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第2/4 頁)
張玄明咬牙:“十六文。”
“皇上敲了我百來萬貫,足夠買一萬萬斤的。”
“實話和你說,你那筆錢充了國庫。太上皇對東南破壞嚴重,東南部分州縣還在免賦稅,還部分也是減免。你皇家報不會不知道。打仗到處要用錢,如收你那批戰馬後,朝廷還打算再補充一萬匹。這一匹五十貫,就是五十萬貫。採購的武器少說也是百萬以上。還要準備佔領地的安養生息,軍功賞賜。哪一筆是小開銷?而且這錢我說的不算,要報到皇上那,找戶部,這還牽扯到內閣們的意見。”
“不賣!萬一這被你們列到軍資去,我還得上三成稅。賠大了。”
蘇千一邊道:“蘇某覺著合算,朝廷可以省下不少押運糧草所需的銀錢和人力。”
“……20文,不上稅。”
“25”
“20”
“24”
“20”
“你贏了。”歐陽痛心道:“誰讓我愛國呢。”
蘇千一邊嘆口氣,張大人你談事就好,談錢又不是你強項。這大米確實是十五文,但是人家有說用大米做嗎?被忽悠了一道。接著人家利用你同情心,百萬贖刑費來蒙你……這東西一斤成本價就七文不到。
張玄明問:“最近有沒出新武器?”
“沒有,最近重點是火藥的威力。我聽說東京造作局已經開始模仿陽平軍廠東西,立刻發展更高科技,以免到時候被東京整垮了。”
“呵呵!”張玄明不好意思笑下:“其實,這次來我想問下這火線的配方。東京那試了無數次,但是都無法定時間。”
“配方三百萬!”歐陽笑眯眯。
“當我沒問。”張玄明:“回頭就請道聖旨來。”
“掌握火線蒸煮配方除了我外,就一名老工匠。就算是殺了他,他也是不會說的。”
“唉……我一直覺著你不是貪錢之人。”
“蕭何也不貪錢,但為何要霸佔農田?”
張玄明點頭,很滿意歐陽的回答道:“事情談完,那我先告辭了。”
歐陽送兩人出衙門回來吩咐聽值衙役道:“請劉惠蘭和展大人晚上過來我家吃晚飯。”
“是!”
……
宋禁止掠奪人口為奴婢,違者死罪。但是允許用僱傭形式定下契約。而奴婢一詞在官方中用女使來表示。在宋法律中不存在賤民這樣的說法,即使是官奴。但民間風氣依然,按照契約相成主僕關係。其實這已經算是一個進步,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而遼金雖然學習宋的東西,但還處在半奴隸社會。而事實上,所謂的女使在僱傭期間,猶如賣身於僱主,毫無自主權。僱傭期間,僱主可以佔有女使的身體,女使沒有性自主權。
歐陽面前就是這麼兩個人,先前他僱傭的丫鬟和僕婦雖然也是契約性質,但是比較現代的契約。而他面前放的契約則是宋代的標準契約。兩名準女使年紀不大,十三四歲的樣子,很拘謹,不敢抬頭看歐陽。
歐陽審理過一個案件,說是一個奴婢被主人強姦後自殺,其姐姐把主人告了上來。雖然那主人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但卻不是公堂上的努力結果,而是歐陽私下的小動作。歐陽看看那相當賣身契的東西無奈,她們的願望很簡單,就是找個好主人。她們相比官奴則是多了幾分期待。如歐陽大伯的小翠,遇見歐陽大伯,到了年紀就讓她出嫁,平時待她如同女兒,這就是運氣。運氣不好,霸了身子不說,凌辱、毒打還不給飯吃。
梁紅玉一邊道:“官人,她們原來是壽州一家員外的丫鬟,前些日子那員外因兒子賭博而家破,這才想著再賣了她們。年紀都小,還勤勞,長的也清秀,重活也能幹得,最重要是還識幾個字。”
“……”歐陽看契約,契約十年,說兩人自願到歐府為女使,而後全是主人的權益,主人基本沒有義務,而她們基本沒有權利。就連延長契約與否都是主人說的算。
“官人是不是不滿意?”梁紅玉道。
“先讓她們吃飯吧!我去下文房。”
歐陽何嘗不想要,只不過如今自己是這陽平的榜樣,而陽平則是別人的榜樣。梁紅玉交代了一聲後尋歐陽而來,對值勤的衙役擺擺手,走進文房。雙手放在歐陽肩膀上輕輕揉動道:“官人,不想要就算了。紅玉也不是沒吃過苦,還有歐平幫忙,這家還整得了。”
“我家夫人怎麼能是一個幹家務的。”歐陽拍拍梁紅玉的手道:“我在寫契約,這樣契約不成。寫好了,這契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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