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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維鈞認為辦外交,要會爭,也要會讓。當爭的時候必爭,當讓的時候也必讓。只爭不讓,那就是下命令,強迫對方接受我的命令。在某些外交事件中,群眾情緒激昂,喊出了“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口號。顧維鈞對這一點最有反感。他說:“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是子孫萬代的事。我們這一代的人,只能當這一代人的家,那裡能當子孫萬代的家?個人還可以‘玉碎’,一個民族,是‘玉碎’不得的。”
陳獨秀最後一次被捕,替他做辯護的律師,是甲寅派首領古文家章士釗。其辯護詞隨後在上海《申報》發表,標題是“黨即國家乎?”章士釗說:陳獨秀“非危害國家也,國民黨不能代表國家,是為二物。陳氏反國民黨,不反國家,何危害民國可言乎?”
1931年底,朱家驊被任命為教育部長。他掌管全國文教,頗有建樹。他的信念是:“我們教書的今天參加中樞政治,至少要為文教方面做點事。”他注重教育改革,努力促進中國教育制度的現代化,他說:高等教育“應求充實,勿事鋪張,必須提高研究學術之程度,並注意於實用人才之培植”;中等教育“應切合社會需要,救濟國民生計”;同時,“對於成年文盲之充斥,須力謀掃除”。
1932年,許德珩出獄不久,楊杏佛找到他,要他參加民權保障同盟。許說:“我自己的人權都保障不了,還保障人家的民權。”楊杏佛答說:“我們就是需要你這樣的人來保障民權。”
1933年,離柔石等“左聯五烈士”被殺害已整整兩年,當時的報章都不敢載這事。《現代》雜誌編輯施蟄存後來回憶,魯迅的名文《為了忘卻的記念》,“這篇文章曾在兩個雜誌的編輯室裡擱了好幾天,編輯先生不敢用,才轉給我”。施也“有點躊躇”、“不敢決斷”,“請老闆張靜廬先生拿主意。張讀後沉吟不決,考慮了兩三天,毅然決定:上!那理由是:一,捨不得魯迅這篇異乎尋常的傑作被扼殺,或被別的刊物取得發表的榮譽;二,經仔細研究,這篇文章沒有直接觸犯統治者的語句,在租界裡發表,頂不上什麼大罪名。”
魯迅去世後,葉公超花了幾個星期的時間,把魯迅的所有作品又重讀一遍,葉讚揚說:“我有時讀他的雜感文字,一方面感到他的文字好,同時又感到他所‘瞄準’(魯迅最愛用各種軍事名詞)的物件實在不值得一顆子彈。罵他的人和被他罵的人實在沒有一個在任何方面是與他同等的。”胡適責怪葉公超說:“魯迅生前吐痰都不會吐在你頭上,你為什麼寫那樣長的文章捧他?”葉說:“人歸人,文章歸文章,不能因人而否定其文學的成就。”
傅斯年曾對胡適說:“我們自己要有辦法,一入政府即全無辦法。與其入政府,不如組黨;與其組黨,不如辦報。”“我們是要奮鬥的,惟其如此,應永遠在野,蓋一入政府,無法奮鬥也。”
費鞏年輕時學成回國曾取道蘇聯,朋友問他對蘇聯的印象,他說:“總的印象還不錯,有不少新鮮的東西,但我不喜歡強制人們必須去接受某一種思想,把思想也標準化。我希望把道理給人民講清楚,由人民自由來比較和選擇。”朋友說:“你是個典型的自由主義者!”費鞏回答說:“不管你說我是什麼主義,我酷愛這種自由的氣氛,我相信每個人自己都長著一個腦子,他們有判斷好壞是非的能力。”
明白的人不用辯,胡塗的人辯什麼
張學良同意當年大公報王芸生對他發動西安事變的評價。王芸生在大公報上這樣寫:“明白的人不用辯,胡塗的人辯什麼?”“換了任何人都會這樣做!”
抗戰初,朱家驊主政浙江。日軍佔領杭州前,國民黨為實行“焦土抗戰”,曾準備焚燬杭州。朱家驊極力反對,他多次對下屬說:“外面焦土抗戰的風氣很盛,一旦杭州撤退時,你們一定要防止”,並佈置人手嚴防,使該計劃未得實施。朱家驊認為這地方上的財產總還是中國的,不能將自己的城市付之一炬。
1938年8月,胡適寫信給周作人,說他夢見苦雨齋中吃茶的老僧飄然一杖天南行,“天南萬里豈不太辛苦?只為智者識與輕與重。”周作人答說:“老僧始終是個老僧,希望將來見得居士的面。”
蔣百里曾說,中國民族夙非以武力見長,民族歷史不以武功著稱;但每從自衛上發出力量來,亦能戰勝強敵,也就是說中國不能打侵略戰爭,而長於自衛。“七七事變”後,蔣百里常說,“打不了,也要打;打敗了就退,退了還是打;五年、八年、十年總堅持打下去;不論打到什麼天地,窮盡輸光不要緊,千千萬萬就是不要向他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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