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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從他們所登的《反共啟事》來看,證明這決定是完全錯誤的,是一個反共的決定。”康生隨信附上了《反共啟事》。
當時,劉少奇作為中共中央代表在天津主持北方局工作。有一批共產黨重要幹部被捕,關在獄中。考慮到幹部缺乏,北方局組織部長柯慶施向劉少奇建議,讓獄中幹部履行監獄規定的手續出獄。劉少奇接受了這一建議,並報告中共中央。當時擔任中共中央總負責的張聞天同意了這決定。於是,柯慶施透過徐冰,把這一決定告知獄中的中共支部書記孔祥禎。
根據這一決定,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六十一人,履行了監獄規定的手續出獄,投入新的工作。
此後,他們當中的一些人被選為中共“七大”、“八大”代表,均作過審查,作出“本人不能負責、符合代表資格”的結論。
康生卻借“文革”浪潮,把此舊案翻了出來,藉此可給一大批中共重要幹部戴上“叛徒”帽子,而且藉此可以給劉少奇定下一大罪狀。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六日,中共中央印發《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六十一人的自首叛變材料》。這一檔案分批示和附件兩部分。《批示)}指出:“在反對劉少奇、鄧小平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鬥爭中,揭發了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六十一人的叛徒集團。”把薄一波等經組織決定出獄,說成了“自首叛變”,說成是“劉少奇招降納叛的組織路線”。江青、康生、謝富治等藉此在全國掀起了“揪叛徒”浪潮。
自稱“負擔著第一個大專案”的江青,以為光是給劉少奇安上“招降納叛”的罪名,還遠遠不夠。能不能給劉少奇也戴上一頂最為“流行”的“叛徒”之帽呢?
細細推敲劉少奇的歷史,專案組找到了突破口:劉少奇一九二九年曾經被捕。只要是被捕過,那就不難給安上一頂“叛徒”的帽子!
那是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擔任中共滿州省委書記的劉少奇,和中共滿州省委組織部部長一起來到瀋陽奉天紗廠,尚未進門,便受到該廠廠衛隊的盤問,以為可疑,當場拘捕。內中的原因,是該廠有人向廠方密告中共活動,使該廠中共地下支部書記被捕,因此門口對外來人員的盤查也驟然加緊了。
劉少奇和孟用潛,只是因廠衛隊以為“形跡可疑”而被捕。審問了一番,沒問出什麼名堂。半個多月後,兩人“取保釋放”。其中孟用潛的判決是:“煽動工潮,證據不足,不予起訴,取保釋放”;劉少奇是“不予起訴,取保釋放”。
為了“證明”劉少奇是“叛徒”,孟用潛一下子成了“要犯”,在一九六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被隔離審查。
孟用潛面對專案組的審訊,據實答覆,如此“頂牛”了一個月。
專案組著急了,在六月二十二日報告:“孟用潛一個月來,根本不交代實質問題,態度極不老實。”
康生批:“繼續審訊,不要為他所騙。”
江青在該專案組五月二十九日的呈閱件上則批:“富治、東興同志:當心孟用潛騙我們的審訊人員,他在演戲給我們看。”
這下子,專案組對孟用潛的“攻勢”一下子加強了。
專案組副組長巫中曾這樣敘述當時的情景:
“一到現場擺好陣勢,氣氛緊張,我就按事先擬好的提綱一一提問。孟用潛同志有的講不出來,或者講的不合專案的需要,大家就打他的態度,說他不老實,威嚇他不交代就要升級(逮捕),謾罵他老頑固,還拍桌子,總之採用了各種手段,對他施加壓力,逼他交代問題。這個會整整搞了一天,中午也未休息。但孟用潛同志還是不承認有自首叛變的問題。後來,一連搞了七天……在這種情況下,孟用潛同志違心地講了被捕叛變的話,但過後就申訴翻案了。”
孟用潛從一九六七年八月到一九六九年三月,寫了二十次申訴,否定自己被逼而講的違心的話。
孟用潛在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寫的申訴材料中說:
“一九二九年在瀋陽被捕,我沒有叛變。在隔離審查過程中,我確實也交待過劉少奇和我一九二九年被捕後的叛黨罪行。但是這些交待都是編造的,並沒有事實根據。”
專案組火了,當著孟用潛的面,撕毀了其中的五份申訴材料。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孟用潛寫的這份申訴,因未被撕毀而得以儲存下來。
專案組威脅孟用潛道:“再對一九二九年叛黨提意見,就以現行反革命論處。”
除了孟用潛之外,當年許多在中共滿州省委工作過的人員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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