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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怨恨就可以解開了。”忠憲知道自己錯了,還和他理論說:“我賠償一萬錢可以嗎?”馬奉忠回答說:“還我的心肉就沒什麼冤仇,然而可以寬限你幾個月。”說完就不見了。忠憲就在資聖寺準備了酒菜和上萬貫紙錢相送。經過一年,忠憲的兩臂漸漸瘦下去,還加上說話顛三倒四,糊塗神志混亂,好象沒有心的人。又過了三年死了。從這件事上就知道了有想報仇的人,一定要詳細瞭解情況然後再報仇。
鄆 卒
唐元和末,王師討平鄆。汴卒有食鄆士之肉者,數歲暴疾,夢其所食卒曰:“我無宿憾,既已殺之,又食其肉,何不仁也!我已訴於上帝矣,當還我肉,我亦食之,徵債足矣。”汴卒驚覺流汗,及曉,疼楚宛轉,視其身唯皮與骨,如人臘,一夕斃矣。(出《逸史》)
唐朝元和末年,國家派兵討伐平定了鄆地的叛亂,在汴梁軍隊裡有個士兵吃了鄆兵的肉。幾年以後突然得了病,夢到被他吃了肉那個兵說:“我們沒有什麼舊冤仇,既然你已經把我殺了,又吃我的肉,多麼不仁義啊!我已經到天帝那裡告了你,你應該還我的肉,我也吃它。這樣我們就誰也不欠誰的了。”汴軍那個兵醒後渾身大汗。等到天亮,他翻來覆去地疼痛難忍。再看他的身體,只剩下皮和骨頭了,好象是個臘人。一天就死了。
樂 生
唐中丞杜式方,為桂州觀察使,會西原山賊反叛,奉詔討捕。續令郎中裴某,承命招撫,及過桂州,式方遣押衙樂某,並副將二人當直。至賓州,裴命樂生與副將二人,至賊中傳詔命,並以書遺其賊帥,詔令歸復。樂生素儒士也,有心義。既至,賊帥黃少卿大喜,留燕數日。悅樂生之佩刀,懇請與之,少卿以小婢二人酬其直。既覆命,副將與生不相得,遂告於裴雲:“樂某以官軍虛實露於賊帥,暱之,故贈女口。”裴大怒,遣人搜檢,果得。樂生具言本末,雲:“某此刀價直數萬,意頗寶惜,以方奉使,賊帥求之,不得不與,彼歸其直,二口之價,尚未及半,某有何過!”生使氣者,辭色頗厲,裴君愈怒,乃禁於賓州獄。
以書與式方,並牒誣為大過,請必殺之。式方以遠鎮,制使言其下受賂於賊,方將誅剪,不得不置之於法,然亦心知其冤。樂生亦有狀具言,式方遂令持牒追之,面約其使曰:“彼欲逃避,汝慎勿禁,兼以吾意語之。”使者至,傳式方意,樂生曰:“我無罪,寧死;若逃亡,是有罪也。”既至,式方乃召入,問之,生具述根本,式方乃此制使書牒示之曰:“今日之事,非不知公之冤,然無路以相救矣,如何?”遂令推訊,樂生問推者曰:“中丞意如何?”曰:“中丞以制使之意,押衙不得免矣。”曰:“中丞意如此,某以奚訴!”遂索筆通款,言受賊帥贓物之狀。式方頗甚憫惻,將刑,引入曰:“知公至屈,有何事相托?”生曰:“無之。”式方曰:“公有男否?”曰:“一人。”“何職?”曰:“得衙前虞侯足矣。”式方便授牒,兼贈錢百千文,用為葬具。又問所欲,曰:“某自誣死,必無逃逸,請去桎梏,沐浴,見妻子,囑付家事。”公皆許。至時,式方乃登州南門,令引出,與之訣別。樂生沐浴中櫛,樓前拜啟曰:“某今死矣,雖死不已。”式方曰:“子怨我乎?”曰:“無,中丞為制使所迫耳。”式方灑泣,遂令領至球場內,厚致酒饌。餐訖,召妻子別,問曰:“買得棺未?可速買,兼取紙一千張,筆十管,置棺中。吾死,當上訴於帝前。”問監刑者曰:“今何時?”曰:“日中。”生曰:“吾日中死,至黃昏時,便往賓州,取副將某乙。及明年四月,殺制使裴郎中。”舉頭見執捉者一人,乃虞侯所由,樂曾攝都虞侯,語之:“汝是我故吏,我今分死矣,爾慎忽折吾頸,若如此,我亦死即當殺汝。”所由至此時,亦不暇聽信,遂以常法,拉其頭殺之,然後笞,笞畢,拽之於外。拉者忽驚蹶,面僕於地死矣。數日,賓州報,副將以其日黃昏,暴心痛疼。制者裴君,以明年四月卒。其年十月,式方方於球場宴敕使次,飲酒正洽,忽舉首瞪目曰:“樂某,汝今何來也?我亦無過。”索酒瀝地祝之,良久又曰:“我知汝屈,而竟殺汝,亦我之罪。”遂暗不語,舁到州,及夜而殞。至今桂州城南門,樂生死所,方圓丈餘,竟無草生。後有從事於桂者,視之信然。自古冤死者亦多,樂生一何神異也。(出《逸史》)
唐朝的中丞杜式方任桂州觀察使,正遇上西源一帶有賊寇佔山造反。杜式方奉詔討伐捕捉。後來皇上又派一個姓裴的郎中帶著皇帝的命令招撫賊寇。等他們經過桂州的時候,式方派了一個姓樂的押衙和兩個副將相隨。到了賓州,裴郎中命令樂生和副將二人到賊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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