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 頁)
地深圳考察。
不料,當晚李達昌明確指示,河南四通情況已調查清楚,無需再去深圳,將河南考察報告傳真回來就行。考察組遂將叢鋼早已擬好的《考察報告》傳真給李達昌。李達昌接傳真後馬上批示:報告說明四通與中川國際重組談判情況是真實的,資產可信,建議按原方案實施。值得深思的一個事實是,1998年11月15日,通富達總經理叢鋼在深圳因涉嫌詐騙四川糧油進出口公司被拘捕,25日取保候審。為爭取寬大處理,叢鋼退還給四川糧油進出口公司1900萬元,到1999年,四川糧油進出口公司已追回2200萬元,還差100多萬元沒有追回。由於破案及時,且挽回大部分損失,四川省外經合作委曾致函省公安廳表示感謝,感謝信同時抄報省政法委和副省長李達昌、張中偉等人。
1998年12月31日,四川省省長宋寶瑞在省政府209會議室專門聽取了重組雙方彙報,明確指示立即派人到深圳調查通富達資信情況。散會後,李達昌即指示參會的鄭安卡,不要派人到深圳調查,他提出“給通富達發個傳真,讓他們把資產資信情況傳真過來就行”。
事後這份傳真並未發出。宋寶瑞不久後調離四川,無人再追究此事。
1998年下半年,李達昌拒絕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楊崇匯3次不同意見的忠告,一心要叢剛來重組中川國際。在省政府常務會上,副省長周廣嚴針對中川國際資產重組問題,對李達昌一再勸告:“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對中川國際重組採取了非常審慎的態度,兩部委遲遲沒有批准通富達對中川國際的重組。李達昌為此還親自到財政部遊說。
1999年,財政部“99財管字(20)號檔案”批准中川國際轉讓部分國家股權給通富達。證監會也予以同意。
1999年2月26日,四川省財政廳和省國有資產管理局發出《關於中川國際公司資產重組問題的緊急請示》,請示要點是:一、經過“空轉”,四通集團(省財政廳仍以為通富達是四通,故行文如此)得到中川國際51%股權,還多得2483萬元;二、經過資金空轉,“四通”獲得一個上市公司“殼”資源,給省裡留下的是不良資產及可能出現的難以預計的外債賠償風險;三、省國資公司用14112萬元購買中川國際等額的資產是一筆沒有價值的“死”資產(或壞資產);四、歐文電站的賠償問題將部分懸空;五、原中川國際有一筆1000萬美元貸款未按要求劃出專戶儲存,由於對新公司無制約手段,可能成為省財政執行的潛在風險。
緊急請示建議,按照財政部和國資委《關於頒發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必須按規定先繳入金庫,不能違規進行賬面空轉。同時,重組後的新公司應負擔其全部債務及賠償風險。緊急請示還建議省政府儘快協調研究,並做出明確指示。
奇怪的是,向省政府的緊急請示,卻被李達昌批上“請外經貿廳、中川國際公司閱”,而沒有任何“明確指示”。
1999年11月2日,中川國際與烏干達當局在成都簽署《諒解備忘錄》,歐文電站雙方互不索賠。一度可能導致中川國際破產的專案索賠就此了結。
李達昌:平民省長擅放“煙霧彈”(5)
此前的5月,四川省政府曾在“川府函(1999)99號”《關於中川國際公司資產重組問題的批覆》中指示,中國進出口銀行借給四川專項處理歐文電站問題所需的1000萬美元,在實現資產重組前應先行劃出專項儲存,專項用於歐文電站的賠付。既然歐文電站雙方互不索賠,沒理由再拖延專款劃出事宜。
在四川省財政廳多次要求下,鄭安卡請示李達昌後,將存在香港的780萬美元轉至財政廳監管賬戶上。
原本用於賠付的資金,卻存在香港賬戶上,且是請示李達昌後才轉回省財政廳。1999年12月25日,叢鋼召開中川國際董事會,以此事為由罷免鄭安卡總經理一職,任命安國盛為代理總經理。當天下午,在中川國際最後一次黨組會上,鄭安卡公開表示:“沒想到叢鋼這夥人是些痞子,是我引狼入室。”
重組並沒有使中川國際復活,相反的在2002年和2003年連續兩年鉅虧、2004年上半年公司股票每股淨資產降為-元。2004年4月27日,中川國際因業績大幅滑坡,被釘死在ST牌上。2005年中川國際退市。
【案例分析】
李達昌何以“騙”了那麼多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