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部分(第3/4 頁)
此而死。他自己也因這個緣故而得病,看見馬糞,就饞得流口水想吃,吃了覺得和烏梅的味是一樣的,一點臭味也沒有。
何馬子
遂州人何馬子好食蜂兒,坐罪,令眾於市。忽有大蜂數個,螫其面,痛楚叫呼。守者驅而復來,抵暮方絕,如此經旬乃死。(出《儆戒錄》)
遂州人何馬子好吃蜂卵,因為犯罪,令他在當街示眾。忽然有幾十個大蜂飛來螫他的臉,他痛苦不堪大聲呼叫,看守他的人替他驅趕那些蜂,但趕跑了又回來,直到晚上才絕跡。象這樣經過十多天他就死了。
章邵
章邵者,恆為商賈,巨有財帛,而終不捨路歧,貪猥誅求。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為邵之所獲。邵便打殺,棄之林中,其鹿母遙見悲號,其聲不已。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謀也。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於大樹下憩歇,以伺其父。未間,且寢於樹陰中,邵乃不曉是子,但見衣袱在旁,一人熟寐而已。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袱而前行。及天漸曉,見其衣袱,乃知殺者是己子也。嗟乎,章邵兇率如此,報應亦宜然。(出《野人閒話》)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為鉅富,廣有錢財。但他仍幹些劫路營生,以求不義之財。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卻被章邵抓獲,邵當即打死,丟棄在樹林中。那母鹿在很遠處看見慘狀,悲號不停。當天,邵想謀財害命晚上走。章邵只有一個兒子,年紀剛有二十歲,這兒子就先走一步與父親拉開一段路程,走著走著就困了,便在路邊的大樹下歇一會兒,等著父親來。不多會兒,就睡在樹蔭裡,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只見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於是就抽出腰刀,對準那人咽喉刺去,搶走了衣服包袱往前走了。等天漸漸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殺死的是自己的兒子。唉!章邵兇惡殘忍到這種地步,報應也是應該的呀!
韓立善
蜀金雁橋,有韓立善者,作釣鉤,積有年矣。因食魚,鯁喉成瘡,頷脫而死。(出《儆戒錄》)
蜀地的金雁橋,有個韓立善,作釣魚的鉤已經很多年了。有一次吃魚,魚鯁卡住咽喉,後變成瘡。下巴爛掉後死了。
僧修準
蜀郡大慈寺律師修準,雖雲奉律,性甚褊躁。庭前植竹,多蟻子緣欄檻。準怒,伐去竹,盡取蟻子,棄灰火中。準後忽患癬,瘡遍頭面。醫者雲蟻漏瘡,不可醫,後竟終。(出《儆戒錄》)
蜀郡大慈寺專管戒律的法師修準。雖整天唸經拜佛,但性格偏激暴躁。寺的庭院前種著竹子。很多小螞蟻攀緣直到欄檻。修準看到後很生氣,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螞蟻收集起來扔到火裡燒了。修準後來忽然得了癬瘡病,遍頭臉都是瘡。醫生說這是蟻漏瘡,不能治,最終死了。
宇文氏
宇文氏,偽蜀之富家也。孀居國之東門,嘗聞寢室上有人行,命僕隸升屋視之,獲得野狸三頭並狸母,宇文氏殺狸母而存其子焉。未期歲,宇文氏適護戎王承丕。丕殺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並前夫一男二女,下獄定罪,赦男女,斬宇文氏。籲,得非殺狸母之所報也。
(出《儆戒錄》)
宇文氏,是偽蜀時的有錢人家。在都城的東門孀居。曾聽到她的寢室上有人走步的聲音,就讓僕奴上房看看,結果抓獲了三個小狐狸和一個母狐狸。宇文氏就殺了那母狐狸而把三個小狐狸留下了。還沒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給了護戎王承丕,因為承丕殺了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也被下獄定罪。後來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斬首。唉!
這難道不是她殺母狸的報應嗎?
李貞
蜀錦浦坊民李貞家,養狗名黑兒,貞因醉,持斧擊殺之。李貞臨老,與鄰舍惡少白昌祚爭競,昌祚承醉,以斧擊貞死焉。時昌祚年十九歲,與殺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兒。冤報顯然,不差絲髮。(出《儆戒錄》)
蜀地錦浦坊的百姓李貞家裡養了一條狗,名叫黑兒。李貞因為喝醉了酒拿著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貞年老時,和鄰居一個惡少年白昌祚喝酒時爭強好勝,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貞砍死了。當時白昌祚十九歲,與李貞殺狗時的年歲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兒。很明顯這冤怨相報,竟是不差毫髮。
僧秀榮
蜀郡金華寺法師秀榮,院內多松柏,生毛蟲,色黃,長三二寸。莫知紀極,秀榮使人掃除埋瘞,或棄於柴積內,僧仁秀取柴煮料,於烈日中曬乾,蟲死者無數。經月餘,秀榮暴卒。金華寺有僧入冥,見秀榮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