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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復學了快三年,有機會一展身手,不免有些躍躍欲試。然而,這事風險很大。孫家的勢力不說,包攬訴訟可是犯律的。兒子在法學園還有兩年就畢業,一年學習,一年實習,畢業後再幹上一兩年書吏什麼的,做一個縣官(縣級決辭曹)那是十拿九穩。一旦要是因為此事被人抓住把柄,那顆就全完啦!這關係到兒子一輩子的前程,周父不能不躊躇。
儒家一直認為,在遠古聖王的時代,人們道德高尚,互相謙讓,是沒有訴訟的。後來,人們的道德敗壞,這才有了訴訟。訴訟不禁對當事人是件不光彩的事,地方官也會覺得不光彩——似乎官員德行不足,致使民風敗壞,因此,官員一貫是息訟止訟的。
張涵將司法從地方官那裡單獨分離出來,創辦法學園,都被時人認為是叛經離道。只是,官吏確實不太熟悉律令,常常有錯誤的判決。張涵培養的又是官吏,這才勉強說得過去。而訟師(律師)熟悉律令,常常對官員的判決說三道四,限制了官員的權力,尤其令官員厭惡。春秋時的鄧析,中國最早的“律師”,就是被視為卑鄙可惡的小人而被殺掉的。
思量再三,周父拿定了主意:“用過飯,就去拜訪王先生去吧!王先生待你恩重如山,你可不能忘了……”
“是的,父親!”說起王先生,周覆沒有二話,他每次回來那是必定要去拜見的,不過,他還是有些不甘心:“那孫嫂那兒……”
“孫嫂的事,你少插嘴,我和你母親會想辦法的……”周父打斷了周復的話,也許,應該要兒子到臨淄的同學那裡玩上一段時日。
……
孫氏就像一個落水之人,好不容易抓到根救命的稻草如何肯放手。當天晚上,就在周復回來的前後腳,孫氏踩著周復的腳印,就進了周家。進屋以後,孫氏二話不說,“撲通”一聲就跪倒在地……周父的拖延政策,就此宣告破產。
卻不過情面,周父與孫氏約法三章:周復只能幫著寫寫狀子,出出主意,不能公開露面;孫氏必須嚴格保密,跟誰也不能說出去;周複寫的狀子,孫氏讓人另抄一份投到官府,原本必須拿回來銷燬。
孫氏也知道其中的厲害,自是滿口答應不迭。
……
專業人員果然不一樣,周復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其中。狀子寫的是條理分明,句句都扣著律令,又詳細的對孫氏解釋清楚利害關係,哪條對應哪條。狀子一遞上去,那收錢的長吏立刻就把孫家送的禮退了回去——狀子一看就是內行人寫的,這是有明白人在背後支招。
說白了,官員審理案件,是要在大堂上面對大庭廣眾公開的,輕易也不敢隻手遮天。而且,西安縣臨近臨淄,是張涵的老巢所在,張氏族人就居住在東萊,不時有高官顯貴往來經過西安縣境。孫氏都不用跑遠,在馳道上喊冤,指不定就會遇到哪位大人,萬一事情鬧大了,就得不償失了,官吏自不願為了一點錢財冒這麼大的風險。
……
然而,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周家與孫家鄰里住著。本就醒目。孫家稍微查證,就確定了目標。那孫家乃是當地豪強,什麼時候吃過這種虧,一個外地來的貧寒人家,竟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孫家自不肯善罷甘休。
結果,官司打贏了,孫氏感激涕零之下,厚厚送了份禮給周復。周復得意沒兩日,孫家就使人一紙訴狀遞上去,周復便被逮捕下獄了。
……
周家是沒根基,又沒有財,又沒有勢。可週復是法學園的學生。那法學園,鍾繇、審配和岑瀾都在裡面擔任老師授課,法學園的學生多是出自低門小戶,可他們畢業了,那就是‘法官’。周復出了這種事,很多同學深感同受,立刻活動起來,又是聯絡同學,又是聯絡老師,於是乎,就驚動了鍾繇、審配和岑瀾。
……
就司法來說,鍾繇、審配和岑瀾三人,就是司法體系的三大巨頭。按說,這樣的案件,任何一人都可以自行處理。不幸的是,同時找了這三人。
三人對這個案子的處理意見不一致。起初,三人只是司法理念不同,漸漸就發展成意氣之爭了。
審配和岑瀾一手創立了整個司法體系,屬於實力派。本來,二者互為競爭者。而鍾繇後來者居上,成為了最高司法長官——廷尉。加上其他林林種種的原因,這三人的關係當然好不了。
那天,張涵猛然說起了“重獎舉報,加強監督”的想法,遭到了一致的反對。儘管張涵態度端正,可三人難免心有芥蒂。岑瀾說起新漢律的寬嚴,也不覺心不在焉,說了一會兒,幾人都覺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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