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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裡死亡的。整個事情就是打架,一個人被打傷(他強調只有一個,而不是網上說的兩個),是刑事案件,目前兇手還未抓獲,要等待公安部門破案之後才能提供更多的訊息。
大同市新聞中心谷盛民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絕對沒有發生過打死記者的案子,這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偵破之中,等兇手被抓獲之後自然就會真相大白。
“知情人”稱因敲詐被打
該起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媒體進行報道,令人感到奇怪。據山西某報社的記者稱,確實有這麼回事,因為還沒弄清楚到底他是去採訪還是去敲詐礦主,所以就沒有報道。天涯網友“QingYangAngela”以知情人的身份說,“據我所知,那個所謂的記者根本就不是記者,他們去採訪也不是為了曝光的,他們的目的是敲詐!因為後來為了錢的事情談不攏,才打起來。所以當時他們被打傷後根本不敢報案,只是自己去了醫院。結果第二天死了一個人,只好報了案。後來他們單位的領導也沒辦法,因為根本不是單位派他們去的。”
“現在有很多假記者甚至真記者都會沒事就去大同的煤礦敲詐,據說已經成為一個行業了。記得去年5月18號晚上的大同市左雲礦難,當時礦主花掉200多萬打發很早聽到訊息的一些所謂的記者。後來經調查,大部分都是假記者。”
本報記者撥打死者生前使用過的三個手機號,其中一個有人接了。接電話者自稱是死者姐夫,對方表示這個事情現在還不便於說,具體的事情要問警方。
案發後大同開始“打假”
該起事件發生後不久,1月12日,大同市釋出了《大同市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專項行動通告》,通告稱,“凡未經國家批准的出版單位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報紙、期刊均為假報假刊;凡不持有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新聞記者證》,從事採訪活動的人員均為假記者。假記者的新聞採訪系非法活動,被採訪物件有權拒絕。”
其行動重點是:“以採訪名義拉廣告、搞經營、搞創收的行為;以宣傳報道為名義收取版面費、搞有償新聞的行為;以批評報道相要挾進行新聞敲詐,索要錢財,收取有價證券、信用卡等行為;以設立新聞分支機構為名收取承包費、掛名費、好處費等行為;以招聘採編人員為名,收取報名費、辦證費等;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從事採訪、徵訂發行活動等。對《新聞記者證》持有者充當假記者後盾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看完後,楊建明久久地坐在那裡,說不清心裡是什麼滋味。是害怕?是悲憫?是同情?是慶幸?還是兔死狐悲?……都不是。楊建明此時的感覺只有一種,那就是極度的疲憊和厭倦。對於蘭成長的這次死亡採訪,楊建明傾向於那個網友的說法,他們是去弄錢的,至於是因為價錢沒談攏,還是一開始就發生衝突就不得而知了。楊建明又隨手點開了幾個網頁,發現這樣一種說法也很流行:說礦主有一個朋友知道記者圈裡的一些事,蘭成長他們去採訪時,礦主向他請教該怎麼辦,那人說看他們的記者證,有新聞出版總署印章的是真記者,給他們兩個錢打發走了事,如果沒有,就是假的,不用理他們,礦主便讓在場的手下驗證,一看蘭及同伴的證件上都沒有新聞出版總署的印章,便認定蘭成長一夥人是假記者,於是大打出手。
楊建明正在那裡胡思亂想,尹桂生的電話又打了進來:“楊哥,看沒看?”楊建明說:“正看著呢!”尹桂生說:“我想那個蘭成長應該和咱們一樣,也是他們領導弄錢的工具,只不過他運氣比較壞,把命都搭上了。”楊建明深有同感,說:“我還好,有正規的新聞記者證,你以後下去可要加小心了,不行就撤,千萬別把人家給惹急了。另外,對於煤礦、黑工廠這樣危險係數比較高的地方,你最好別去。”尹桂生說:“楊哥,謝謝你的關心!我現在擔心的是你,因為我年後可能就不在記者站幹了。”楊建*裡一顫,問:“去哪?找好地方了嗎?”尹桂生說:“以前我媽在時,我只能呆在這裡,現在我媽不在了,天南海北的,我想去哪就去哪。我已經和廣州一家知名的雜誌社接觸了幾回,他們有意讓我去做編輯,待遇什麼的都很不錯。”楊建明由衷地說:“那我得祝賀你了!等我閒下來,咱倆好好喝兩盅!”尹桂生謝了兩句,忽然話鋒一轉,說:“楊哥,我說兩句話你別生氣。”楊建明一愣,說:“桂生,咱倆誰跟誰呀?有話你就直說。”尹桂生說:“我看得出來,你和我們程站長表面上是好朋友,但因為郭麗的事,實際上你可能對他心存怨恨。你介紹我去他那裡工作,當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