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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含氣之倫,有生必終,蓋天地之常期,自然之至數。是以通人達士,鑑茲性命,以存亡為晦明,死生為朝夕,故其生也不為娛,亡也不知戚。夫亡者,元氣去體,貞魂遊散,反素復始,歸於無端。'二'既已消僕,還合糞土。土為□物,豈有性情,而欲制其厚薄,調其燥溼邪?但以生者之情,不忍見形之毀,乃有掩骼埋窆之制。易曰:‘古之葬者,衣以薪,藏之中野,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旘。’'三'棺旘之造,自黃帝始。'四'爰自陶唐,逮於虞、夏,猶尚簡樸,或瓦或木,及至殷人而有加焉。'五'
周室因之,制兼二代。復重以牆翣之飾,'六'表以旌銘之儀,'七'招復含斂之禮,'八'殯葬宅兆之期,'九'棺旘周重之制,'一0'衣衾稱襲之數,'一一'其事煩而害實,品物碎而難備。然而秩爵異級,貴賤殊等。自成、康以下,其典稍乖。至於戰國,漸至頹陵,'一二'法度衰毀,上下僭雜。終使晉侯請隧,'一三'秦伯殉葬,'一四'陳大夫設參門之木,宋司馬造石旘之奢。'一五'爰暨暴秦,違道廢德,滅三代之制,興淫邪之法,國貲糜於三泉,人力單于酈墓,玩好窮於糞土,伎巧費於窀穸。'一六'自生民以來,厚終之敝,未有若此者。雖有仲尼重明周禮,'一七'墨子勉以古道,猶不能御也。'一八'是以華夏之士,爭相陵尚,違禮之本,事禮之末,務禮之華,□禮之實,單家竭財,以相營赴。廢事生而營終亡,替所養而為厚葬,'一九'豈雲聖人制禮之意乎?記曰:‘喪雖有禮,哀為主矣。’又曰:‘喪與其易也甯戚。’今則不然,並棺合旘,以為孝愷,豐貲重搖��哉硯���Ф�埃�崴�蝗∫病N羲叢岵暈啵���淮印#Ф�唬�裼釁ヅ渲�幔�爻V��醯渴ブ髏魍醯�漵倘羲梗�鯰諂肥��袼�患啊9湃聳蓖�椿幔�Ф���憊栽蟣穡�Ф��Ф�燦�瘢�偈潞弦恕M跛鉳閽幔�Ф�模��穆逗。�Ф�澹Ы源鎘諦嶽恚�笥謁儔洹A翰�礁該唬�硐��幔�磽霾環雌涫�#Ф��П聳�悠癖≈燎字�鰨�鮒倚⒅�佬埃靠鑫冶砷湥�壞虜幻簦�∫餑謖眩�居興�劍�Ф�擼�賢�湃耍�虜晃�獺9�匭兄��鶘�梢臁?侄�饒開_所見,耳諱所議,必欲改殯,以乖吾志,故遠採古聖,近揆行事,以悟爾心。但欲制坎,令容棺旘,棺歸即葬,'二八'平地無墳。勿卜時日,葬無設奠,勿留墓側,無起封樹。於戲小子,其勉之哉,吾蔑復有言矣!”朱只、蕭建送喪到家,'二九'子胤不忍父體與土併合,欲更改殯,只、建譬以顧命,'三0'於是奉行,時稱諮明達。
注'一'棺中置土,以籍其屍也。
注'二'元氣,天之氣也。貞,正也。復,旋也。端,際也。太素、太始,天地之初也。言人既死,正魂遊散,反於太素,旋於太始,無復端際者也。
注'三'易繫辭之文也。
注'四'劉向曰:“棺旘之作,自黃帝始。”案:禮記曰“殷人棺旘”,蓋至殷而加飾。
注'五'禮記:“有虞氏之瓦棺,夏后氏之堲周、殷人棺旘。”古史考曰:“禹作土堲以周棺。”堲音即七反。
注'六'禮記曰:“周人牆置翣。”盧植曰:“牆,載棺車箱也。”三禮圖曰“翣,以竹為之,高二尺四寸,廣三尺,衣以白布,柄長五尺,葬時令人執之於柩車傍”也。
注'七'禮記曰:“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別,故以其旗識之。”
注'八'招復謂昭魂復魄也。含,以玉珠實口也。斂,以衣服斂屍也。禮記曰:“凡復,男子稱名,婦人稱字。”穀梁傳曰:“貝玉曰含。”禮記曰“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也。
注'九'期謂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三日而殯,三月而葬;士*(三)**'二'*日而殯,踰月而葬。宅兆,葬之塋域也。
注'一0'禮記曰:“天子之棺四重。”鄭玄注云:“諸公三重,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又曰:“君松旘,大夫柏旘,士雜木旘。”注云“天子*(七)**'五'*重,諸公四重,諸侯三重,大夫再重,士一重”也。
注'一一'凡小斂,諸侯、大夫、士皆用復衾,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又曰,天子襲十二稱,諸公九稱,諸侯七稱,大夫五稱,士三稱。小斂,尊卑同。
十九稱。大斂,天子百稱,上公九十稱,侯伯七十稱,大夫五十稱,士三十稱。
衣單復具曰稱。
注'一二'戰國,當春秋時也。頹陵謂頹廢陵彁。
注'一三'隧謂掘地為埏道,王之葬禮也。諸侯則懸柩,故請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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