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火工弟子 > 第75部分

第75部分(第2/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一天不打仗朕就渾身難受NBA:穿越神醫變教練帶飛姚明鬥羅:日月雨浩,不做唐三女婿不靠譜劍仙學生議事錄讓你當王者陪玩,竟把校花泡了?都重生了,還讓我從頭開始縱橫率土從獲得神豪系統開始網遊之劍界木葉:來自宇智波的靈魂之王鬥羅之霍雨浩知道了劇情丹道仙族鬼滅:開局抽到了流刃若火東京:開局撿到隔壁大姐姐LOL:萬倍削弱,白銀申請出戰我唐僧:開局進入驚悚遊戲我只是個NPC啊!聖鬥士:這個雙子座有點兒坑升級,升級,還是升級!神話!我,冥王哈迪斯!

面光滑石山上,正有一道身影在遙望著那混濁的天空,此人自然就是吳巖。

在見到這奇怪的石山後,他終於鬆了一口氣,現在他總算趕到了這妖風海所在的區域,儘管先前他早有預料,但仍是沒有想到這祈嵐星會是如此巨大,這兩個月他日夜不停飛遁,至少飛出了數十萬裡,這才趕到這妖風海邊緣,而這才不過是祈嵐星的一塊大陸而已,若是再加上另外幾塊迷失大陸,以及那面積更加廣闊的妖風海,這祈嵐星的面積之大實在是難以想象。

現在吳巖所在的位置距離真正的妖風海還有數千裡的距離,不過他卻並不打算繼續前行了。根據先前所收集來的資料,吳巖知道,這妖風海每到夜晚就會狂風大作,巨浪翻滾,海面上且不必說,單是靠近妖風海邊緣近萬里的區域都會被狂風巨浪淹沒,而更可怕的是那狂風中夾雜的玄冥氣,足以撕毀任何與其遭遇的物體,像這些光滑如鏡面的石山,便是因為那夾雜著玄冥氣的狂風的傑作。

在四處打量了一番後,吳巖還是決定先看看那玄冥氣的威力,然後再確定是否將洞府設在此處,畢竟這妖風海的兇名可是實實在在的。

重新向陸地深處返回近千里後,吳巖才停下身形,靜靜打坐起來,這兩個月日夜不停的飛遁,雖然讓他疲憊不堪,但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他對風靈之力的運用更加嫻熟,這讓他的速度再次提高了一些,而修煉青絲決所產生的靈力雖然不見增長,但在恢復疲勞方面卻是比先前快了近一倍。

許久,吳巖緩緩睜開雙眼,望了望那依舊混濁的天空,卻是從體內將那包裹著那鬼修的火球取了出來,當日在將那鬼修用火焰力量封印起來後,他就再沒有詢問有關於那火靈真身的事情,這一方面是因為他急於趕路,另一方面卻是害怕那玲瓏仙子會有什麼手段感應到那鬼修的存在,故此才不敢輕易開啟封印。

而現在他已經到了數十萬裡之外,想來就算那玲瓏仙子有天大的神通也無法施展了。幾道法訣打出,那原本是青白色的火球逐漸變得透明起來,隨即沒入那鬼修的身影之中,這卻是吳巖在最近一段時間想出來專門剋制這鬼修的火焰禁制,畢竟若是用火球將其束縛住雖然保險,但留在他體內卻是很不方便。

“哼哼!想不到你這小子竟如此謹慎,現在才將我釋放出來!這裡是什麼地方?”那鬼修在四處看了看後有些疑惑地問道。

“你不是要奉我為主麼?還敢用這種語氣和我說話!”吳巖皺了皺眉頭,不悅地道,對於這鬼修是否真的奉他為主他並不在意,只是那修煉火靈真身方法他倒是很好奇,不過若這鬼修敢於耍什麼花樣,他自然會立刻滅殺她。

“哼!,你若是想殺我,就算我奉你為主也改變不了什麼,你我都是聰明人,就不必繞什麼圈子,我可以告訴你修煉成火靈真身的方法,但作為交換條件,你必須發誓在你修煉成火靈真身後放我一條生路,否則我寧可魂飛魄散!”那鬼修卻是不在乎吳巖的言語,顯然是認定了吳巖不會放棄修煉火靈真身的方法。

“好!說的不錯!我也沒有興趣做你的主人,只要你能將那修煉火靈真身的方法告訴我,我可以答應你條件,不過在那之前,你身上的火焰禁制我是不會去除的,而且只要我發現你有什麼不軌的舉動,哪怕不去修煉那火靈真身,我也會立刻滅殺你!”

第068章 妖風海(二)

聽見吳巖的話,那鬼修卻是微微一笑,“我現在受制於你,又怎麼會起別的心思,至於說我原來的主人玲瓏仙子,她也不過是用禁制來操縱我而已,但現在那層禁制既然已經被你毀去,你也就沒有必要擔心我還會繼續忠於她。”

頓了頓,那鬼修繼續道:“其實那日在玲瓏閣,是我最先發現你體內的異常,否則那玲瓏仙子身為化神期修士,又怎麼可能特意召見你?不過也算是你命大,當時在玲瓏閣還有另一位化神修士,是玲瓏仙子的師妹,她二人的關係非常不和睦,所以為了避免她師妹發覺,這才暫時放你回去,但沒有想到,你會警覺至此,我只是在市集上多看了你一眼,便被你發現,隨後竟連夜逃走,而當時玲瓏仙子實在無法脫身,故此我才一路追蹤,至於後來的事情就不必我多說了!”

“你並非真正的火靈之體,如果我沒有猜錯,你應該是服用了某種奪天地造化的火屬性靈藥,然後在機緣巧合下僥倖大難不死,最後才形成現在這種情形,可以說你現在的資質比那些所謂的火靈之體要強上千百倍,甚至比之那傳說中的仙靈之體也不逞多讓,假如有合適的功法修煉的話,只需數百年便可飛昇仙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網王之安涼再見浩劫重生想離婚後(都市 1v1)亦舒新經典:靈心誰憐幽人獨往來屠仙路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