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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也就是我是主角啊,劉燦既然立下誓言要找回場子,那麼估計是死不了的,唉這都什麼跟什麼。”
“你是該好好謝我,十三盤妙品美食,我可是一口都沒吃,還憑白幫你碎了不少幻境。純虧。”清漪的眼神落在秦羽裝食氣手機的位置,雖然她知道會說話的食器異常珍貴,根本不可能輕易送人,但她還是很想要。
“我怎麼會讓你吃虧呢?下次再來王都,我送你一件你最想要的禮物。”秦羽這話很講究,只說最想要的,卻沒有直說是什麼,留個懸念讓清漪自己糾結去。
另一方面,他為什麼現在不送偏偏要下次送呢?因為下次送能給清漪一份期待,相信在他下次來王都之前。清漪肯定會經常念著這件事,順帶也等於念著他。不知不覺……
咳咳,什麼都不知道,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轟隆隆,電閃雷鳴,食神戟指怒喝:“兀那小子,實話實說,否則把你扔出美食大陸!” 藥王:“說就說,怕你不成?”)
好吧,秦羽承認,他對清漪有那麼點心思,這種心思的來源不是一見鍾情亂七八糟的,而是來自男人的本能。
沒錯,本能,就這麼簡單!
有什麼不好意思的?男人的本能怎麼了?身為一個男人,身為一個實際二十多歲的成年男人,見到清漪這種美人怎麼可能沒有感覺呢?怎麼可能沒有接近的衝動呢?
絕對有,騙自己沒意義,就如同龍魅兒的口嫌體正直,本能是最誠實的,再遮遮掩掩也沒有意義。
當然,人是理智的動物,如果因為衝動就撲上去那是禽獸,秦羽是很有原則的人(白眼),絕對的不會做出出格的事(你有那能耐嗎?清漪是食帝,一巴掌抽飛你),能成就成,成不了就算。
另外,刨去本能,秦羽自從來到美食大陸以來,最有好感的女人其實是慕容雪和龍魅兒,至於石姬那是女妖不是女人,至於尤鶩,朋友之情的成分更多些,與對慕容雪和龍魅兒的好感截然不同。
慕容雪嬌弱溫柔,將來肯定是典型的賢妻良母,再加上對秦羽有救命之恩,秦羽對她有好感是自然而然的,否則也不會處處帶著她幫助她。
龍魅兒霸道任性,冷豔好鬥甚至有暴力傾向,和賢妻良母完全不搭邊,卻是個心地善良的好姑娘,每次和龍魅兒相處,秦羽總是忍不住想要逗她,即便將她逗生氣逗暴走結果自己遭殃也不在乎,足以見得他對龍魅兒也是有好感的。
(絕對沒有m屬性,絕對沒有!)
兩相比較,貌似對龍魅兒的好感更多更單純些,頗有點當年學生時代和初戀打打鬧鬧的感覺。
“好,那我等你,可別讓我失望。”清漪眼中掠過驚喜之色,同時心中也有點惴惴不安。
她身為霍聖的小女兒,身為堂堂食帝強者,也只有一件擁有靈智的食器而已,由此可見會說話的食器是多麼珍貴,秦羽如果真的送她如此貴重的禮物,收下真的沒問題嗎?
一路邊說邊聊,不知不覺馬車就到了錦衣閣,秦羽將清漪送上樓,換了件外衣後告辭離去,他準備去王宮向姜王太后告別,然後再向老丞相告別,接著就該踏上返程之路了。
錦衣閣三樓窗前,清漪將窗欞推開一條縫,俯視著秦羽轔轔而去的馬車,嘴角揚起一抹若有若無的笑意,喃喃的低語聲在屋中迴盪:“秦羽,你究竟從何而來呢?”
……
返回客棧,秦羽和慕容雪匯合,帶著慕容雪前往王宮告別,與姜王和太后一番密談後,姜王想用白鹿雲車送秦羽回去,卻被秦羽婉言謝絕了。
秦羽是這樣認為的,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想走上美食之道的巔峰,就得多走多看,既然這次出來了,就正好趁著這個機會多走走多看看。
於是,姜王就送了秦羽兩匹汗血寶馬(不是悍馬,也不是寶馬,而是汗血寶馬哦,咳咳這話有點多餘),美食大陸竟然也有汗血寶馬這種東西,雖然血統比龍馬遠遠不及,但比普通馬那是遠遠勝之,無論速度還是耐力都優秀到了極點,是殺人越貨……
啊呸,是長途旅行的不二之選!
牽著汗血寶馬去丞相府和老丞相告別後,秦羽便和慕容雪騎馬朝城外奔去,踏上了千里迢迢的返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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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百二十七:錯過考核?
這一路上,兩人騎馬跑跑停停曉行夜宿,沒有城市就在野外燒火烤野味,以秦羽的手藝,野味那也是好吃的不得了,順帶也能好好鍛鍊(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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