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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2003年5月,卜軍和程成以同樣手段騙取浙江省松陽縣某村村民“曝光費”4萬元,並偽造《消費日報》浙江記者站內參。
2005年10月18日,卜軍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0月20日被《經濟日報(農村版)》編委會免去浙江記者站副站長職務並予開除,11月9日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中國工業報社原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涉嫌敲詐案 。2005年12月4日,中國工業報社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以河南省光山縣建設局存在問題相要挾,向該單位索要現金2萬元。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接到舉報後,立即與鄭州市新聞出版局、鄭州市公安局一同迅速出擊,將收錢後準備離開交易地點的陳金良抓獲。12月5日,陳金良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此後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以上4起報社記者站記者涉嫌敲詐或詐騙案件,有的屬報社違反新聞出版的有關管理規定,向記者站下達經營任務,導致記者站記者不擇手段謀取利益,並涉嫌犯罪,造成惡劣影響;有的屬報社用人不當、稽核不嚴、監管不力,導致記者站記者涉嫌犯罪。目前,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已就相關報社和記者的違規違法問題,做出相應處理,對中國食品質量報社和中華工商時報社進行了行政處罰,撤銷了其違規設立的記者站,吊銷涉嫌犯罪記者的記者證。 。 想看書來
第十八章:新聞記者證
第十八章:新聞記者證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二條 :全國新聞機構使用統一樣式的記者證,證件名稱為新聞記者證。新聞記者證是我國新聞機構的新聞採編人員從事新聞採訪活動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證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並核發。
楊建明看著電腦裡這篇文章的頁面,長時間地陷入了沉思,現在的環境,是越來越嚴峻了,報紙電視臺及網路關於記者出事的大量報道,讓老百姓都知道了現在的某些記者是怎麼回事,在這種高壓環境下去弄錢,就難上加難,而且風險越來越大。
“俗話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對新環境新情況,我們就要研究新方法,走出新路子。建明,你不要灰心,更不要有思想負擔,只要有報刊在,只要世事不清明,像咱們這樣的記者站就不會黃,就有生存空間。我剛才和總社通了電話,總社現在非常重視地方記者站的工作情況,正準備搞一個培訓班,讓一些做得好的記者站傳授一下經驗,互相交流一下有效方法,同時,總社正在積極和新聞出版總署溝通,爭取多要幾個記者名額,可以肯定的是,總社會給我們站一個記者名額,我準備把你報上去,這樣過一段時間,你就有正規的新聞記者證了,對了,你有沒有新聞從業人員資格證?”不知什麼時候,鄭長征站在楊建明身後說。
楊建明回過神來,答:“還沒有。以前在都市報時,省新聞出版局和報社集體組織過一次學習,我當時出差,沒參加上,後來就沒有機會了。”鄭長征說:“這有點不好辦,正規的新聞記者證,都是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申請人必須要有新聞從業人員資格證,這是一個必要條件,沒有新聞從業人員資格證,是無法得到正規的新聞記者證的,等會你問問咱們省新聞出版局,看看今年還組不組織學習了。”
鄭長征走後,楊建明像被注了一劑強心劑,心情一下子豁然開朗起來,藥水就是正規的新聞記者證。說句實在話,凡是做新聞記者的,誰不奢望有一個正規的新聞記者證啊!但正規的新聞記者證,都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放,給各個媒體的名額也有一定限制,比如楊建明以前所在的都市報,文字加上攝影,共有80多個記者,但有正規新聞記者證的還不到50人,有時還要論資排輩,後去的記者,要等到先來的記者有了記者證後,才有機會申請。楊建明在原來的都市報幹了那麼長時間,一直沒有機會得到正式的新聞記者證,平時出去採訪,在省城拿著報社發的卡片,到外地就拿著報社給開的介紹信,時不同報社的記者們因為採訪同一個新聞事件聚到一起,有記者證的便驕傲地拿出來,沒有的便感覺低人一等,那一個小小的藍色本本,一直是楊建*中的寶典。
到記者站後尤甚。楊建明到記者站後,開始一直往下面跑,都是拿著領導給開的介紹信和總社自行印製的記者證,按照相關規定,總社自行印製新聞記者證是不被允許的,但這種現象一直在眾多報社雜誌社存在著,成為一種行業內的集體違規。對眾多報刊雜誌來說,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且不說新聞出版總署給你這個報刊社的記者名額有限,新的記者來了,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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