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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好。一直保持良好的正面形象。直到其雙規後,由吳振漢主編的《廉政手冊》一直在法院系統廣為流傳。生於湖南省安鄉縣的吳振漢,1964年畢業於湖南大學中文系。在此後的40年時間裡,他從湖南省常德地區行政公署一名普通幹部做到了官至副部級的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院長,仕途之上一直步步高昇。幾十年政法機關工作的歷練,對政法工作熟諳,吳在很多人眼裡的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老政法”。
在任湖南省高院院長期間,吳振漢給人的印象是十分勤勉的。無論是在向省人大作的報告中還是平時對下級法院的指導工作時,吳講的最多的就是公正和效率。加之平時良好的媒體形象,吳甚至被冠之以“儒雅法官”的美譽,而他辦公室的那面書牆更成了“儒雅”的最好佐證。吳經常會在這間“書香四溢”的辦公室裡接待前來採訪的各路記者。
而以一個*官的身份親自操刀問案,更是為吳樹立了良好的媒體形象。1999年12月29日,在湖南省望城縣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羅四滿等三人綁架案引起廣泛的關注,案件本身很普通,但由於是由時任高院院長的吳振漢擔任審判長並主審的案件,所以當年這次普通的審判受到了媒體的很大關注。“作為院長,作為*官,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親自去嘗一嘗,這對如何抓好審判方式改革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吳振漢如是說。2004年2月24日,就在中紀委對吳進行外圍調查時,他還親自主審了另一起震驚湖南的盜竊、搶劫案。
除了親自審案之外,吳還經常著書立說,在位期間吳曾主編過《股民權利書》,並就一系列的司法問題發表論文或看法,甚至在其被有關部門雙規之後,其下屬法院還曾收到過由其主編的《廉政手冊》。
吳振漢:明星法官失陷“親情圍剿”(2)
吳振漢屬於學者型的院長。他曾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建議,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將死刑核准權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由分院來行使,解決當前司法審判不統一、地方保護主義干擾嚴重等突出問題;並在湖南省提出推廣刑事案件簡便審理。
吳的工作似乎也是頗有創造性的。就在其出事前一個月的2004年5月11日,吳振漢還在湖南省法院司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宣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司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對年度考核評議不合格的法院,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主要負責人到省法院接受誡勉談話或參加培訓;連續兩年評為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或由上級法院商請有關部門對其免職。”
對家屬的約束也為吳頭上的光環增色不少。1998年離開司法廳到法院任職,他的家並沒有搬進省高院的家屬區而是一直還在省司法廳大院裡。鄰居一般認為吳振漢對兒子管教甚嚴。而且,吳劍雄對法院上下均謙恭有加,絕無紈絝之氣。
2000年8月江西省副省長鬍長清被執行死刑時,吳振漢曾對媒體表示,“依法執行胡長清死刑大快人心。跳出案件本身看,它不僅是依法果斷處理了一個*的副省長,更重要的是為嚴格執法樹立了一個典範,標誌著我們在法治的大道上又朝前邁進了一大步。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殘餘思想和現代的任何僥倖心理都註定要在法治的今天遭到徹底的否定,公正執法、公正審判是人民群眾的要求,也是我們的責任。今後我們審判機關要克服困難,秉公辦案,為人民掌好權、執好法。”吳還曾就法院系統的*現象表示過擔憂,他說“當院長,需要操心、擔心的事情太多,而最難辦的、憂慮最多的,一是案子,二是隊伍。我現在經常晚上睡不著覺,時時都有如履薄冰的感覺。”事後證明,吳當時說這樣的話並不是擔心法官的廉政建設,而是因為自身的處境有感而發。
“賢內助”變“貪內助”
吳振漢1940年11月出生於湖南安鄉縣城美鎮一個貧苦家庭,自幼勤奮好學,中學畢業後考入湖南大學,被推選為學生會幹部。品學兼優的吳振漢俘獲了一位少女的芳心,她便是同校女生、比他小兩歲的李芝。
1964年1月,吳振漢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常德市,先在一所中學當老師,之後進入文化局從事劇本創作,初試牛刀便引起了組織上的注意,很快被調入常德地區行政公署。李芝畢業後毅然離開省會長沙,追隨戀人赴湘北,被分配到常德變壓器廠當工程師。1966年3月8日,這對才子佳人走上了婚姻的紅地毯。
一年後,李芝懷孕,夫妻倆非常高興。但就在吳振漢扳著指頭等待著當爸爸時,命運開了一個殘酷的玩笑:李芝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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