來,她分明感到自己是愛上了。不然,這沒來由的孤獨怎麼會如此咄咄逼人呢?
張濤每到週末才回家一趟,也隱約發覺了姐姐的異常,跟她說話,她常常走神,於是問她是不是有什麼心事。張紅本欲敷衍,可想起姐弟間“共守秘密”的承諾,就把事情一點一滴地告訴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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