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部分(第3/4 頁)
忘記你的再生之德。但是這些少數民族少女,是專門為你買來的。
你今天推辭,我要以死請求你接受。“楊安居沒有辦法,看著十名少女中最小的一個說:”你既然一再請求,不敢違背了你的好意。這個女子最小,我很喜歡。今天為了這個女子,接受你的贈送。“辭退了其餘的九個人。吳保安因為得到楊安居的幫助,也得到一大筆錢財回北方去了。郭仲翔回到家,已經離開親人十五年了,他到了京城,因為有功勞被任命為蔚州錄事參軍,將母親也接到蔚州,任期滿了的時候,他母親死了。他安葬了母親,守孝期滿以後說:”我被吳保安贖回來,所以才能擔任官職奉養母親,如今母親死了,守孝已滿,我可以去辦我想辦的事去了。“然後他便去找吳保安。而吳保安從方義縣尉又被任命為眉州彭山丞,郭仲翔便趕往蜀郡,吳保安任期滿了以後,沒有能夠返回家鄉,夫妻兩人都死在彭山,埋葬在當地。郭仲翔非常悲傷,製做了喪服,帶著環麻喪杖,從蜀郡開始光著腳,一路哭著來到彭山,設酒菜祭奠完畢,將吳保安的骨頭挖出來,每一節都用墨標上序號數字,以免重新安葬時遺失,然後裝到口袋裡。又將吳保安的妻子的骨頭也挖出來,也做上標記以後裝到竹籠裡。他光著腳,親自揹著兩個人的骨頭,徒步走了幾千裡,來到魏郡。吳保安有一個兒子,郭仲翔對他如同對待自己的弟弟,他花費二十萬文錢,隆重安葬了吳保安夫妻,並立了一塊石碑記錄功德。郭仲翔搭了一間茅屋,親自在墳旁守孝三年。過後他被任命為嵐州長史,又改任朝散大夫。他還提攜吳保安的兒子當了官,並給他娶了媳婦,對其關懷備至。
郭仲翔感激吳保安的心情始終不減。天寶十二年,他赴皇帝的殿庭,請求將自己的官職讓給吳保安的兒子接任,官員們都很敬佩他。當初,郭仲翔被敵兵抓住,送給少數民族的首領作奴隸。主人很喜歡他,讓他和主人吃一樣的飯。一年以後,郭仲翔想念北方,逃跑後被抓了回來,就賣到另一個部落的首領洞主,洞主兇惡,讓郭仲翔乾重活,用鞭子打他,郭仲翔逃跑,又被抓回來就賣到另一個部落,這個洞主綽號叫“菩薩蠻”,郭仲翔呆了一年以後,再次逃走,又被追上抓了回來,又被轉賣給另一個洞主。這個洞主見到郭仲翔生氣地說:“你好逃跑,難以看住。”他叫人拿來兩塊木板,每塊長數尺,命令郭仲翔站在兩塊木板中間,用釘子釘上,腳背上的釘子深達木頭裡面。每當幹活,必須帶著木板一起走。晚上被關在地牢,洞主親自開門上鎖。郭仲翔腳上的瘡傷,經過許多年才好。這樣過了七年,郭仲翔已經無法再繼續忍受。吳保安派人去贖他,先找到他的第一個主人,然後輾轉尋找,才使郭仲翔迴歸中原。
卷第一百六十七 氣義二
裴冕 李宜得 穆寧 趙驊 曹文洽 陽城 王義 裴度 廖有方
裴 冕
裴冕為王鉷判官,鉷得罪伏法。李林甫操竊權柄,鹹懼之。鉷賓佐數人,不敢窺鉷門。
冕獨收鉷屍,親自護喪,瘞於近郊。(出《談賓錄》)
裴冕是王鉷聘用的中級官員。王鉷獲罪被殺,因為李林甫掌握朝廷的大權,官員們都害怕他,所以王鉷的幾個關係親近的門客和下級都不敢靠近王鉷家門口,只有裴冕單獨去為王鉷收屍,並親自護送靈柩埋葬到城外。
李宜得
李宜得,本賤人,背主逃。當玄宗起義,與王毛仲等立功。宜得官至武衛將軍。舊主遇諸塗,趨而避之,不敢仰視。宜得令左右命之,主甚惶懼。至宅,請居上座,宜得自捧酒食。舊主流汗辭之,留連數日。遂奏雲:“臣蒙國恩,榮祿過分。臣舊(”舊“原作”曹“,據明抄本改)主卑瑣,曾無寸祿。臣請割半俸解官以榮之。願陛下遂臣愚款。”上嘉其志,擢主為郎將,宜得復其秩。朝廷以此多之。(出《朝野僉載》)
李宜得本來是個身份低賤的人,揹著主人逃跑了。後來在玄宗起義的時候,他和王毛仲等人立了功,被任命為武衛將軍。他過去的主人在路上遇到他,立即躲到路旁,低著頭不敢看他。李宜得命令隨行人員去叫他過去的主人。他過去的舊主人非常驚慌害怕。到了李宜得的住宅,他將舊主人讓到上座,並親自為舊主人端菜倒酒,舊主人緊張地流著汗推辭。李宜得留舊主人住了幾天,然後上朝對皇帝說:“我蒙受國家的恩情,得到的官職和俸祿太高了。而我的舊主人身份低賤,沒有官職,我請示將我的一半官職和俸祿讓給我的舊主人,希望皇帝滿足我這個愚蠢的請求。”皇帝表揚了他的義氣,提拔他的舊主人為郎將,李宜得仍保留原來的官職,朝廷從此盛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