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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是毀壞了,還是被盜出了,民間還有留存嗎?這些問題都成了謎。
● 設定專業“淘沙官”挖墳掘墓
劉豫在“兒皇帝”的任上,斂財有道,除了上稅,盜墓也是他主要的生財手段。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發冢“淘沙”一小兒——偽齊皇帝劉豫(4)
劉豫可能很知曉古代盜墓史,學起了三國時的盜墓狂人曹操,設定了專門的盜墓機構和官職——“淘沙官”,這也是中國盜墓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有明確文字記載的“官方盜墓機構”。曹操的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算是中國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軍方盜墓機構”。
“淘沙官”與曹操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個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遊離態存在的單質金,一般混雜在沙粒中。只要將其從沙子中分離出來即可。古人常採用“沉澱法”進行生產,最常見的是將金沙放在專用篩子裡過濾出金粒,即所謂“淘金”,或“淘沙”。專門從事金子生產的人,便叫“淘金者”,或“淘沙者”。
可見,劉豫將自己負責盜墓的官員命名為“淘沙官”,是相當形象和準確的。
《宋史·劉豫傳》(卷四百七十五)記載,紹興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陝西、山東都駐滿了北方的軍隊,劉豫的兒子劉麟徵召登記鄉兵十多萬,組成“皇子府十三軍”。在軍隊,他分別設定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將開封、洛陽這些當年北宋東西兩京的荒墳古冢,盜掘得一乾二淨。
原話是這樣的,“(紹興二年)四月時河、淮、陝西、山東皆駐北軍,麟籍鄉兵十餘萬為皇子府十三軍。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兩京冢墓發掘殆盡。”
對於淘沙官設定,從上面來看,是劉豫的兒子劉麟設定的,但實際不是這樣,是老子指使的。
● 兩路盜墓人馬各有專業分工
說到這對父子也真有意思。據清人丁傅靖輯《宋人軼事彙編》(卷二十)中轉引元王惲《秋澗集》一書中的說法,當年劉豫未發跡的時候,有一天看到一隻白龍出現在其妻子家的大鏡裡,但這條龍沒有鱗和角。劉豫老丈人也看到了這異象,於是把女兒給了他。
不久,劉豫妻子生了兩個兒子,於是一個起名劉麟,一個起名劉角。算命先生說,等這兩個孩子長大了,劉豫就會大富大貴。當然這是劉豫當了“大齊皇帝”後的附會之言,但兒子劉麟長大後,確實成了劉豫的得力助手,沒有劉麟,他可能也做不了“皇帝”。
宋人宇文懋昭撰《大金國志》中,對劉豫設定專業盜墓機構也作了說明——
“以劉從善為河南淘金官,發山陵及金人發不盡棺中水銀等物。以谷俊為汴京淘沙官,發民間埋窖及無主墳墓中物。”
《大金國志》的記載雖然也較簡單,但相當到位。河南淘金官劉從善,與劉豫一樣,也是北宋降金的叛臣,他負責的盜墓機構主要負責盜掘皇陵,對金人盜陵時沒有取走的財寶進行二次盜掘,民間盜墓賊的術語叫“濾坑”。劉從善還收集用於屍體防腐的水銀。當時是把屍體倒掛起來,讓體內的水銀倒流而出,下面放置碗盆什麼的接著。
汴京淘沙官名叫谷俊,史上對這個人介紹不多,劉豫安排給他的任務,主要盜掘民間無主墳,還有民間窖藏的財寶。當時,一些有錢人家看到當時兵荒馬亂的世道,都把好不容易積攢起來的金銀元寶、金條、玉器等貴重細軟,埋到地下藏著。劉豫看準了這事,於是專門吩咐手下,讓知情人報告線索撬地窖。
由於劉豫父子的所作所為太過分了,社會影響惡劣,民怨沸騰。以至於有人罵起了金人竟給他們立了這麼一個盡幹惡事的“皇帝”。金太宗聽到了下面的反映後,覺得這個傀儡大齊政權也沒有什麼利用價值了,金太宗當機立斷,下詔廢了他。當然,還是很給他面子的,還封他為“蜀王”,劉豫的“盜墓業務”也就此收攤了! 。 想看書來
發冢“淘沙”一小兒——偽齊皇帝劉豫(5)
● 一隻玉椀引發的盜陵禍事
劉豫是怎麼想起來盜墓的?當然不是突發奇想。劉豫小時候就偷過室友的白金盂、紫紗衣,可見他喜歡文物收藏。但引發劉豫盜墓的,卻是一隻皇陵中隨葬的玉椀。
元代方誌編纂家、歷史地理學家於欽編撰的《齊乘》中,記錄下了這樣的說法,“劉豫僭(jiàn)立,見兵士賣陵中玉椀,即置陶(淘)沙官,再發河南山陵及發民間無主墳墓。”
《大金國志》也有類似的說法,當時駐紮在西京(洛陽)計程車兵將一隻玉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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