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4 頁)
聽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罵,編織著復仇的計劃。我甚至想宰了喬納森·萊克和巴里·X。這些下流的雜種用陰謀詭計把我的案子騙走,叫我現在如何向布萊克一家交代?這一切我怎樣才能向他們說清楚?
我在房間裡踱來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當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師事務所的名單,再次挨家挨戶地敲開他們的大門時,我居然笑出了聲。需要再去拜訪馬德琳·史金納,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縮。“還是我呀,馬德琳。我又回來啦。”
我在沙發上最後還是睡著了。9點剛過,有人把我喚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兩位便衣警察。他們在敞開的門外晃了一下警察證章,我請他們走進屋。我穿著運動短褲和T恤。由於眼睛火辣辣的發脹,我便一邊用手揉揉,一邊在心裡揣摸,警察為何突然光顧。
他們簡直是一對雙胞胎,年齡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們穿著牛仔褲和運動鞋,留著烏黑的八字須,動作活像兩個二流的電視演員。“可以坐嗎?”二者之一邊問邊從桌子底下拖出一張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夥伴照葫蘆畫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當然,”我裝得神氣活現地說。“請坐。”
“你也坐吧。”一個說。
“幹嗎不?”我在他們兩個中間坐下,他們向前傾著身子,繼續表演。“現在請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你認識喬納森·萊克嗎?”
“是。”
“你知道他的事務所在哪兒嗎?”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裡去過嗎?”
“是。”
“什麼時候?”
“9點與10點之問。”
“你去是什麼目的?”
“這說來話長。”
“我們有的是時間。”
“我想找喬納森·萊克談話。”
“談了嗎?”
“沒有。”
“為什麼沒有?”
“門鎖了。我進不去。”
“你有沒有試圖破門而入?”
“沒。”
“你肯定嗎?”
“是。”
“你在半夜以後,有沒有再去事務所?”
“沒。”
“你肯定嗎?”
“是。可以去問那個安全警衛嘛。”
聽了我這句話,他們相互瞟了對方一眼。這可是意味深長。“你見過那個警衛嗎?”
“是。他要我離開,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繪一下嗎?”
“可以。”
“那就請吧。”
“是個黑人,長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著帽子,彆著手槍,還有諸如此類的東西。你們問他去。他會告訴你們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們無法問他。”他們又相互瞟了一眼。
“為什麼?”我問。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頭上了。
“因為他死了。”他們目不轉睛地觀察著我,看我有何反應。像任何人都會感到震驚一樣,我真的非常震驚。我可以感到他們的表情是多麼嚴肅。
“怎麼,呃,他怎麼會死了?”
“在火裡燒死了。”
“什麼火?”
兩個警察都閉口不言。他們眼睛望著桌子,疑心重重地點著頭。有一位像初出茅廬的記者那樣,從袋裡掏出一本小小的筆記本。“外面那輛小車,那輛豐田,是你的嗎?”
“你明明知道還問。你們不是有計算機嘛。”
“你昨天是開它去事務所的嗎?”
“不是。我是推著它去的。什麼火?”
“別神氣活現了,好嗎?”
“好。做個交易吧。只要你們不神氣活現,我也就不神氣活現。”
另一個警察插話道:“有人今天早晨兩點鐘,看見你的車出現在事務所附近。”
“不,決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車。”此刻無法知道,這兩位說的是否是真話。“什麼火?”我再次問。
“萊克事務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燒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幫腔道。
“那麼你們二位是專抓縱火犯的了?”我說。我仍沒有從最初的震驚中恢復過來,但他們把我當成縱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里·蘭開斯特肯定對你們說過,那個地方被人當火把一樣點著,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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