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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引水工程動工建設時,寶雞市政府專門成立了馮家山水庫引水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時任寶雞市長的龐家鈺親任總指揮,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則由寶雞市計委副主任李西來兼任。
寶雞是僅次於省會西安市的陝西省第二大城市,也是中國西部著名的工業重鎮。作為陝西省重點建設工程的馮家山水庫引水工程,實際承擔著寶雞市80%的用水供應。該專案於1996年動工建設,原本預算億元,計劃兩年竣工,但實際工期延長,投資增至億元,成了名副其實的釣魚工程。
錢花費巨大,而工程質量如同豆腐。在1999年該工程剛剛建好時,主管道便連續爆裂三次,隨後的2003年中秋節又爆裂過一次,2004年12月18日爆裂一次,每次爆裂都要使寶雞市區大面積停水一到兩天。最近的一次爆裂發生在2005年7月17日,主管道爆裂一個直徑約80厘米的缺口,衝出的水頭達7米多高,庫區遇水災,而市區再遭“水荒”。此工程在招致民怨不斷的同時,亦引來對工程*的接連舉報。
根據寶雞市、陝西省及水利部三方專家會診,認定主管屢屢發生爆裂的主要原因,是輸水管道設計未達到要求。根據設計,輸水管道應該使用鋼套管做管箍的高等級水泥管道,而爆裂之後檢查發現,當年使用的管道內壁沒有鋼套管,而是細鋼筋做成。據調查發現,引水工程原本選定的是陝西紅旗水泥製品廠的管道,該廠的管道質優價廉,但李西來卻拒絕了其產品,而是由其親屬註冊了一家皮包公司,捨近求遠從蘭州宏建水泥製品廠高價買管道。後又把蘭州這家水泥製品廠引入,臨時在寶雞市郊租地僱工,土法制造了逾億元的偽劣管道。
龐家鈺:民間舉報力量的勝利(3)
值得玩味的一個細節是,2000年,馮家山引水工程管道連續三次爆裂後,時任寶雞市委書記的龐家鈺,一個市的“一把手”,竟然請假兩個星期去美國看女兒。在龐滯留美國遲遲不歸時,寶雞已經盛傳龐是擔心馮家山引水工程等問題被查出而不敢回國,但龐在一個多月後回來了,當天即在寶雞電視臺高調亮相,以示“我龐家鈺沒事”。
後經查證,作為一個投資數億元的工程,從審批到建設過程,龐家鈺其實一直掌控著財權、人事和資金調撥的決策權。根據陝西省委今年2月5日的通報,龐家鈺“在負責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引水工程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引水、輸水管線先後6次發生爆管,造成經濟損失1008餘萬元”。
重提“寶雞第一案”
“寶雞第一案”,始發於1992年,當年成立的寶證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搭車超發鉅額國債,用於投資房地產、期貨交易、炒股票等,致使9800多萬元國家資金到期不能歸還。該案涉及金融證券單位、黨政司法機關近20餘人,被檢察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涉案人員達15人之多。時任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胥寶生、副總經理夏嘉陵在職期間,先後兩次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及賄賂現金共計370萬元人民幣,還數次挪用公款達470萬元,用於其私人公司進行營利活動。
其中時任寶雞市財政局局長的李增邕也因翫忽職守罪,被寶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1年6月,胥寶生、夏嘉陵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兩被告不服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院做出的終審判決中,夏嘉陵被改判死緩,胥寶生則被維持原判,並於2002年10月30日執行死刑。
寶證公司是由時任副市長的龐家鈺親自批准成立的,而按照當時各地國債發行的模式,各地政府主管領導要擔任國債委員會主任,而龐家鈺當時正是寶雞市國債委員會的主任。在發行債券時,龐家鈺還曾於1992年8月3日批示:“已和財政局李局長商量由財政局講明政府同意字樣,由財政局自己審批。”
但在1998年問題敗露後,多名涉案人員被抓時,龐家鈺卻突然稱此事他什麼都不知道,把責任全推到了李增邕的頭上。在當時檢察院在第一份起訴書中,有確鑿證據能證明龐家鈺批准該公司成立以及同意發行國債的情節,但提訴到法院後被打回。第二份起訴書中,刪去了凡是涉及龐家鈺與寶證公司關係的內容和字樣。
陝西省委2007年2月5日通報稱,1997年至1999年,龐家鈺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批准設立寶證公司,寶證公司累計造成損失達億元”。
龐家鈺的情婦們
有關龐家鈺的落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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