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4 頁)
打扮成照片上的樣子。表演的內容就是分別從倫敦機場和巴黎機場等地提取貨箱。不要給人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但也不能不被人記住。他得到了不菲的表演費和封口費。
但是當他從報上讀到吉恩?傑瑞德因貨箱謀殺案被捕的訊息,以及案件的過程時。他感覺不安。因為他沒想到這竟涉及到一樁謀殺案。
為此和警方取得了聯絡。
但他卻無法提供僱傭他做這場表演的僱主的任何資料,一切的交易都是透過網路進行的。他甚至沒有真正見到過任何人。
不過這依然是一個決定性的訊息。
華生以為,這個演員的出現以及他的證詞足可以證明吉恩無罪了。並且可以對喬斯琳再一次進行正式調查。
夏洛克卻搖搖頭說:“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的。喬斯琳的不在場的證明還是不可推翻。只要有了不在場證明,任何律師都能將她的無罪辯護做成功。對陪審團來說,不在場證明是最關鍵和具有決定意義的。況且,工人和演員的證詞也許不可採信。對方律師會說那個年輕演員有自我表現和炒件的嫌疑,想借案子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不如先將這個問題擱下,從喬斯琳這邊入手。如果能證明聘那個演員做這場表演的僱主就是喬斯琳。一切就迎刃而解。
我們要重新假設一下。如果喬斯琳所有不在場證明都是假的。那麼在那些時間裡,她到底去做了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收藏此文章
哦咳咳,情人關係麼?
而本集出現的這些證人,演員以及工人,說明了什麼!你的推理認為誰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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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的轉折點!
“假設喬斯琳離開巴黎的不在場證明純屬偽造。”夏洛克說。“我們可以來設想喬斯琳在週二、週三、週四這三天裡都做了什麼?”
“毫無疑問,如果喬斯琳是兇手,週二時,她就得在倫敦。中午的時候,她就不可能出現在巴黎那家木頭餐館。但是我們卻找不出突破性的反證來。”
夏洛克將雙手十指交叉:“那我們就按時間順序一步一步地來假設。”
華生取過來一張紙,將夏洛克將要說出的時間及事件列在上面。已方便自己分析。
“週二的時候,雕像公司將貨箱送到倫敦機場,並在機場貨運中心辦理託送手續,隨及貨箱在當天深夜裝進飛往倫敦的飛機。第二天,也就是週三的上午十點,貨箱從倫敦機場取出並運到倉庫。從週二晚上到週三上午,她應該都在倫敦才對。這會給你什麼啟發,華生?”
華生點頭;“如果從她要完成所做事情的時間來看,她要做到在倫敦找到吉恩的住處、殺害傑尼爾裝入貨箱、再進入吉恩的房子製造嫁禍他的證據,她就一定得在週二就到達倫敦。因為週三和週四她要弄箱子的事。從倫敦機場接箱子運到倉庫,裝入屍體再運回巴黎。
現在唯一想不通的是,她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既然運回了巴黎,為什麼又要在四月五日再次寄回倫敦。既然一開始就想把屍體寄給吉恩,為什麼不在倫敦時就直接寄給他?而要先運回巴黎再寄回來呢?難道是為了裝上那些錢嗎?可是又為什麼要裝上那麼多的錢呢?到底有什麼用意?
雖然喬斯琳有情殺的動機,可是在運送屍體的方式上卻完全說不通了。就算她極度憎恨吉恩,將屍體直接扔在他的家裡不更能起到嫁禍的作用嗎?
如果這裡解釋不通,我就傾向於她是無罪的。”
夏洛克說:“把這個問題先放在一邊。繼續琢磨關於時間的問題。喬斯琳將怎麼安排時間才能做到即有不在場證據,又能做完那些事。”
華生嘗試著解釋這裡:“週二,喬斯琳要趕到倫敦,並潛入吉恩的房子,她就得搭早上的飛機。可是有人看到她八點鐘在巴黎公司出現過,中午又在木頭餐館進餐。那她就不可能去倫敦。這裡的時間有很大出入。
週三,她應該在倫敦。但喬斯琳曾對我們說她去了紐約的父親家裡,當然她說她並沒有見到父親,她父親當時正在倫敦開會。但她確實有目擊證人證明她去過紐約,她父親家的保鏢說在深夜看到她回到家。有沒有可能她是從倫敦飛去紐約呢。天。簡直太瘋狂了——她要在週二做完殺死傑尼爾和製造嫁禍吉恩的證據,然後連夜飛去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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